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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HR曾经历过的 [打印本页]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8 17:51
标题: [原创]HR曾经历过的

中午,跟以前的几位同事约了一起聚餐。

闲聊当中,提起了之前工厂货车出车祸一事。国庆前,司机已经提前出狱,并在当晚就致电于我。由于我的离职,将事情的跟进转到了以前的下属手中。我询问同事处理得如何?他絮絮地说了半天,说BOSS在国庆时还问起这件事,据说想在司机出狱时去东莞接他罢?

我也提起,在司机入狱后,原本我是按照800元/月打了报告给司机发放生活费,但BOSS坚持改成了1000。于他而言,工厂出多几百元并不重要,但作为司机个人,一生就被毁了。他于此事上的坚持让我对看到BOSS重情义的另一面。

在坐的几位都有些感慨,技术副总说,若是BOSS的工厂赚钱,给他做事确实值得。只是现在,每个月6%的毛利率产业,生产管理内部却极为混乱,大量的浪费让工厂做多亏多,但不做的话又只有直接关门了事。其他几位都点头称是,看着一个企业的衰落,比看着它成长让人难受得多。

虽然我已经选择了离开,但对于曾经停留过的工厂,我依然愿意给它最深的祝福。

以下,会将以前对这件事情的记录放上来,不想遗忘。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8 17:53

good night

2008-10-09 00:15

一直以来,我都能用平稳的心态来处理事务.或许今天,我也应该如是罢?

但,心情非常不好.

下午二时许,我发过一篇处罚通告后,施施然去了技术副总办公室聊天增进下感情.好久没这么轻松了,9000认证,数单严重工伤等事宜都基本在国庆前处理完毕.我很想享受下在办公室安稳地坐着的日子,或者跟同事们吹吹牛,到坛子上灌灌水.

三楼的空气流畅,技术副总办公室的阳台门打开着,门外车水马龙的声音不绝于耳.有点嘈杂,但绝对真实.

三时许,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没有想到,有一个更为令人震惊的消息在等着我,打破我好不容易获得的平静.

公司的大货车在送货途中,于东莞樟木头发生车祸,撞倒一名行人,现已被扣在樟木头交警大队.

算算时间,正是我在风凉水冷地感叹着,能轻松一会的时候.


开始迅速动作起来.

联络肇事司机,询问现时情况.

联络律师及保险公司.

联络客户方,要求派车到樟木头转运货物.

写借支单.交警大队声称要2W.我先写了1W,另外的再想想办法,看交强险那边罢.

问了各方面情况,心里头有了个底之后,我硬着头皮去了老板办公室.

没有人敢告诉他,或者说谁也不想当这个首当其冲被骂的那一位.好吧,这个角色依然由我来扮演.

意料之中的震惊,怒吼,我在大班台的另一头倔强地站着,没有办法,这个气,我受了.

骂完之后,必须签单.这是惯例.再怎样气,钱还是要给的.

财务又打了个折,只给我6K.是的,时间拖到快下班了,银行要关门,已经提不到钱.

拿到司机和樟木头医院的账号,我在甄酌着钱应该打到哪个帐号去.这时候老板的电话开始不停地打过来.

好的,好的,OK,没问题,我马上去办.多少个电话,我的口吻依然不会改变.

辗转几个银行,已经不能及时转帐了.所以,我只能决定明天亲自过去处理.

夜了,现在.

在十点钟关机前的一瞬,伤者还在医院抢救.

肇事司机和车辆被扣.

货物被扣.


处理得如以前一样干脆利落,但心情变得很糟.

是不是,我还要像一个救火队员,在做着一些善后弥补的工作.

这样的工作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时间和生命的浪费,而非挑战.

我如何才能在事先进行预防?在灾难来临之前,有警觉和主张?

我会在这样的时候,口不择言地伤害一些人.

我会拒绝爱,和一些关怀.

我想,只是自己,只靠自己,只有自己.

总是,一遍遍地奔波,来来回回,忙得不知道累和饥饿.


或许,我依然要,用回一种叙事的,铺陈的,流水帐的语气来诉说.

不要带上任何感情色彩地.

把我来的这处,当作情感垃圾桶.

把所有的不开心都通通倒光,打点精神,明天还要上路.

好吧,先这样吧,该刹刹车了.

眼泪不需要,忧伤不必要.

