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9月22日电(记者陈先锋)深圳市政府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建设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以推进低碳城市建设,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据悉,2010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了《关于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合作框架协议》,将深圳市列为全国首个低碳生态示范城市,要求深圳重点探索在城市发展转型和南方气候条件下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模式,建设全国发展低碳生态城市的典范。
根据实施方案的思路,深圳市将着重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低碳城市建设,推进低碳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并结合深圳的自然条件和城市发展特征,努力建设一个城市复合生态体系健康和谐,在国内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水平的低碳生态城市。
为降低碳排放,深圳市将在一些重点领域开展减碳行动。其中,在规划上,将强调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强化城市设计的人性化,从源头上降低城市活动的碳排放;在交通上,将推动低碳减碳出行,实施公交主导的发展模式,同时采取适当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如提高新车上牌环保标准等;在资源利用方面,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行开展居住小区垃圾减量化推广工作等。
此外,为推进节能减排,深圳市还将通过创新政策激励与调控手段、强化监督考核与定期评估机制等措施,来推进深圳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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