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须知:
找工作应去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留意职业介绍机构是否有公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业介绍许可证》、《收费许可证》。职业介绍机构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上公开悬挂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注意保留职业介绍机构的收款收据、介绍函、协议等;遇到一些职业介绍机构把你带到较远甚至跨地区的用人单位应聘,应格外注意安全问题,保留职业介绍机构的相关单据,可防止事后出现意外,职业介绍机构不承担责任。
不要向用人单位交纳报名费、押金等费用。
(4) 从正规渠道获取就业信息。比如工厂门口的招工公告,当地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介所,亲朋好友的介绍,正规报纸和网站上的招聘信息。
劳动合同须知
(1) 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约定工资、工时。工资不能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关内1000,关外900),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友可以用有劳动者名字和主管领导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厂牌、出入证、工卡、工资单、罚款条、警告信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2) 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三十日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由双方签名或盖章,双方各持一份。如果用人单位三十日内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务工之日算起第二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维权常用证据及说明: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提交 备注
1 身份证(第一代证复印正面,二代复印双面) √ 复印件
2 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社保卡、资格证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原件
3 工资单(尽可能最近两年完整的) √ 原件
4 解雇通知书(用人单位单方解雇) √ 原件
5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及送达快递单(劳动者单方解除) √ 原件
6 其他书面证明双方劳动关系过程的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版主最近好象很忙?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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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换了工作,到新岗位的确忙的很。
刚刚换了工作,到新岗位的确忙的很。
是公司岗位调动还是跳槽了啊?
呵呵,你这属于空降干部。
头几脚要踢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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