洗把脸,说晚安.

good night.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8 18:01

原来,男人的泪水也可以这么多

2008-10-10 11:20

上午11点,抵达东莞樟木头交警大队.

途中,常虎高速上,我向BOSS发送讯息:伤者抢救无效,已身亡.

简单的几个字,我此行的意义已不同出发时一般.

带了财务给的6K.怎么够用嗬.我把自家刚收的几K也一并带上,好壮胆.

 

看到他,苍白的脸上满是胡子渣.他的手腕被手铐铐在扶手上,勒出了深深的红印.

我走进去带进一阵风,瑟缩着的神情,知道吗,他给人的感觉好象是一个白粉仔.

我不忍心看,赶着钟点去处理事情.一路上,他的讯息,他的电话,哀哀地问我何时能带走他.

我回答不了,只能低下头躲避回答.

 

后来才知道,他从被扣留起,就没有吃过东西.

一点多,我带着饭盒,和给他买的两件衣服,日用品,还有几包烟.坐在交警大队门外的台阶上,等待开门.

他说,他饿了,他想早点回家.

上班了,我才能进去,将饭盒递给他.

看到我带过去的东西,他明白了,

一边吃饭,一边流泪.

那眼泪纷纷扬扬地洒下来.原来,男人的泪水也可以这么多.

我语言苍白地安慰着,让他放心,我们在外面会帮他处理.BOSS在电话里告诉我,让买了东西,再拿点钱给他.

其实BOSS是个善良的人.我的泪有些溢出,扬扬头赶紧擦掉.

可是,阿SIR说,东西不能带进去,钱也不能带进去.

唉唉,如何是好.

 

多吃点罢.我在饭盒里装上了满满的菜.虽然那家饭馆的味道实在是不太好.

我也不知道,他接下来还要不要挨饿.进去后,还要不要挨打.

他的身边没有家人.此刻,我就象他唯一的家人.

当我看着,门打开.

人,鱼贯而出.

他跟另一个警官的手铐在一起,走得跌跌撞撞.

大厅外面,警车在静静地等着,人们,再鱼贯而入.

是的,在门里,我注目,暂别.回首间,只看到跌落在车厢外的那一滴泪.

人,总是要为自己那一刹那的错误,

付出眼泪.

付出自由,甚至

付出所有.

 

---给被羁押的货车司机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8 18:06

我仿佛演出了一场惊险电视剧

2008-10-10 12:18

我是剧中人.

辗转着数个地方:交警大队,人民医院,扣车场.

递交资料给办案警官,寻找在城市另一边的扣车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穿梭,找寻能转运货物的货车.到交警大队签单然后返回扣车场转货.到ICU查询详情,缴纳抢救费用,找医生开具死亡证明.ICU主任一边拖住我们,一边通知家属过来...我们一拿到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马上掉头就跑......

记住很多人给我的告诫:现在千万不要跟死者家属碰面,一是怕情绪失控,二未到谈的时机.

下午五点多,返回交警大队.办案警官还是故意将我们拖在那里.一份拘留通知单一直不拿给我,等候了十多分钟.

在等候过程中,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上了二楼.目测至少八人以上,有一女子被搀扶着上来,另外几位男人凶神恶煞,看上去不太好惹.他们未注意到我们,全部涌进了办案警官办公室.我急速走到门边,看到门里面的人没注意外面.转头向两位同事一挥手:撤!

跑下二楼,到达马路对面停车处.我们的车后面紧挨着的,川J牌小面包,正是他们来时的那一辆.所幸他们不知道来堵截我们的车辆,让我们得以顺利逃离.

三分钟,交警的电话打过来,气急败坏地要求我们返回去.

SORRY,我一天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没有权限去跟死者家属去面谈.电话里队长威胁的声音传过来,我回答:请警方秉公处理,我方会全力配合.明天会委托律师跟进此事项.

夜,回到工厂.知转运货物已顺利到达.汇报BOSS后,同意第二天先垫付家属几K生活费.

事故责任认定还没出来,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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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8 18:08

戏剧的情节

2008-11-26 14:59

在无数次拉锯般的谈判之后

也许数目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奔赴回乡,也未能开到能拿到赔偿的证明.

于是,戏剧性的情节又上演了

那未亡人的肚子里,有了个孕九周的胎儿.

 

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一个不能真正称为意义上的"人".

