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银行取款手续费一览
中国银行 同城跨行费用:4元/笔;异地跨行费用:12元/笔;异地同行费用:10元/笔。
工商银行 同城跨行费用:4元/笔;异地跨行费用:交易额的1%(最低1元,最高50元)+4元/笔;异地同行费用:交易额的1%(最低1元,最高50元)。
建设银行 同城跨行费用:4元/笔;异地跨行费用:交易额的1%(最低2元,无上限)+2元/笔;异地同行费用:交易额的1%(最低2元,最高1000元)。
农业银行 同城跨行费用:4元/笔;异地跨行费用:交易额的1%(最低1元,无上限)+2元/笔;异地同行费用:交易额的1%(最低1元,无上限)。
招商银行同城跨行费用:2元/笔;异地跨行费用:交易额的5%。(最低5元,无上限)+2元/笔;异地同行费用:交易额的5%(最低5元,无上限)。
交通银行 同城跨行费用:2元至4元/笔;异地跨行费用:2元/笔+8%。(最低5元,无上限);异地同行费用:6%。(最低1元,无上限)。
中信银行 同城跨行费用:每月前2笔免费,之后2元/笔;异地跨行费用:交易额的5%+2元/笔;异地同行费用:交易额的5%。
光大银行 同城跨行费用:每月前2笔免费,之后2元/笔;异地跨行费用:每月前2笔免费,之后2元/笔+交易额的5%。(最低5元,最高25元);异地同行费用:免费。
广东发展银行 同城跨行费用:每月前3笔免费,之后4元/笔;异地跨行费用:每月前3笔免费,之后4元/笔;异地同行费用:免费。
民生银行 同城跨行费用:每月前3笔免费,之后2元/笔;异地跨行费用:5元/笔;异地同行费用:5元/笔。
北京银行 同城跨行费用:2元/笔;异地跨行费用:2元/笔。
还有其他一些名目五花八门的收费:
U盾收费:目前所有银行都为网络银行提供U盾方式的电子密钥,但收费差别非常悬殊,其中最便宜的是25元/个;最贵的是100元/个。
短信提醒费:短信通知功能在最初都作为银行的免费服务项目,但随后各家银行纷纷开始收费。目前,大多数银行收费为每月2元或每月3月。而最便宜的银行是每月1元,最贵的是每月4元。
小额账户管理费:目前大多数银行对于日均余额不足500元的,按月收取3元的费用。收费最贵的中资银行是,对于日均余额不足1万元的账户按月收取5元的费用。
信用卡挂失费:从各银行的收费情况看,银行信用卡挂失费从20元到80元不等。挂失费最低的是工商银行的牡丹卡,收费为20元;最高的是广发双币卡,要85元。
账单打印费:这是近期争议较大且收费标准较乱的一项费用。如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对一年内的账单不收费;有些银行则对1-3个月内的账单免收打印费;大部分银行对往年账单的收费较高,而最高的是查询3年及3年以上账单收取100元。
虽说现在运行的是市场经济,但眼下银行业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也太混乱了,简直就像大蒜爷、绿豆爷那般之货色!钱给你们东家赚去了,受伤的总是俺哥几个消费者......
呵呵,谭版的点评贴比正文要有意思多了。
我是不知道自己一直稀里糊涂烧了多少钱了,反正一直没查过,一看这楼顶才知道真不少。差不多也算得上月光族罗,烧吧,再烧也就这样了。
近日,北京市民齐清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存款“缩水”的苦恼:“我1999年开通了账户,存了10元。到2000年2月29日,我账户上的存款数额正好是100元,后来就一直没动。”2009年8月2日,去银行销户时,存款明细打印出来却让她傻了眼:一直没动的100元只剩下60多元。
记者在齐清被注销的存折上看到,从2006年3月21日起,银行每季度扣3元钱。到2009年8月2日止,共扣除14笔共42元。而整个存款期间只产生了6元多的利息,远远低于扣除的数额。
据了解,银行每季度扣3元钱与银行开征的小额账户管理费有关。中国银行北京分行2005年12月发布公告称,从2006年3月20日开始,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开始对日均存款余额不足500元(不含)的人民币普通活期存款账户以及活期一本通账户,每季度收取一次账户管理费,每次3元人民币。
在深圳打工的黄先生也碰到类似的事情。2005年他在深圳一家股份制银行存了600元,2009年12月21日取钱时发现只有523.05元,这么多年了,不仅利息没捞着,没想到还贴钱进去。查询之下才知道,银行这几年一直在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
对此,记者联络了这家股份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主要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从个人账户的现状来看,很多闲置几年不动的“睡眠账户”,对银行账户资源形成了巨大浪费。二是通过收取账户管理费,银行希望现有闲置账户客户能够对自身银行账户进行有效合并,积极争取客户能归并在各家银行间的资产,选择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金融资产管理行。
黄先生表示,不少和他一样的打工者,收入并不高,每个月1000多元工资,除去生活支出,放在银行的钱经常只有几百元。“银行都是从节约自己的成本出发,有没有想过我们储户的利益?”
一些律师认为,银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行为,有单方面违约之嫌。广东群立弘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子奇说,银行在储户开户的合同中并没有小额账户要收取管理费的说明,银行以公告的形式收取储户钱款,要看开户协议是否约定银行有单方面变更的权利。部分银行在与储户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收取管理费,违反了合同法。
针对银行“提高服务、节约成本”、“促进个人理财,减少无效和低效账户”的说法,有关专家表示,在网络和数据库技术非常发达的今天,银行应该通过技术革新等人性化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9年多来,这笔存款没动过,也就是说银行没有提供过任何服务和劳动,那为什么要扣客户的钱?”齐清说。
——恣意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这明显是银行的霸王言行!
垄断的结果!
盼望外资银行进入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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