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fficeffice"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本标准适用于组织确定其能够控制的、或能够施加影响的那些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 通过下列方式证实对本标准的符合:
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3) 寻求外部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或注册)。.
本标准旨在使其所有要求都能够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运行场所和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2 引用标准
无规范性引用文件。保留本章是为使本版中的章节号和前一版(GB/T 24001-1996)保持一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审核员auditor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 [GB/T 19000-2000,3.9.9]
3.2 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
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3.8) 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3.16) 的环境方针(3.11),实现对整体环境绩效(3.10) 的改进。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3.3 纠正措施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3.15) 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4 文件document
信息及其承载媒介。
注1:媒介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注2:摘编自GB/T 19000-2000中3.7.2。
3.5 环境environment fficeffice" />
组织(3.16) 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3.16)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3.6 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aspect
一个组织(3.16) 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3.5) 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3.7)的环境因素。
3.7 环境影响environmental 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3.16) 的环境因素(3.6)给环境(3.5) 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8 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EMS)
组织(3.16) 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3.11),并管理其环境因素(3.6)。
注1:管理体系是用来建立方针和目标,并进而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的集合。
注2: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3.19)、过程和资源。
3.9 环境目标environmental objective
组织(3.16) 依据其环境方针(3.11)规定的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
3.10 环境绩效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组织(3.16) 对其环境因素(3.6) 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注:在环境管理体系条件下,可对照组织(3.16)的环境方针(3.11)、环境目标(3.9) 、环境指标(3.12) 及其他环境表现要求对结果进行测量。
3.11 环境方针environmental 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就组织(3.16)的环境绩效(3.10) 所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注:环境方针为采取措施,以及建立环境目标(3.9) 和环境指标(3.12)提供了一个框架。
3.12 环境指标environmental target
由环境目标(3.9)产生,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须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绩效要求,它们可适用于整个组织(3.16) 或其局部。
3.13 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
关注组织(3.16)的环境绩效(3.10) 或受其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4 内部审核internal 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3.16) 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小型组织,独立性可通过与所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来体现。
3.15 不符合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 19000-2000,3.6.2]
注:此术语在GB/T 19000-2000中为“不合格(不符合)”。
3.16 组织organization fficeffice" />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7 预防措施preventive action
消除潜在不符合(3.15) 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8 污染预防prevention of pollution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3.7)而采用(或综合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注:污染预防可包括源削减或消除,过程、产品或服务的更改,资源的有效利用,材料或能源替代,再利用、回收、再循环、恢复和处理。
3.19 程序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2:根据GB/T 19000-2000中3.4.5条改写。
3.20 记录record
阐明已取得的结果或提供已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
注:根据GB/T 19000-2000中3.7.6条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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