我手里拿着的,是樟木头人民医院的B超诊断报告单.

但是现在,他的存在,无疑成为一个索要更多赔偿的砝码,他很悲哀.

不知道他能否挣扎到看见这世界的一天.世事就是这般无情.

 

老人说,媳妇是要嫁人的.可老人还没够赡养年龄,以后这年老的日子,还要靠自己来走.

他们跟我讲人情,我很无奈.

不好意思,法律规定之内的,全赔.法律规定之外的,可协商.

但不接受狮子开大的口.

好的,今天就到这儿吧.大家好好想想.到最后真金白银拿到钱,

才最重要.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09-10-8 18:21
确实是,一个企业衰落很让人心痛,但有时感到无能为力,BOSS的用人有很大的关系

作者: 飞鱼    时间: 2009-10-8 20:40
天啦,好惊险的故事啊,是楼主的亲身经历吗?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09-10-8 20:51

这种事情,有时让人很无奈,甚至心力憔悴。

无论各方,遇难者家人、肇事者、企业管理者。

处理起来,都是颇为沉重。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8 20:55

昨晚的梦  

2009-02-07 20:54  

梦见,在外面,我碰见了三个人。  

是现在仍在东莞监狱被羁押的司机,和他的妻子女儿。  

问起,说,放出来两天,过生日。  

醒来,郁郁了很久。  

司机是10月初在东莞出车祸的,到现在已经四个月了。年前开庭,但没有判决,也没有办法回家过年。虽然公司在保险能赔付十五万余元的基础上,增加了十多万协议支付给死者家属,对案子依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我不忍面对他的妻子,故未联系。  

直到年后,现在,案子依然没有音信。在中国,一个案子拖上一年半载是很正常的,只是委屈了太多过失犯罪的百姓。  

为何会梦见过生日?因有一次夜晚,我到司机家拿些换洗的衣物,打算送到东莞去。那晚,他的小女儿蜷在沙发上,手上拿着一个吃蛋糕的叉子和一个一次性纸碟。问起,他妻子说那天是他的生日。  

很痛心,一个车祸,带走了一个鲜活的生命,拆散了两个家庭。  

这个年,我过得并不安稳。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8 21:02

记得在那一夜,我从他家里的小区走出时,泪流满面。

他的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家私,看上去特别的冷清和破落。

他的父母不是在一起住的,之前我曾经花了的好大的努力找到二位老人,在巷子口的大树下,他的母亲是一个聋哑人。现在这件事,也是完全瞒住了两位老人。

我离开他家的时候,他的女儿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小小的人儿在梦里也带着瑟缩的神情。原本这孩子温婉而美丽。她在问,爸爸到底上哪儿去了。

也许我并不适合处理类似的事情,我总会带入自己的感情,而后在别人的故事里,

流着自己的泪。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8 21:03
QUOTE:
以下是引用xiaowang在2009-10-08 18:21:28的发言:
确实是,一个企业衰落很让人心痛,但有时感到无能为力,BOSS的用人有很大的关系

我曾经想花很大的心力去辅助他。但其他的一些事情让我再无能为力。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8 21:04
QUOTE:
以下是引用飞鱼在2009-10-08 20:40:29的发言:
天啦,好惊险的故事啊,是楼主的亲身经历吗?

是的,当时的压力特别大,每一天几乎都很晚才入睡。

其实有更多阴暗的东西我没有描写出来,那些经历,我的导师说是一种类似垃圾的东西,他让我把它们摒弃。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8 21:05
QUOTE:
以下是引用xiaowang在2009-10-08 20:51:08的发言:

这种事情,有时让人很无奈,甚至心力憔悴。

无论各方,遇难者家人、肇事者、企业管理者。

处理起来,都是颇为沉重。

时光飞逝,倏忽就是一年了。

所以我能沉静地回想过往。


作者: boyi    时间: 2009-10-12 09:48
仔细看前面的日志日期,原来是08年10月的事情。时间不会轻易停下它的脚步,在你没有感觉到的时候它就已经走得很远。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09-10-12 20:12

再看一遍,还是要顶。

我认为文章的作用,一是能敬醒局外人,二是自己可以从员总结出的经验或教训。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13 10:45
很感谢版主的顶贴。也许在这上面从事HR的人不太多吧?我看其他的朋友也并不是特别关注。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09-10-13 22:23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记得在酒桌上,曾和朋友谈过处理此事。

