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textstyle_1 style="FONT-SIZE: 12pt; OVERFLOW: hidden;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4px; WORD-WRAP: break-word">早在2007年6月,挪威污染管制局(Norwegian Pollution Control Authority, SFT)通报WTO,提出“消费品中禁用特定有害物质”的要求,称其将对消费品中的18种物质进行限制,即PoHS法规。 2008年8月,SFT在评审了众多建议后,将最初提案中关于邻苯二甲酸二酯(DEHP)、有机锡合物、阻燃剂四溴双酚A(TBBP-A)、麝香酮等物质限制提议废除,将18 种禁用化学物质减至10种,并提议对上述10种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及豁免产品的范围作出修订,以确保有效地保护健康和环境。 修订后10种特定有害物质限值 序号 物质名称 限值 豁免(范例) 1. 砷 0.01% 铅蓄电池、黄铜制品、水晶及含铅玻璃 2. 铅 0.01% 已受监管的油漆、水晶及含铅玻璃、光学玻璃、依挪威化妆品法规管理的化妆及卫生用品 3. 镉 0.01% 特定用途的红色或黄色玻璃,且没有替代产品、依挪威化妆品法规管理的化妆及卫生用品 4. 六溴环十二烷 0.1% / 5. 中链氯化石蜡 0.1% 特别指出需要阻燃剂的产品,且暂时没有合适的替代品 6. 二甲苯麝香 0.05% 洗涤剂、依挪威化妆品法规管理的化妆品 7. 全氟辛烷酸 0.005% 已受监管的产品,例如纺织品、地毯和其他涂层消费品 8. 双酚A 0.005% 无缝地板、制动液、热敏纸、依挪威化妆品法规管理的化妆品 9. 五氯苯酚 0.1% 已受监管的产品,例如纺织品、;皮革 10. 三氯生 0.001% 依挪威化妆品法规管理的化妆品 挪威PoHS此次更新,对上述10种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及豁免产品的范围均作出修订,但提议的管制标准何时生效,尚不清楚。 </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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