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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爸是XX...”“我叔叔是XXX...” [打印本页]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0-10-26 08:56
标题: “我爸是XX...”“我叔叔是XXX...”

“我爸是李刚”追踪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获悉,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一案,已由保定市公安局指定望都县公安局管辖,经望都县警方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责任认定后,提请望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024日,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调查确认:肇事者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男,22岁,系保定某单位实习生。1016日晚940分许,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黑色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两名女生陈某、张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李启铭仍驾车继续行驶,在男生宿舍附近调头原路返回至学校门口时,被保安和学生扣留。

接到报警,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迅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在依法扣留肇事车辆、行驶证及李启铭驾驶执照的同时,迅速组织抢救伤者。经对李启铭采血检测,鉴定为醉酒驾驶。警方称,目前,伤者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将严格依法予以惩处。

保定市司法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李刚系李启铭肇事地点所在的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为加大此次案件审判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此案采取异地审判的方式,届时将邀请法学界专家和河北大学部分师生听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之前报道的情节来看,李xx系酒后驾车撞人后不救人不报警,擅自驾车离开现场,明显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而且最终致人死亡。那么,法院审判能否认定其交通肇事后逃逸且致人死亡并处以不低于下限的刑期?这是直接关系到司法的公正性,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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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0-10-27 08:57

广州日报 昨天上午,在河北省加快推进沿海地区开发建设工作会议上,河北省省长陈全国表示,对于河北大学院内的醉酒交通肇事案要“依法严肃处理”,目前省委已经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入驻河北大学处理此事。

陈全国强调,该事件已经对河北省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绝不会因为肇事者李启铭的父亲李刚,即现任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的职位而对司法裁决的结果有所影响。至于有消息称李刚“被曝有五套豪宅”,则需中纪委等部门经过审查后作出处理。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才体现法律的公正与尊严。


作者: 若我安可    时间: 2010-10-27 14:50

一直只知有李刚事件,但没细了解详情。刚看见群里有人转下面这段文字,觉着实在有才、稀罕,便细读了一番,呵呵。

李刚者,河北人士也。其家富族广,为霸乡里。刚面如斗鱼,故又称鲤冈。刚少时多异志,拜赵高秦侩之流。适有邻一女,年方二八,刚喜之,常言语轻佻,其家人怒而骂刚,刚则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汝家有淑女,我求之,我即为君子也。君子乎,岂可与小人相斗?待他日我为局长,汝等即为局长至戚,岂不美哉?”言罢扬扬而去,众人皆怒,然惧其族势,不敢言表。

后刚父掷千金为其求得一职,又结大员为亲。刚仗其翁势,仕途青云,不在话下。将近而立,刚方得一子。家人大喜,取名一帆,为仕途一帆风顺之意。一帆年幼,性暴躁,好斗狠,常与人争斗,往往不胜,即言曰:吾父李刚,汝等欲尝牢狱之灾乎?众人惧而皆退,屡试不爽。乡邻恨之,私称其李衙内。刚为保其子,更其子名为启铭。

一日,李衙内酒后思乱,故欲驾车会其校中**。方入一校内,见前有两女嬉耍,以其阻道,衙内大怒,以车撞之。两女伏地,李衙内驾车而过,笑曰:“阻我者,虽佛亦死!” 衙内至一楼下,待**上车,正欲车中行事,其友曰:“此处不妥,至校外,寻一宾馆即可。”衙内悦,即驾车而离。

行至入处,见车前众人怒目而相,衙内心知为适才两女生故,下车怒骂众人:“刁民何故挡路,岂不知吾父李刚否?”众人闻之皆惊,有与衙内相识者,私下知会其校长,校长王氏与刚父曾狼狈为奸,闻言大惊,及之,喝骂众人曰:今日之事,有敢言与外人者,必将严惩!”众人悻悻而退。

然有好事者将此事知与他人,以一传十,后众人皆知,刚心中大乱,宴其家翁,散财四方,始相安。然此后,“吾父李刚”四字,则相传于天下。故做传记之,以名正史 !


作者: Blues    时间: 2010-10-27 14:53

微博上:我爸是李刚的接龙传递已经越来越雷人了。。。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0-10-27 15:21

太史公曰:乱象不除,国之不幸也。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0-10-28 14:54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省也。” ——孔子《论语·里仁》

“虽董之以严刑,震之以威怒,终苟免而不怀仁,貌恭而不心服。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 ——魏征《谏太宗十思疏》

——古人就是比我们英明哪。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0-12-21 14:01

大洋网-广州日报讯 因为一句“我爸是李刚”,河北大学飙车案轰动全国。12月15日凌晨,该案受害者陈晓凤一方的援助律师张凯莫名遭到十多名不明身份者袭击。日前,张凯透露,“李刚门”中的双方已和解。