我一友遇到这方面的难题,要做到老板满意而内心安宁,谈何容易


作者: Blues    时间: 2009-10-14 12:04
踩一下,看到这么深沉的贴,也得收起玩笑之心。
作者: 天堂之吻    时间: 2009-10-15 14:17
所以一定要买保险
作者: 海的眼泪    时间: 2009-10-15 15:06
我不是从事HR的,但是知道做这行的艰辛!呵呵
作者: zhuhu07    时间: 2009-10-15 15:08
是啊,也顶一下,这么好的原创贴。我想其他论坛也不多呢。
作者: Blues    时间: 2009-10-23 13:07
刷屏,代表我曾经来过!
作者: 品质保证    时间: 2009-10-24 11:46

好惊险,但又感到很无奈。

祝福楼主。


作者: admin    时间: 2009-10-24 11:52

非常真挚的感情,非常真实的经历,非常娴熟的文字,非常优秀的作品。

加精。

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原创作品!

对楼主的原创表示感谢!


作者: Blues    时间: 2009-10-24 22:16
好贴要踩下,明天星期天可能没时间仔细看了。
作者: 南征北战    时间: 2009-10-24 23:52

写原创的人,是最值得坛友尊敬的人。

其实一个论坛要成长,就是靠楼主这种人,你们是论坛的顶梁柱。

敬礼了!


作者: lillian    时间: 2009-10-26 13:19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

你有一颗同情及向善的心,看你对待司机就知道,只是文中我却没有看出你同情死者的家属,不知是否这就是你文中所提及类似垃圾的部分?


作者: fact91    时间: 2009-10-26 16:56

呵呵~~~我知道你是誰了.....

我當初就是看了這一連串的帖才開始注意你的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56615563[/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Blues    时间: 2009-10-27 11:53

好象有很多旧相识?

不太懂的说。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27 12:04
QUOTE:
以下是引用fact91在2009-10-26 16:56:01的发言:

呵呵~~~我知道你是誰了.....

我當初就是看了這一連串的帖才開始注意你的

能被旗老头注意是一件好事。那句话怎么说的?与有荣焉

[em140]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27 12:06
QUOTE:
以下是引用lillian在2009-10-26 13:19:21的发言: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

你有一颗同情及向善的心,看你对待司机就知道,只是文中我却没有看出你同情死者的家属,不知是否这就是你文中所提及类似垃圾的部分?

这个原创我当初发在其他的坛子里,有一个回复是专门从死者家属的角度出发来论述的。但上次转过来的时候,因为回复太多,一下子找不到了。

这一块并不属于垃圾的部分。但之后有很多,我有时间会一一道来。

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用善良的心来处理和解决,这是我要告诉你的地方。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27 12:49

我还是把当时的情况叙述一下吧:

 

死者是一位29岁的四川青年,育有两个孩子。

当时是在推着自行车过斑马线附近的时候,跟第一条道上的车抢道,冲到第二条道时,后面的车视野被左边的车挡住,直接撞了上去。

货车只载了一半的货物,没有超载。但因为是下坡道的惯性,所以被撞出很远。

最后判货车负全责。主要原因是检测车辆的刹车不合格。而货车的刹车据称,几乎所有的在检测时都是不合格的。

 

当我收到消息时,只知道是一个29岁的农村青年,但我们立刻分析出他至少有两个孩子。在医院的时候我问ICU的主任,他也不知道确切的信息。但结果果然如是。

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就这么去了,剩下无知的孩子和未亡人。

所有的人都唏嘘。。。。。。

 

其实作为一个企业,在出了这种事故后是应该马上承担起责任的。而我们的BOSS恰又是个有爱心的人。在我们逃回工厂后的第二天,他就让律师先支付给樟木头交警大队1W,作为家属在东莞的近期生活费用。车辆有交强险,有第三者责任险。只要家属方面提供所有的单据,可以在保险公司得到最大的赔付,而企业只需支付剩余的费用和人道主义赔偿。

