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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国纽约州通过法令禁止在儿童护理品中使用双酚A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0-9-16 09:51
标题: 美国纽约州通过法令禁止在儿童护理品中使用双酚A
 

美国纽约州最近通过《禁止儿童和婴幼儿产品使用双酚A法令》,禁止生产、分销和销售含有双酚A的某些儿童护理产品。

挑战:
从2010年12月1日起,任何人、商铺、合伙经营者、协会、有限责任公司或企业不得销售或供销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含有双酚A的儿童护理品。并且,不含化学品双酚A的产品可以在显著位置声明“Bisphenol-A Free”(不含双酚A)或“BPA Free”(不含BPA),以告知消费者。

法令中词语解释:
“儿童护理品”指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抚慰器以及用于饮用液体但未盛装的饮料容器,包括抚慰器、婴儿奶瓶、婴儿奶瓶垫、杯子、杯盖、吸管和吮吸杯。

什么是双酚A?
双酚A(BPA)用于生产与食品接触的物品和饮用器皿中使用的聚碳酸脂塑料和环氧树脂。它类似人体自身的荷尔蒙,可以对健康造成危害,如乳癌、前列腺癌、出生缺陷、男性不孕、女童性早熟、糖尿病和肥胖症等。法规机构已经制定了产品中对人类健康安全的双酌A含量值,但这些安全值目前受到置疑,并随着新科技的发展重新接受评估。有关其它国家地区和美国其它州针对双酚A的禁令,可参见以下表格的综述。

双酚A禁令综述:

国家/地区
/美国各州

产品

法规进展

纽约市
萨福克县

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婴儿奶瓶和杯子

州秘书办公室归档90天生效

明尼苏达州

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瓶子、杯子或容器

2010年1月1日生效(生产商或批发商),2011年1月1日(零售商)

芝加哥市

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盛装液体、食品或饮料的容器

2010年1月31日生效

康涅狄格州

所有可重复使用的食品/饮料容器,存放在含有BPA的铁罐、瓶或塑料容器中的婴儿食品

2011年10月1日生效

威斯康星州

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儿童容器

公布90天后开始生效

华盛顿州

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瓶子、杯子或容器

2011年7月1日生效

所有运动水壶

2012年7月1日生效

加拿大

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2010年3月11日批准

中国台湾

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2010年4月6日批准

马里兰州

供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空瓶子和杯子

2012年2月1日生效

纽约州罗克兰镇

儿童饮料容器和吮吸/出牙辅助产品

2010年4月20日批准,文件归档90天后生效

佛蒙特州

可重复使用的食品/饮料容器,盛装在含有BPA的塑料容器或罐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或婴儿食品

2012年7月1日生效

法国

婴儿奶瓶

2011年1月1日生效

纽约州

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抚慰器、婴儿奶瓶、婴儿奶瓶垫、杯子、杯盖、吸管和吮吸杯

2010年12月1日生效

美国国会

所有食品容器

法规颁布6个月后生效(已提案)

加利福尼亚州

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奶瓶、水杯、食品和饮料容器

议会已通过,正待参议院批准

伊利诺斯州

可重复使用的食品/饮料容器,存放在含有BPA的铁罐、瓶或塑料容器中的婴儿食品

2011年6月1日(已提案)

俄勒冈州

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儿童食品和液体容器

2012年6月1日(已提案)

夏威夷

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可以放入口中的所有玩具和儿童护理品

已提案

马萨诸塞州

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儿童护理品

已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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