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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学生入室抢16元钱换来10年铁窗生活 [打印本页]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0-12-11 16:26
标题: 大学生入室抢16元钱换来10年铁窗生活

长沙消息 据潇湘晨报报道:一大学毕业生谎称是物业人员进门查房子漏水,却用刀威胁房主,抢走16元。昨日,长沙天心区法院把刑庭搬进社区,对这一抢劫案进行审理。当法官宣判阳镠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时,旁听的居民一片哗然。

这么重?”“他只抢了这么一点教育一下算了太可惜了”……对于居民的这种同情,法官解释说,被告阳镠所犯的是入户抢劫,根据刑法是要重判的,量刑起点就是10年。不管是抢了1元,或是16元,还是更多。

阳镠,20岁,隆回人,此前在长沙某大学读书。阳镠说,20108月,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便寄居在金碧文华小区的朋友家。

检察官说,819日,阳镠跟踪小区的赵某,发现其住在1218楼。

“20日,阳镠发现赵某独自回家,即携带刀具窜至18楼,冒充物业人员,以查房屋漏水为由,进入了房间。检察官说,在房内赵某说自家卫生间没有漏水,提议到楼下查看。阳镠随即用手捂住赵某嘴巴,持刀威胁,抢走赵某16元后逃离。

检察官说,几天后的下午5时,阳镠又窜到1218楼时,被小区保安抓获。

保安说,当时看见阳镠觉得很可疑,因为阳镠称在这里看风景,看风景为何不去顶楼?或直接到他自己住的那栋房子呢?”就这样,保安喊来同事,将其扭送警方调查。

阳镠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法庭上,阳镠说去抢劫是不想向家里要钱,所以才误入歧途的。

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官说,入户抢劫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要被追究10年以上刑期。

法官还说,除了入户抢劫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外,还有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全欣 刘煜)

——当戴上手铐的一刹那,他一定很后悔;在宣读判决书的一刹那,他一定更后悔了......


作者: 若我安可    时间: 2010-12-11 16:31

无语.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0-12-11 16:32

一个大学生,太可惜了。


作者: 若我安可    时间: 2010-12-11 16:53

当一个人不走正道时,大学生也好,研究生也罢,甚至更显耀的背景都失去了其该有的意义。可惜的是社会资源投入的无意义。

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然后见财起意?不知道是不是这样。若是,问题又复杂得多了。


作者: hongjun    时间: 2010-12-11 20:20
唉,有时候一念之差,悔恨终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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