但紧接而来的一长串事情,让所有的人都不知如何评断。

死者家属带了100多人围攻工厂,数部川A牌小面包在门外聚集。工厂的运行陷于瘫痪。

他们带来的人甚至看上去有黑道上的人。

指着鼻子对我们的人说:找人来QJ你们,先J后S。。。。

。。。。。。

象这种情况,在之后的谈判过程中发生了无数回。企业被折腾得筋疲力尽。110来了无数回。

记得有一次,在处理完之后,所有的人都走了,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厂区里面。天黑了下来,我觉得无比的孤单。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27 13:00

未亡人很年轻,也称得上漂亮。娘家人的势力很大。

死者的老父亲经常跟在我的身后,等没人的时候就拖住我哀哀地哭:我是共产党员,我是村里的干部,我也不想来这一套。但现在没有办法,他们要搞。。。可怜下我这个老头吧,让老板给一点养老的钱我就走。。。他们拿到赔偿的钱是不会给我的。。。我那个媳妇是还要嫁人的,可怜的只是我这个老头和老太啊。。。。。。

极心痛。但我又无法。

在这段时间里,已经通过交警大队支付了数W生活费用。而这些费用他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工厂要把他们100多号人都要养起来。

赔偿的费用80多W开始谈,一直往下降。

 

这里还要说到另一个问题,关于东莞人、新莞人和四川农村户口的赔偿问题。这三种人的赔偿差额是数倍。

让我难以接受。

撞S一个东莞本地户口的人,跟撞S一个四处农村户口的人的差距有多大?大家真的不知道吧?户籍硬生生地把人的生命分成了三六九等。

我无法认同,但又不得不看到这些黑暗,正如我所说的垃圾。

垃圾的一面。

 

另外,家属方面为了多拿赔偿,制造出无数的虚假证明、单据。这些都是法院不能认同的,他们就再耍赖,无所不用其及。

而那前来帮忙的100多人,据说是需要家属给钱的,每天要支付他们的生活费。最后拿到赔偿后,要跟他们分成。

三叔六伯们,到现在都露出了最为真实的一面。

垃圾的一面。

。。。。。。

真的不想再回忆,回忆生命曾经这样地走过,带来的无数不堪和糟粕!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27 13:02

再善良的人,在看到最为不堪的分赃画面时,都会把原本的同情心化为乌有。

最后的谈判桌上,我与律师代表企业一方。我们看着他们谈好了分赃,最后同意签字。

出来时,律师和我说,那个老头真可怜。

我不语,也不想回头。


作者: toys    时间: 2009-10-27 16:37
确实,再善良的人,也很难同情敌人,在某种情况下来说,是事情的激化造成的。
作者: lillian    时间: 2009-10-27 17:16

善良的人遇到值得同情的人会更加同情他们,而遇到可耻的人则更多的是无奈;

还是可以理解楼主的心情!


作者: lillian    时间: 2009-10-27 20:22

另外在前文中我好象看到被撞之人是一孕妇,可最后死者父亲的话让我很奇怪,说“我那个媳妇是还要嫁人的,可怜的只是我这个老头和老太啊。。。。。。”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09-10-28 00:33
QUOTE:
以下是引用lillian在2009-10-27 20:22:06的发言:

另外在前文中我好象看到被撞之人是一孕妇,可最后死者父亲的话让我很奇怪,说“我那个媳妇是还要嫁人的,可怜的只是我这个老头和老太啊。。。。。。”

看了一遍后,我理解了老人的担心。

但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即使是媳妇的娘家人出面讨要死者的相关费用,这费用中是包括老人的赡养费用的。

如果这费用能通过法院来支付,直接支付到老人和看媳妇手里,我想会好很多。

错机生事的人,是另外一种说法。

但楼主要面对的,也许是一帮无lai.


作者: 青禾    时间: 2009-10-28 10:56
QUOTE:
以下是引用lillian在2009-10-27 20:22:06的发言:

另外在前文中我好象看到被撞之人是一孕妇,可最后死者父亲的话让我很奇怪,说“我那个媳妇是还要嫁人的,可怜的只是我这个老头和老太啊。。。。。。”

刚刚我也看了,前文是说未亡人怀孕了。未亡人并不是说死者,而是说死者的妻子。

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对呢?


作者: 青禾    时间: 2009-10-28 10:58

这里还要说到另一个问题,关于东莞人、新莞人和四川农村户口的赔偿问题。这三种人的赔偿差额是数倍。

让我难以接受。

撞S一个东莞本地户口的人,跟撞S一个四处农村户口的人的差距有多大?大家真的不知道吧?户籍硬生生地把人的生命分成了三六九等。

我无法认同,但又不得不看到这些黑暗,正如我所说的垃圾。

垃圾的一面。

[em154]

人真的可以被户籍分成三六九等吗?在赔偿的时候生命就可以计算出价格吗?真的好可怕!


