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标题: 企业责任分轻重,工人权利无缓急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2-24 23:32
标题: 企业责任分轻重,工人权利无缓急
苏州联建科技员工中毒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由苏州工业园区出面邀请的外地专家原定于21日为37名因正己烷中毒的员工做机电图复查,但除2名员工接受复查(结果显示正常)外,其余员工仍不同意到距厂区较近的九龙医院复查,而希望能够被安排到上海、北京等外省市的三级甲等医院复查。

这些员工的顾虑值得理解。毕竟,这起中毒事件从事发至今已有三年时间,他们在这期间经历的辛酸,一开始并不为广大公众所知。如今,他们就算是对工厂、园区和政府部门仍抱有质疑态度,也在意料之中。更何况,他们今日“有幸”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当然有理由借此机会给自己的身体一个更好的医疗检查和治疗环境。

事件曝光后,有些媒体直接将生产厂家称作“苹果供应商”,更有不少评论干脆把矛头对准苹果公司,称其为“毒苹果”。这么做一般来讲也没什么问题,但严格地说,此举颇有避重就轻的嫌疑。别忘了,正因为苹果公司在日前发布的《2011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中首次公开承认此事,这一事件才在国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关人士固然可以对报告表示不满,或是要求苹果公司以更高责任意识来解决供应链所存在的问题,但不能不说,在这起事件中,应当负主要责任的是生产供应商——联建科技,而不是苹果公司。

为什么人们可以要求苹果公司强化企业责任,管好自己的产品供应商?这是因为,相关要求符合现代企业伦理,作为全球知名企业的苹果公司不容回避。同样的,消费者对企业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具有现代消费意识的顾客不仅要求企业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还会从工人权利保护、环境安全等角度,要求企业符合相关规范。例如,一旦消费者发现某品牌产品出自 “血汗工厂”,该品牌很可能因此受到舆论批评,甚至遭到消费者的强烈抵制。面对上述压力,企业更不可能采取漠视态度,即便问题出在其外包工厂或供应商头上。

不过也应承认,类似现代生产和消费意识发端于西方社会,至今方兴未艾,尚未形成完整严密的法律规范。换句话说,这更多是出于社会权利意识和消费需求而对企业形成的一种道德制约。相形之下,国内社会领域不仅尚未走到这一步,而且摆在眼前更加迫切的问题是,怎样去推动和监督企业落实法规赋予工人的各项权利和福利。试问,谁听说过哪家企业因为使用“黑心煤矿”生产的原料而遭到质疑?不妨再问,谁没有听说过山西黑砖窑奴工?谁又没有听说过大量农民工超时加班,却得不到必要的劳动保障?

企业责任可分轻重,工人基本权利却无缓急之别。着眼于国内现状,我们理应分清责任主次,既要敦促苹果公司解决供应商侵害工人权利问题,更应要求政府部门发挥监管职能,让这些厂家不折不扣地落实工人权利和相关福利。

在经过数次消极回应后,苹果这回终于承认相关事实,并在报告中称 “我们会继续检查工人们的病历,直到他们完全康复”。然而我们也痛心地看到,近年来国内平均每年尘肺病新发病例为1万多例,由于政府监管缺失、企业逃避责任以及无法提供正式用工合同等原因,大量尘肺病人得不到及时救助。因此,当我们关注正己烷中毒工人的同时,也别忘记那些尚未得到媒体和舆论眷顾、却和他们一样经受着不公平对待的人们。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魏英杰






欢迎光临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http://chinacsra.org.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