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有保鲜期,婚姻有保质期。处在这个纷繁喧嚣与四处奔突的年代,要在正确的时候遇上彼此懂得的人,太难;活在这个文化多元与价值溃散的时代,要让相知相守永远不被时间打破,更难。面对感情与婚姻,现在人们越来越知道如何计算利益,懂得使用“性价比”的市场思维来衡量。
前两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则为这样的计算与衡量提供了重要的标尺。“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有份”……这些内容一时间也激起了人们热烈的争议。有人认为这是男人的“福音”,损害了弱者的利益。 “鼓励彻底AA制”的新婚姻法也被很多人认为,可能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念,首选由“富家子弟”变成情投意合的“潜力股”。(8月14日《北京晨报》)
“从此不用再为房子结婚”,这是从婚姻法新解中梳理的理念。如果能让婚姻告别谋利时代,回归情感本质,那无疑就是一次对情感的重大救赎。其实,人们过多地把目光过度聚焦在“婚姻合同”的利益关系上,正是一种情感悲哀。七夕刚过,牛郎织女的童话,成为情感荒凉的现代人短暂的心灵寄托。现实中,却不会有多少人只需要一座属于他们一年一次的鹊桥,只会去想拥有钢筋混凝土筑建的爱巢。在这个房价高企的年代,婚姻内外对房子过度梦想,早就让无数人饮下杀死情感的毒药。
房子当然是好东西,特别是在房子捆绑着户口、教育等太多现实元素的年代。房子制造的情感悲剧,在《蜗居》里是海藻跑到官人宋思明温软的床上做起“小三”,在《裸婚时代》里是刘易阳遭遇被细节打败的爱情,悲伤地感叹“你在眺望着谁拥有了世界,却拥有不了平凡的爱”。作家伍尔芙也说要有“一间自己的房子”,只不过,那里面更多寄放的是文化心灵。遗憾的是,现在人们在追逐婚姻内外房子的时候,却稀薄了太多情感元素。爱情婚姻作为上层建筑,仅仅搭在经济基础的上面,原来竟是那样脆弱不堪,容易坍塌。
其实,在这个正在告别性别歧视的时代,不论男女都可以获得成就自我的途径,来实现经济独立与人格尊严。简单地将女人说成是弱者,本身就是一种歧视。一个身心健康的女人,如果只是想着对男人过多依附,本身就是缺乏独立精神的自我歧视。事实上,弱者也并不具备天然的正义,独立的女人才最美丽。当然,人有感情,也要作为理性经济人存在。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是感情与理性的结晶。只要有点常识,面对现在婚姻财产协议,就应该明白,那种想通过结婚离婚来捞取好处的错误做法,将来很难实现了。
这其实也就意味着,维系婚姻的真正纽带,最后只能回归感情。事实上,现实之中离婚率疯长,有很多离婚者在为利益纠缠,房子也是被抢夺的重要目标,甚至在很多爱情婚姻背后,还有种种以制造人性灾难的手段在进行利益掠夺。这表明,爱情的保鲜与婚姻的保质,不会因为经济手段获得永远,就像得到敞亮的房子却未必拥有轻松自由的情感。现代人在文化价值上的偏执与错位,注定会让以前成为无数人生活港湾的婚姻,变成心灵的桎梏。
这个时代婚姻这种家庭组合的制度模式,正在遭遇空前的冲击,未来甚至有走向解体的可能。归根结底,是这个社会存着种种文化断裂,是这个时代陷于的价值信仰,让人们心越来越难以靠近。现在,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让人们懂得放弃有房有车的“富家子弟”,转向情投意合的“潜力股”,这对男女来说,都是普适平等的利好。理性的婚姻应该告别谋利时代,当然,要真正回归到情感交融的本质,最后还是需要一种让这个时代拥有普通认同的文化价值来救赎。
来源:重庆时报 作者:单士兵
对感情的救赎?未必。
未免过于放大了婚姻法的作用。
爱情和婚姻的长久是可以规划、经营的,但不是可以规定的。
何况爱情、人心是个变幻莫测的东西。
刚好昨天看到这个:
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万房,男首付30万,余下70万,20年,每月还款5000。女方产后在家操持家务,男方一人还贷。婚后10年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男偿还女4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40岁人老珠黄女方带着14万现金默默离场,40岁一枝花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男女即使再平等,也不要忘了男女还是有差异,以及各自在这个社会中所处的社会角色、在家庭中扮演的性别角色不同。
这些都是漫长的人类进化和时代变迁的结果。不是一是一朝一夕、一法一令可以改变的。
对于现在为了房子而结婚的女性是一个打击。哈哈。
不过据说,这会增加在婚前就要求男方把房子过户给女方的概率,否则就不结婚。
至少给拜金女泼了一下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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