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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态文明不该沾染上血铅的污迹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09-8-18 18:11
标题: 生态文明不该沾染上血铅的污迹
就在我们苦苦求解陕西凤翔“血铅超标之谜”时,又一条关于生态的新闻备受关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区域协调发展与政策研究”课题组披露了各省区市生态文明的发展现状,中国首份省市区生态文明水平排名出炉,北京、上海和广东,分列前三甲。(8月18日《重庆时报》)
  
  榜单一发布,引来不少质疑。人们困惑的是,印象中的生态大省,排名甚至低于平均水平线,经济发达省份却都遥遥领先。这种生态文明榜和纯粹的“GDP封神榜”有何差别?新闻对此的解释是,生态文明水平即生态效率,本质就是以更少的生态成本获得更大的经济产出。一定条件下,生态效率与GDP成正比。
  
  只是这种将生态文明指数简单地与GDP挂钩的解释,并不能打消民众疑虑。大多数人或许没有专家权威,但他们印象中的一个朴素的概念是,生态文明首先应该是以良性的生态模式最大程度地满足人的需求。生态文明要深入人心必须以人为本,而非一个貌似冠冕实际却是冷冰冰的GDP派生物、附加值。即便抛开微观感受,从宏观角度而言,生态文明也应是一种以尊重自然为前提,人、自然、社会和谐共生的人类文明。人们并不排斥经济发展,但它必须是环境良好资源节约,并且是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的GDP增长。
  
  若要举例子,眼下最典型的案例当属陕西凤翔“血铅谜案”了。在此次生态文明榜上,陕西处于落后于平均水平的中低水平组。当然,按现行标准,这个名次不是因为陕西出了恶劣的血铅超标事件,而是因为GDP成绩远逊于京沪粤地区。但假如继续以GDP作为生态文明评比的核心指标,可以想象,陕西或许不会认真反思血铅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村民说“这一带已没有干净地方了”,血铅阴影下到底有多少人在挣扎求生,让人不敢深想——而是会“痛定思痛”地检讨:环保与否暂且不论,“铁腕”抓经济才能抓出“生态文明”!
  
  何况,在当地政府通报称,血铅超标事件主因在于陕西东岭集团,但监测数据又显示其多项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既如此,那么造成六百多儿童血铅超标的罪魁到底是什么?东岭集团负责人还表示,虽然企业排污达到了排放标准,但与人居指标仍有差距,所以表示歉意。那么,这种不超标的污染,是否才是最为恐怖的?
  
  进一步追问,这次被誉为生态标兵的京沪粤地区,其骄人的GDP,有多少是像东岭集团这种“合法污染大户”贡献的?光鲜的GDP有无沾染“血铅”的污渍?以GDP为考核要件的“生态文明”指标又是否因此遭受了间接污染呢?
  
  血铅的阴霾,挥之不去,凤翔县长青镇村民只能悲号:“我们这一带已经没有干净地方了”。面对上述一系列追问,听着这一声悲苦的控诉,每个人可能都会不寒而栗:城市里还有一片宜居的净土吗?企业可以说“不超标的污染”是合法的,但面对“血铅超标”的事实,谁能说合法的污染不是一种更大的罪孽?把责任归咎于“国家标准”,涉事企业就能心安理得地继续污染下去吗,政府就能对周边居民健康继续无动于衷吗?
  
  国家标准如此宽松,对企业如此深情,直接导致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行政思路延续十几年不变,而这又是以GDP为内核驱动的。若现在连“生态文明”标准都不能逃离这个怪圈,那公众曾寄予厚望的“生态文明”能打破“被不超标的铅污染”的魔咒吗?<!--PIPAD BE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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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
[作者:李晓亮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09-8-25 17:22

无论是企业经营者“年幼无知”也好,或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也好,地方政府及其企业主管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谁主管,谁负责!

“先污染,后治理”这一企业发展的中国模式必须彻底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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