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裁员后发现怀孕的问题
这是以前坛子上朋友问询过的一个案例,有一定的代表性。现在放上来供大家探讨。
事件回放:
朋友在被公司裁员后发现怀孕,怀孕日期确定是在裁员之前,请问该如何要求公司进行补偿?可以提出补偿孕期和哺乳期的工资吗?
1、她属于未婚先孕,能否按正常方式提出补偿?
2、因为当时不想复职,同意了前公司自愿离职的方式,填写了离职单,但公司按裁员的方式给了相关赔偿金。请问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举证是被公司裁员?
未婚先孕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很难对前公司进行追偿。填了离职单,更没有证据证明是裁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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