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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推荐]顺口溜浓缩《劳动合同法》精髓 [打印本页]

作者: hansenyi    时间: 2010-8-20 08:18
标题: [推荐]顺口溜浓缩《劳动合同法》精髓

顺口溜浓缩《劳动合同法》精髓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这部法律要实施;

  完善制度好管理,民主集中要告知;

  要用工,双方谈,收取财物要处罚;

  签合同,应协商,书面形式来确定;

  必备条款有九项,培训保密福利待遇另约定。

  试用期,有新规,今后不可再滥用;

  违约金,有两条,培训竞业才能用;

  想逃避,不签订,一月以后付双薪;

  一年后,仍未签,自动视为无固定;

  无固定期变化大,符合条件职工提出就签订。

  履行合同按约定,足额发薪讲诚信;

  如有拖欠或克扣,依法申请支付令;

  违章指挥危害大,可以举报和批评;

  法人换了无影响,合并分立仍履行;

  变更合同要协商,双方签字书面形式做证明。

  解除合同莫随意,双方依法来办理;

  个人解除是七项,单位解除有九种;

  裁减人员有条件,特殊保护记心间;

  经济补偿有七类,三种终止也在内;

  解除终止按规定,违反法律双倍赔偿来弥补。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0-8-20 09:03

呵,支持一下


作者: 桃之夭夭    时间: 2010-8-20 10:30
有点意思哦。
作者: 若我安可    时间: 2010-8-20 15:36

的确有意思。支持一下楼主!


作者: 飞鱼    时间: 2010-8-20 16:02
确实顺口,不过里面的种种事项还是需要多多学习才行。
作者: wangjsls    时间: 2010-8-22 12:03
恩,不错。。。
作者: wangjsls    时间: 2010-8-22 12:03
[em07]呵呵。。。
作者: roseangel    时间: 2010-8-31 17:17
不错不错!
作者: zhuyonggui    时间: 2010-9-1 12:05
楼主,太有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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