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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地方破局的户籍改革有待国家支撑 [打印本页]

作者: 品质保证    时间: 2010-6-5 17:44
标题: 地方破局的户籍改革有待国家支撑
作者:南都社论
来源:南方都市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近完成了一项人口管理政策的研究。其中,在户籍方面提出了渐进式的改革思路。即,在保持户籍制度平稳的同时,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社会福利和公民权利,形成梯次,而流动人口可以根据相应条件获得其中的一项或几项,比如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社保和医疗保险等,直至能得到城市永久居住权。

    这一户籍改革的政策建议兼顾了各地在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实验,起点是对居住证试点的褒扬,并着意将居住证制度扩大化。就像本报社论早前论述的,类似的思路是在保证居住证管理功能的前提下,充实其所承载的权利与福利,而并非要断然取消户籍制度。该项研究希望用调和的手段推动户籍改革,设想出一条中间路径,力求先做起来再说。

    改革户籍的吁求很高,不过在绝大多数地区仍处在停滞状态。即使在实行了居住证制度的上海、重庆和广东等地,后续的改革也较迟缓。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管理对户籍的路径依赖较强,涉及这个功能的变动势必引起连锁反应。其实,居住证制度没有理由裹足不前,可行的办法就是进一步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公民权利和社会福利,将其转移到居住证上,杜绝重新设置苛刻的享有资格,真正削低户籍门槛,提高居住保障。北京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就近入读公办学校就是一个例证,昭示了居住证制度的正确方向。当然,将学籍与户籍分离,考生在居住地参加高考,还有待政府勇敢破局。

    城市给予流动人口的福利与服务还不够,与后者的贡献很不相称。强化居住证改革,就是要弥合流动人口与城市的双重割裂:一是公民权利与户籍限制的分割,二是所定居城市与所享受社会福利的断裂。补足欠账,一方面是拿出更多的公共财政补贴居住证,另一方面是开放居住证的适用范围,不要再作封闭,更不要继户籍之后再次设置同样性质的新障碍。

    将公民与户籍捆绑在一起,已被证明无法适应人口流动的现实与趋势。有两种观念仍需破除,最强烈的莫过于将居住证与治安管制对立起来,还有就是城市财政吝啬地对待居住证的支出所需。这两种对居住证的消极观点普遍见于许多部门和官员。某些城市对非户籍居民的许诺言行不一,不落实社保和教育权等规划,居住证制度仅仅被用来填充户籍管理的空白,与改革南辕北辙。

    相较于有效展开居住证制度的要件,绝大多数城市都没有准备好。这不仅仅属于观念上的更新,还涉及到人口管理的新型能力,尤其是需要城市公共财政相应调整,配置和投放要能紧跟改革步伐。从户籍过渡到居住证,形式上的改变是容易的,但重要的是内在的配套改革能够托底。恰恰在这方面,地方政府的动力不足,亟待中央的政策推力。

    居住证制度大多是出于地方的自发尝试,但一旦牵涉到跨地区的问题,简单也会变得复杂,非国家层面的安排不足以成事。例如考生在居住地参加高考,需要将录取指标的依据从户籍调整为居住地,可地方对此无能为力。仅就居住证制度而言,地方政府有了初步模式,国家政策就该因应要求跟进支撑,而现在就是时机。


作者: CSRA    时间: 2010-6-7 16:10

谈企业社会责任避不开农民工,谈农民工避不开户籍改革。

否则就是避实就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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