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富士康坠楼事件”已过去好几个月,但经过各方的调查后,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连续出现两个指责富士康违法的声音。
连续高调指责富士康违法
由两岸三地20所高校师生参与完成的《富士康调研总报告》(简称《报告》)上个月初披露了富士康的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劳动法》,强制加班、超时加班、克扣加班费;违反《实习见习条例》,滥用学生工;违反《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漠视职业安全隐患;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私了”工伤事故等。而到了前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又站出来指责富士康违法。
富士康今年上半年在中国大陆的工厂共出现12起员工坠楼事件,造成10死二重伤。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2009年富士康员工每月加班达117小时,有的高达140小时,而中国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延长劳动时间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对此,郭军说:“每月加班超过100小时,这还不算违法?如果跟职工协商过就不叫违法,那就没有违法了。”
郭军前天上午出席由中国新闻周刊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主办的第六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时指出,富士康的问题不仅仅是工时、工资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企业管理。富士康采取了福特式的企业管理,把生产各个环节最优化,效率最大化,员工如同卓别林在《摩登时代》中扮演的角色,八小时外的自由还不一定有。此外,富士康还具有“半军事化管理”特色,他说:“如此情况下,让员工以什么样的心态去承受这样的重压?”
----------以我看责任全在政府。
这个时候站出来指责意义或用意何在呢?难道是总工会的领导们最近才得知富士康的违法用工和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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