张凯说:“113日,他父亲突然和我解除了合同,事后我得知他们受到了非常大的压力,他们家里有公务员的领导找他们谈话让他们放弃。他们在保定的时候包括(受害人)陈晓凤的爷爷,都过来做他们的工作,村支书也过来做他们的工作,让他们放弃。后来他们迫于这种压力,最后放弃,和李刚达成和解。”

——天子犯法,应与庶民同罪,那些执法者难道还不明其理吗?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0-12-25 1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讯 浙江温州市永嘉县公安局于24日凌晨1时半作出决定,对17日酒驾打警察并扬言我叔叔是金国友!的犯罪嫌疑人金建兄正式刑事拘留。

1217日晚,金建兄酒后驾驶与一辆奥拓车刮擦,温州市永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瓯北中队民警进行事故处理时,金建兄电话召集多人对3名民警、协警殴打,金建兄扬言:我叔叔是金国友,跟老子作对的话非弄死你们不可!接着,金建兄又对奥拓车进行打砸,随后逃离现场。

20日傍晚,肇事者金建兄慑于警方压力、在其叔金国友(永嘉县公安局已经退居二线的一名副局长)的敦促下投案自首。警方初步认定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和阻碍执行公务,对其两项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日。

1221日,新华社中国网事栏目以《温州惊现我爸是李刚相似版:酒驾又打警察者扬言我叔叔是金国友!》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被全国上百家媒体及上千家网站转载。

在纷纷对金建兄的行径表达愤慨和批评的同时,很多网民对金建兄仅仅被处以行政拘留20的处罚表示质疑。网民倒腐认为:这样的事情都只行政拘留20天,相互挈篮儿(温州方言:相互买人情)!

网络舆情以及群众反映引起温州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温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叶寒冰明确指示永嘉县公安局:不能按部就班、等待鉴定结果再作处理,要根据案情的深入调查,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永嘉县公安局于23日连夜研究,于24日凌晨1时半作出决定,刑拘金建兄。

—— 那波未平,这波又起,翻版来得还挺快的啊。


作者: 若我安可    时间: 2010-12-26 21:29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贪官不能免死 酒驾应该入刑

2010年12月26日04:48    山东商报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贪官不能免死 酒驾应该入刑

酒驾检查已成常态化

“对贪官不能废除死刑,现在废除死刑的时机还不成熟。”24日下午,在广州参加“检察权优化配置”学术研讨会的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终身教授陈光中接受采访,对刑法修正案的热点如酒驾入刑、废除死刑、惩治贪官等谈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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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酒驾入刑”

日前,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危险驾驶犯罪”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陈光中对此表示支持,他说:支持酒驾入刑,因为法律本身的一个功能,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证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陈光中说:“全国醉酒驾车出事的那么多,很多地方都出台了一些相关措施,不能说没有效果,但效果不是非常好。作为临时措施,严一下松一下,过不久稍微宽松一些,问题就又来了。而法律具有持久性,对这些问题的治理常态化了,将某些具体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了,将会更加有效。”

死刑应“逐步减少”

醉驾造成严重后果,是否该判死刑?陈光中表示:“当人喝醉的时候,是不清醒的,我不赞成用死刑立即执行这样的极端办法。此前有些醉驾造成事故被判处死缓,那已经是按故意杀人罪来判了,我们不要追求一下子就判死刑。”

谈起死刑,陈光中表示,修正案减少了13个死刑罪名,但中国的死刑还是太多了。“我们总体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更加严格地控制死刑,稳步地减少死刑。不是靠杀人多就能解决问题的。”陈光中坦言,“减少死刑的步骤,应该先从非暴力的犯罪开始,而像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的死刑,则要一直保留到最后。”

巨贪情节恶劣要判死

贪污、受贿等是非暴力犯罪,这种犯罪的死刑应该提前废除吗?陈光中说:“贪官贪污受贿数额比较大的,还是要判几个(死刑)。前几年几百万元就可以判死刑,现在‘涨’了不少,要几千万元了。但数额不是最重要的,还要看情节,情节特别恶劣和数额巨大的都要判。”

陈光中称:“现在贪官被抓了,他贪了多少钱,受贿多少钱,都是公开的,媒体和公众都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会仅仅因为他是当官的就不判。但也不排除某些贪官背后能量很大,有人帮他说情,这是值得注意的因素,但不是主流。”(据羊城晚报)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0-12-26 22:26

支持这位副会长!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0-12-27 09:36
大洋网-广州日报讯 据《齐鲁晚报》报道,11月4日以后,发生在河北大学校园内的“李刚门”事件变得有些沉寂。直到近日网上传出,受害方陈晓凤一家的代理律师张凯被打,并透露李刚家已与陈家私下“和解”。记者调查了解到,在11月初,李启铭家人和陈晓凤父母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现在陈晓凤父母已经拿到了协议中约定的46万元赔偿。

