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标题: 115家企业进入“最具社会责任”榜单 [打印本页]

作者: CSRA    时间: 2011-10-15 12:07
标题: 115家企业进入“最具社会责任”榜单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晓华)10月11日,省中小企业局公布《2010年山西最具社会责任中小企业》的115家企业名单。即日起,这些企业将进入为期一个月的公示期。

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东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115家企业开始接受公众监督。下列行为与社会责任背离,是被监督的重点内容:污染环境严重,受到环保部门查处并被媒体曝光的;偷税、漏税被查处、曝光的;当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拖欠职工工资的;提供不合格服务、伪劣产品或发布虚假信息的;未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知情者可向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举报,经调查核实有其中一项的,将取消该企业排序表彰资格。举报电话为 0351—7030525、7030361。

WTO经济导刊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1-10-17 21:38
支持排头兵!
作者: 若我安可    时间: 2011-10-17 22:38

下列行为与社会责任背离,是被监督的重点内容:污染环境严重,受到环保部门查处并被媒体曝光的;偷税、漏税被查处、曝光的;当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拖欠职工工资的;提供不合格服务、伪劣产品或发布虚假信息的;未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知情者可向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举报,经调查核实有其中一项的,将取消该企业排序表彰资格。

这个感觉做得好!

若是那些个受XX主义保护的金絮其外的什么大企业也能这样子被公众监督、若有违背将受到追究就好了。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10-17 22:43
QUOTE:
以下是引用若我安可在2011-10-17 22:38:28的发言:

下列行为与社会责任背离,是被监督的重点内容:污染环境严重,受到环保部门查处并被媒体曝光的;偷税、漏税被查处、曝光的;当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拖欠职工工资的;提供不合格服务、伪劣产品或发布虚假信息的;未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知情者可向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举报,经调查核实有其中一项的,将取消该企业排序表彰资格。

这个感觉做得好!

若是那些个受XX主义保护的金絮其外的什么大企业也能这样子被公众监督、若有违背将受到追究就好了。

同感,那些个被XX主义保护的什么大企业也应该是被公众监督的。






欢迎光临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http://chinacsra.org.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