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王培伟、安蓓)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31日在北京正式发布《201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提出了“每一滴油都是承诺”的社会责任理念,并聘请首批12名来自高校、媒体、能源行业、财经界和消费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
中石化在报告中介绍,“十一五”期间,中石化调整完善并积极实施资源、市场、一体化、国际化战略,通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市场供应、保障资产保值增值、保障祖国碧水蓝天、保障中石化与社会和谐发展以及保障员工均衡发展等“六个保障”落实社会责任。
据该报告数据,2010年中石化共生产原油及境外份额油合计6096万吨,天然气与“十五末”相比产量翻番,达到125亿立方米。“十一五”期间,中石化资产总额比“十五”期间翻了一番,达到14700亿元,总计上缴税费8234亿元;保障供应方面,“十一五”期间,累积为消费者提供6.19亿吨成品油,1.78亿吨化工产品。节能减排方面,“十一五”期间,累计节约1444万吨标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3466万吨,累计减排二氧化硫20.4万吨。
此外,“十一五”期间,中石化积极反哺社会,共建成“希望小学”161所,资助3万余名“春蕾计划”女生完成学业,持续7年共捐助“健康快车”并免费救治1.8万名白内障患者,一批扶贫援藏的惠民基础设施建成投用。
中石化还在报告发布当天正式聘请了首批12名社会监督员。中石化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创新性地建立社会监督员机制,目的就是为了内力外力有机结合,更好地改进自身工作,表达中石化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全心回报社会造福百姓的信心和决心。
据悉,中石化给予社会监督员多项授权,包括有权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公司总部、各企事业单位的各种违法违纪和不规范行为;有权收集社会公众、各类组织机构对中石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权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向中石化反映公司工作中和行业内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协助公司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有权就事关国计民生的专项课题在公司系统内开展调查研究等。社会监督员将一年一聘,连任不得超过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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