作者: 临风而舞    时间: 2009-10-28 11:29
听说同命不同价的情况有所好转了,不知是真是假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28 12:51
QUOTE:
以下是引用lillian在2009-10-27 20:22:06的发言:

另外在前文中我好象看到被撞之人是一孕妇,可最后死者父亲的话让我很奇怪,说“我那个媳妇是还要嫁人的,可怜的只是我这个老头和老太啊。。。。。。”

前文是说未亡人怀孕了的,您仔细看一下。

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一般不会叙述错误,即使时光已经流逝了一年。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28 12:54
QUOTE:
以下是引用临风而舞在2009-10-28 11:29:10的发言:
听说同命不同价的情况有所好转了,不知是真是假

户籍的限制是没有那么快能好转的。至少在现在还依然如此。


作者: lillian    时间: 2009-10-29 12:16
QUOTE:
以下是引用kinds在2009-10-28 12:51:00的发言:

前文是说未亡人怀孕了的,您仔细看一下。

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一般不会叙述错误,即使时光已经流逝了一年。

再看了一遍,确实是我搞错了!呵呵!

楼主继续!


作者: Blues    时间: 2009-10-30 11:48

进来转转,挺热的贴子,却真的看了好久。

无语中。象这种情况我只能说一声:可怜人自有可恨之处。


作者: kinds    时间: 2009-10-30 11:58
QUOTE:
以下是引用Blues在2009-10-30 11:48:57的发言:

进来转转,挺热的贴子,却真的看了好久。

无语中。象这种情况我只能说一声:可怜人自有可恨之处。

我写的一些东西,确实能看到很多阴暗的地方。也就是说,世界并不如大家想象中那么单纯和美好。

但如果不去正视,只以简单的好坏来定论,那是否会刻薄了坏人,又枉助了好人?

我自己也不知道。矛盾在本身的位置也难以平衡自身。

只有靠行文来发泄吧,至少现在,我觉得很好了。


作者: 冷古月    时间: 2009-11-6 11:07
呵呵,进来看看
作者: admin    时间: 2009-11-30 01:54

一个论坛,能得到资深人仕的原创精华,我们是深感荣幸的。

你们的奉献,是CSRA的春天。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59555756[/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boyi    时间: 2009-12-1 21:28

管理员说得对。我也来顶一下。


作者: admin    时间: 2009-12-1 21:37
QUOTE:
以下是引用kinds在2009-10-30 11:58:55的发言:

我写的一些东西,确实能看到很多阴暗的地方。也就是说,世界并不如大家想象中那么单纯和美好。

但如果不去正视,只以简单的好坏来定论,那是否会刻薄了坏人,又枉助了好人?

我自己也不知道。矛盾在本身的位置也难以平衡自身。

只有靠行文来发泄吧,至少现在,我觉得很好了。

佛说,普渡众生,因为佛知尘世太多的阴暗。
作者: boyi    时间: 2009-12-2 11:08
QUOTE:
以下是引用admin在2009-12-01 21:37:48的发言:

佛说,普渡众生,因为佛知尘世太多的阴暗。

想不到连管理员也开始讲佛了,哈哈!


作者: wucanchang203    时间: 2011-3-20 19:19

各位:

如果有得再选择,我不会从事HR这行了,压力特别的大.


作者: 若我安可    时间: 2011-3-20 20:28
QUOTE:
以下是引用wucanchang203在2011-03-20 19:19:49的发言:

各位:

如果有得再选择,我不会从事HR这行了,压力特别的大.

我想,做HR的压力,除了自身的修为、专业程度不够,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来自于整个社会发展状况、企业对于社会责任的承受能力及认知度、以及HR这个行业整体被认可的状况,这些,都让HR从业者处在一个让人深觉尴尬、两难的境况中。

想当初,我也曾对这个职业抱有极大的热忱和希望,寄托了无限的美好向往。

末了,也只有叹息一声,然后默默走开。


作者: kinds    时间: 2011-5-27 15:45
这么老的贴子了,也把它顶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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