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标题:
[讨论]法定节前一天上夜班只上4小时是否需要支付停工待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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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ngyuan_123
时间:
2011-8-11 10:25
标题:
[讨论]法定节前一天上夜班只上4小时是否需要支付停工待料工资
法定节前一天上夜班的,为了避免三倍工资,从20:00-00:00上班4小时,是否需要支付停工待料4小时工资<br />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8-11 10:38
<p>已开始登机了,返深后再和大家讨论。</p><p>有兴趣可先先谈谈观点,比如浪子兄的观点呢?</p>
作者:
Johnz
时间:
2011-8-11 10:45
<p>[em140]我个人意见,在强大的综合计算工时批文的支持下,每周累计40小时为正班,超出则按加班处理。</p><p>你说勒。哈哈,到时候又跟审核员讨论。/</p>
作者:
晓狐
时间:
2011-8-11 10:45
需要的。
作者:
ivywong
时间:
2011-8-11 11:18
我觉得还是需要的,非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正班不足8小时,(也就是没请假没旷工的情况下没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工厂还是需要支付停工待料工资补足差额部分的。
作者:
lillian
时间:
2011-8-11 11:28
是需要的,这个问题论坛中有讨论过哦。
作者:
roseangel
时间:
2011-8-11 12:06
<p>我认为不需要。不安排上班,主要就是要规避法定假日加班。</p><p>如果是月薪制(每月基本工资固定的那种),不要当作缺勤,照算月薪;</p><p>如果是时薪,就正常上班多少就算多少即可。</p>
作者:
晓狐
时间:
2011-8-11 13:41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roseangel</i>在2011-08-11 12:06:39的发言:</b><br /><p>我认为不需要。不安排上班,主要就是要规避法定假日加班。</p><p>如果是月薪制(每月基本工资固定的那种),不要当作缺勤,照算月薪;</p><p>如果是时薪,就正常上班多少就算多少即可。</p></div><p>正常工作日是8小时工作制,如果不安排满8小时的工作,是工厂的问题而不是员工的问题。 </p><p>所以必须要支付8小时的工资,里面包括4小时的停工待料工资,而不仅仅是支付4小时工资。</p>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8-12 00:18
<p>我认为当然是需要的,记得也在论坛里讨论过。</p><p>哪个认为不需要的,说出理由,我来驳他。</p>
作者:
roseangel
时间:
2011-8-12 08:56
<p>假如法定假日之前一天为休息日,本身已属加班,故工厂只需给那4小时加班费;</p><p>假如法定假日之前一天为正常工作日,参考大家意见,还是补停工待料吧!</p>
作者:
Blues
时间:
2011-8-12 09:38
好象以前看到哪个贴子里有讨论过。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8-12 15:09
<p>如法定节日前是正常工作日,如不按停工待料支付工资,ICTI审核会判定不合格。</p><p>如有疑问,请继续提出。</p>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1-8-12 15:12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rongyuan_123</i>在2011-08-11 10:25:29的发言:</b><br />法定节前一天上夜班的,为了避免三倍工资,从20:00-00:00上班4小时,<font color="#000000">是否需要支付停工待料4小时工资<br /></font></div><p><font color="#0000ff">无论是两班制还是三班制,都必须补足另外4小时的正常出勤工资。</font></p>
作者:
rongyuan_123
时间:
2011-8-13 08:17
<p>对于这个问题,我在陪审ICTI的时候,有咨询过STR的审核员,他们说不用支付停工待料工资。</p><p>我问不支付的理由,审核员说“因一天的开始为0:00,超过零点就是法定假的时间了,是每天的自然顺延。”</p><p>“至于说不用支付4小时的停工待料工资,同班次设置有关,ICTI也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长期两班倒的班次属于自动调休。”</p><p>审核员说“当然员工不反对,比别的班次少了4小时工资,企业无需支付可以不支付”。</p><p>以上仅对时薪的员工,月薪的员工就不存在该问题。</p>
作者:
chuhanchen
时间:
2011-8-13 12:1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rongyuan_123</i>在2011-08-13 08:17:37的发言:</b><br /><p>对于这个问题,我在陪审ICTI的时候,有咨询过STR的审核员,他们说不用支付停工待料工资。</p><p>我问不支付的理由,审核员说“因一天的开始为0:00,超过零点就是法定假的时间了,是每天的自然顺延。”</p><p>“至于说不用支付4小时的停工待料工资,同班次设置有关,ICTI也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长期两班倒的班次属于自动调休。”</p><p>审核员说“当然员工不反对,比别的班次少了4小时工资,企业无需支付可以不支付”。</p><p>以上仅对时薪的员工,月薪的员工就不存在该问题。</p></div><p>顶一下。 </p><p>似乎蛮有道理。 </p><p>只不过不知道别的公证行的审核员又是如何看法。 </p><p>再想了一下,关于这句话: </p><p>“<strong>ICTI也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长期两班倒的班次属于<font color="#ff0000">自动调休</font></strong>。”如何理解?一时有些糊涂。何时与何时调?</p>
作者:
Blues
时间:
2011-8-13 14:31
审核员的话不能代表真理哇。
作者:
Blues
时间:
2011-8-13 14:32
