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社保的各类问题在“网络直通车”上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社保部门对此类问题给予了答复。
一位市民称,他来深圳打工十多年了,2006年进入光明新区西田村第二工业区16栋捷耀电子公司,担任工程师。他咨询说“我任职至今,公司还未给我们缴纳养老保险等,我们该去哪里反映?怎样才能争取到该得的保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称,单位如果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社保部门信访窗口进行投诉。并告知该市民,他所在的公司地处光明新区,可以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分局投诉,同时提示投诉时应带齐身份证及能够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卡等。
“本月初刚开始交社保,月底生病了,能享受住院报销吗?”一位市民反映,他去年12月开始交社保,还未拿到社保卡,只有社保电脑号,不知能不能保险住院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说,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从咨询人的情况来看,月初开始交社保,月底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我上周查了下自己的社保帐户才发现,刚开始工作的几年公司并没有缴纳医疗保险,只缴纳了养老等险种。
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追索呢?
我上周查了下自己的社保帐户才发现,刚开始工作的几年公司并没有缴纳医疗保险,只缴纳了养老等险种。
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去追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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