  河北警方12月21日证实了这一消息。但警方同时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还在审理中,李启铭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签协议前后李刚未出面

  知情人士透露,赔偿协议上规定,李刚赔偿陈家所有费用总计46万元人民币,双方担保人分别为保定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和南四仲村村主任。

  陈晓凤的父亲陈广乾说,签署协议前后,作为肇事方代表的李刚始终未出面,协议是李刚在上面签好字之后拿给他签字的。陈广乾说,协议中规定“双方不能再联系,不能接触记者”。

  陈晓凤的哥哥陈林告诉相熟的朋友,为了防止陈家与外界联系,这46万元并没有当场给陈家,而是由位伯镇政府暂时保管,等事情平息后才能交给陈家。直到12月20日,陈广乾才肯定地告诉记者,已经拿到了这笔钱。“我们只想早点解决,多几十万少几十万对我们来说也就那样。”陈广乾还是走来走去,“我们拖不起啊。”

  律师称约定没有实现

  上述知情人士还告诉记者,赔偿协议签署后,村主任让陈广乾与张凯律师解除代理协议。“一上午就在宾馆签了几份协议,当天下午我们就被送到老家了。”陈广乾说。与律师解约,陈广乾并没有亲自去北京。他说,11月5日下午,保定市公安局和辛集市位伯镇工作人员将陈广乾签署的解除协议书送到张凯律师的北京律师所。

  在律师张凯看来,民事和解与他接案时预想的一样。张凯说,在接案时,他曾和陈广乾约定,“这个案子打起来一定会压力很大,你们请我做你们的律师,我可以免费代理,但你们不能因为受到压力而私下谈判,即使和对方和解也要和我有充分的沟通。”但约定没有实现。

——赔钱只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一种补偿方式,但其罪孽是不能仅以钱来赎的......


作者: 红色心情    时间: 2010-12-27 10:04

刘洪波:“李刚门”和解的可怕之处

原题:和解门后不只是一个李刚

河北大学车祸案民事部分和解,终于有了稍微具体的报道。从《齐鲁晚报》12月26日刊登的调查看,虽然看起来记者似乎未能拿到协议文本,但毕竟获得了“和解”的部分细节。

令人感兴趣的细节包括:和解是“上级要求”;签订协议时“村里的,乡里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好多人都在”,这些人要求尽快签字,而肇事方家人不在场;“和解”有“双方不能再联系,不能接触记者”的内容;“和解”后受害方与代理律师解除代理合同;“和解”费用46万元,待事情平息后才能交给受害人家属。

现在,受害方陈家已经拿到了46万元协议赔偿。这就是说,双方不联系和陈家不接触记者、与律师解约等已经做到,而且事情也被认为已经平息。

保定警方前几天还在严正否定传言,指民事已经和解,刑事尚在审理。“事情平息”才能支付到位的46万元已经交割,肇事方怎么会得出“事情已经平息”的判断呢,难道他们对审判结果抱有信心?难道他们知道围绕此事将不会再有舆论的关注?

一起醉驾导致的车祸,牵出“我爸是李刚”的社会背景,引出“恨爹不成刚”的社会讽喻,这个社会的治理形象和法律形象,已经可谓崩塌。而一面否认权力在背面运作,一面连“和解”也逃不脱被迫的定数,也再次加固了人们基于生活经验对社会治理和法律执行的负面判断。

阳示公开公正,阴使权力魔手,大概不只是铺平肇事者得到较轻处理的合法道路,而且意在“不扩大事态”,为相关地方承受的舆论压力松绑,并且让人们相信事情要通过而且能够通过正当途径和法律得到解决,从而恢复权力和法律的形象。

多方面的意图搅在一起,使人很难判断哪些行为是基于肇事方的私人意图,哪些行为是基于权力维护自身形象的努力。然而,阴影重重的事件处理,除了达成肇事方可能得到较轻处理的目的,不过是使治理的形象、法律的形象蒙上更重的尘垢。

车祸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车祸案件变成“李刚门”就复杂了。如果说,由车祸牵出“我爸是李刚”,一定程度上“李刚门”还只是显示人们对权力揳入案件处理的担忧。那么,和解过程则坐实了人们的忧虑,那就是权力果不其然地发挥了作用。由此,车祸案件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案件,它的处理成为权力作用的一个验证。而且所谓和解也不再是一次车祸的和解,而是一个新的事件,按照“门”造词法,这个事件应称为“李刚和解门”。

“李刚和解门”,既是“李刚门”的一个片段,也是“李刚门”由猜测变成确证的一个污迹。“李刚和解门”既是李刚或者比李刚更强的肇事方私人背景的显示,也是各种权力不知出于私谊、同门之谊、阶层之谊还是出于公共利益误判而干预事件进程的表现。