现在审核员的素质真的不怎么滴,有些人说行,有些人说不行。到时你不给,承担责任的还是自己。
作者:
Blues
时间:
2011-8-16 10:18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chuhanchen</i>在2011-08-13 12:10:09的发言:</b><br /><p>顶一下。 </p><p>似乎蛮有道理。 </p><p>只不过不知道别的公证行的审核员又是如何看法。 </p><p>再想了一下,关于这句话: </p><p>“<strong>ICTI也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长期两班倒的班次属于<font color="#ff0000">自动调休</font></strong>。”如何理解?一时有些糊涂。何时与何时调?</p></div><p>谁能拿原话来给我看看?</p>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8-16 23:35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rongyuan_123</i>在2011-08-13 08:17:37的发言:</b><br /><p>对于这个问题,我在陪审ICTI的时候,有咨询过STR的审核员,他们说不用支付停工待料工资。</p><p>我问不支付的理由,审核员说“因一天的开始为0:00,超过零点就是法定假的时间了,是每天的自然顺延。”</p><p>“至于说不用支付4小时的停工待料工资,同班次设置有关,ICTI也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长期两班倒的班次属于自动调休。”</p><p>审核员说“当然员工不反对,比别的班次少了4小时工资,企业无需支付可以不支付”。</p><p>以上仅对时薪的员工,月薪的员工就不存在该问题。</p></div><p></p><p>这也和审核员的理解有关。</p><p>BV如遇到此类情况,一定会判作少支付停工待料工资的。我也认为他们的判定合理。</p><p>“至于说不用支付4小时的停工待料工资,同班次设置有关,ICTI也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长期两班倒的班次属于自动调休。”这一句很难理解,长期两班倒自动调休和停工待料其实是没有联系的。当然,比如周五上晚班的员工凌晨后的时间虽然也属周六,不必计双倍工资,这是属于休息日自动调休,和法定假日和停工待料都没有关系。</p><p>员工当然反对,一个员工没请假没旷工,比工友少了几十块钱,他们能没有意见吗?</p>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8-16 23:36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chuhanchen</i>在2011-08-13 12:10:09的发言:</b><br /><p>顶一下。 </p><p>似乎蛮有道理。 </p><p>只不过不知道别的公证行的审核员又是如何看法。 </p><p>再想了一下,关于这句话: </p><p>“<strong>ICTI也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长期两班倒的班次属于<font color="#ff0000">自动调休</font></strong>。”如何理解?一时有些糊涂。何时与何时调?</p></div><p>应是指休息日的调休,比如周五上晚班的员工凌晨后的时间虽然也属周六,但不必计双倍工资,这是属于休息日自动调休。</p>
作者:
chuhanchen
时间:
2011-8-17 02:25
<p>没有法规明示和有所定论前,还是保险的做法为好。这可不是好玩的,后果很严重。</p>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8-17 10:01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chuhanchen</i>在2011-08-17 02:25:36的发言:</b><br /><p>没有法规明示和有所定论前,还是保险的做法为好。这可不是好玩的,后果很严重。</p></div><p>支持这种观点和做法。</p>
作者:
青禾
时间:
2011-8-18 15:15
总结我这几年的陪审经验,我只想说一句,大家不要把审核员的话当成金科玉律,会被他害惨的。
作者:
青禾
时间:
2011-8-18 15:16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chuhanchen</i>在2011-08-17 02:25:36的发言:</b><br /><p>没有法规明示和有所定论前,还是保险的做法为好。这可不是好玩的,后果很严重。</p></div><p>对,不能一团糊涂,受害的只是工厂。</p>
作者:
边城一刀
时间:
2011-8-18 15:3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青禾</i>在2011-08-18 15:15:12的发言:</b><br />总结我这几年的陪审经验,我只想说一句,大家不要把审核员的话当成金科玉律,会被他害惨的。</div><p>偶是严重支持青禾小姑娘的这句话。</p>
作者:
Johnz
时间:
2011-8-18 15:40
<p>[em132]下面是金盾网上的连接,里面有条通告是关于重点单位消防负责人培训的;记得哪1年顾问公司的一牛比律师看到该通告后,跟俺和俺的老外厂长说,不是真的,不用去。结果就不去了,后来怎么样了,不知道。故事告诉我们:律师的话也有不靠谱的时候</p><p><a href="http://www.gzjd.gov.cn/zhuanti/main_jsp_catid_54.html">http://www.gzjd.gov.cn/zhuanti/main_jsp_catid_54.html</a></p><p>故事的后来,我知道了,原来居然有小人参与此事,搞得原先批复参加的事又不批了。</p><p>哎。</p>
作者:
zjmeisheng
时间:
2011-8-19 11:26
是要支付的。我们审核出现在类似问题。
作者:
Fonbon
时间:
2011-8-19 22:30
同意停工待料
作者:
边城一刀
时间:
2011-8-29 12:02
看来这个问题争论不大?
作者:
chuhanchen
时间:
2011-8-29 15:03
<p>一刀同志干嘛,想看争论吗?哈哈</p>
欢迎光临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http://chinacsr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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