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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打印本页]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1-5-25 08:26
标题: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中新社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2011年中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纳入其中。这是记者24日在卫生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发布会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10大类41项。其中,“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一项被列入“卫生监督协管”类别中。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项目具体内容为,对辖区内居民,发现或怀疑有失误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在发布会上表示,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当前,中国各地都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但基层还不健全。

  “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的职责是发现。”秦怀金说,基层的医疗卫生人员跟老百姓接触得比较多,对各地的情况也较了解,发现问题能及时报告给专业机构。基层医疗机能起到“前哨”协助发现和报告信息的作用。

  秦怀金介绍说,2011年中国基本公共卫生新增服务项目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内容和标准,针对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确保民众能够直接受益。

——民以食为天,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就必须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早预防,防患于未然,安民于卫生。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1-5-25 08:31

新京报 (记者吴鹏) 卫生部已就大米使用添加剂的必要性问题,商请国家粮食局提出意见。昨日,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不仅是组织,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公开渠道,对食品安全标准提出意见。

  咨询所有涉粮添加剂

  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今年6月20日将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允许大米添加防腐剂双乙酸钠在内的三种添加剂。但是在实际生产中,这三种添加剂几乎不被使用。有专家认为,这三种添加剂在生产工艺上没有必要,应该依据《食品安全法》撤销。

  邓海华说,通过媒体的监督,对于大米使用添加剂的必要性问题,我们已经主动向粮食部门提出了咨询。卫生部将根据咨询意见,适时启动重新评估。

  除上述三种食品添加剂外,卫生部此次还就粮食、油料及其制品中涉及的所有添加剂的工艺必要性问题,商请粮食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民个人也能提意见

  并非只有专业的社会组织才能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公民个人也可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邓海华说,根据2010年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也可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们的渠道是畅通的。”邓海华举例说:“比如卫生部网站上的部长信箱、正规的信访渠道、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以及卫生部卫生监督局标准处的电话。”

  他说,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不再具有技术必要性,或有新的科学证据表明存在安全隐患,卫生部将及时组织重新评估。

  大米添加剂简介

  淀粉磷酸酯钠

  增稠剂,根据新标准综合判定,大米中不允许使用淀粉磷酸酯钠,但大米制品,如米粉可有条件使用。主要功能是大米保鲜、防止霉变。

  双乙酸钠

  常用防腐剂,主要功能是大米保鲜、防止霉变。

  脱乙酰甲壳素

  又名壳聚糖,功能为增稠剂、被膜剂,可能将其用于大米表面的被膜或抛光,大米中使用量为0.1g/kg。

——我十八岁以前吃的都是自家种出的大米,可没使用任何添加剂。现在的人们是不是变聪明了,好端端的大米还要加这加那的,让人心不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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