在和解中,车祸受害者一方再次受害,这次受害是公开、正当地表达和主张的权利被权力直接侵损。遭遇车祸属于不幸,遭遇权力侵损属于更大的不幸。车祸受害只是意外,而二次受害则是有意的;车祸受害无所谓屈辱,那是身体被人为的祸难而摧毁,而二次受害乃是社会地位而导致,并且伤害人格与心灵。

“李刚和解门”,是车祸肇事者家属与所有相关权力,共同迫使车祸受害方家属接受一些条件,这些条件既有“双方不再联系”,以防受害方纠缠,同时要求受害方“不接触媒体”,从而避免了媒体的追问。车祸肇事方与公权力能够迅速走到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防备受害方和媒体。这就是当代生活的一幅画像。

河北大学校园不仅是发生了一次车祸,更是拉开了“李刚门”的一条引线。车祸案件,自有车祸案件的处理;而“李刚门”的加入,会使车祸案件不再被作为普通的车祸案件去处理。“李刚门”通过“李刚和解门”而昭然呈现,而且更深刻地揭示了权力的协同作用。

车祸事件使一个家庭破碎,又由于“和解”而使这个家庭意见分离、感情分裂。这个车祸事件同时使社会产生挫败感,显示权力与社会加速度地反向而行。“李刚门”的后面,站立的不只是一个“李刚”,更是一个与加害者同在的团队。这就是“李刚门”透露的信息。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0-12-27 11:10
12月15日凌晨,“李刚门”案受害者陈晓凤一方的援助律师张凯莫名遭到十多名不明身份者袭击,足以彰示法律面前正义与邪恶的纠结现实......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1-1-27 08:47

“我爸是李刚”案追踪

据新华社电 河北大学“10·16”校园车祸案26日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01016日晚,犯罪嫌疑人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两名女生撞倒后被保安和学生扣留。警方经对李启铭采血检测,鉴定为醉酒驾驶。伤者之一陈晓凤因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犯罪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系车祸肇事地点所在的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此案采取异地审判的方式。保定市政法部门指定望都县政法部门管辖。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和辩护人都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并进行了辩论。公诉人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列举了相关证据,李启铭当庭认罪,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判长表示,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判。部分新闻媒体记者、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河北大学师生代表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不管你爸是XX,你叔叔是XX,刑法该判给你的,还是要判给你,这是刑法的功能和义务!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1-3-31 11:33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一则号称“医生被官二代殴打”的帖子近日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成为网上热点。记者昨日从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区分局了解到,3月28日晚,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急诊室内发生一起伤人事件,警方第一时间到场并介入调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根据警方调查,发帖表示打人者称其父是XX局长的新浪网友“小靖医生”事后表示,在打人事件发生时自己并不在现场,相关言论系其“听说”。

3月29日,新浪网友“小靖医生”在微博上发帖称,急诊外科董冰医生遭患者姚伟栋无故殴打至重伤,目前仍住院治疗中。在殴打过程中,姚伟栋态度骄狂,多次声称其父是XX局长。

帖子发出后,迅速引起众多网友围观,许多网友直呼这是“上海版李刚”,认为这是当今社会“特权”思想在作怪,亟须彻底打破特权思想的产生渠道,通过公开、透明、有效的权力监督方式来遏制特权。

据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院长黄峰平介绍,3月28日晚,患者姚伟栋因手部受伤到医院进行治疗,经初步诊断,急诊外科医生董冰因担心有骨折问题,告知姚伟栋需协同骨科一同为其会诊,但病人坚持缝上即可,拒绝会诊。“董医生担心万一有骨折会是医疗事故,于是请病人在《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保证,没想到病人火大起来,加上醉酒,就上前殴打董医生,后来两人扭打在一起,急诊外科诊室一片狼藉。”随后,警方到场并介入调查。目前,董冰医生伤情尚可,左上额缝5针,右脸部骨伤,眼睛周围淤青,经过医院治疗,现在正在家中休养。

“我们医院有职工在传打人男子小姚说他父亲是XX局长,但我也不在现场,只是听到这样的传闻。”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李天雅说。

上海市静安区公安分局政治处的唐骏告诉记者,3月28日21时许,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处置,发现急诊室外科主治医生董冰与一名男性患者姚伟栋发生冲突,导致双方受伤。在劝调双方后,将他们二人带至派出所,开具验伤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待验伤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警方表示,姚伟栋是否声称“其父是XX局长”,民警因不在现场,无法确定,有待进一步调查。根据警方调查,新浪网友“小靖医生”在打人事件发生时并不在现场,相关言论系其“听说”。

——“在殴打过程中,姚伟栋态度骄狂,多次声称其父是XX局长”,这就是我们国人的悲哀:纵使都明知将会成众矢之的,却依然一再重复昨天那个愚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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