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进行控制,保证施工检查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按此制度的要求落实施工质量检查工作
6、工作程序
分定期检验和日常检验:
定期检验: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通病,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日常检验:质量检查人员对日常的施工质量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检查范围,工序检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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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工程部每季度对所属项目部进行1次定期质量大检查,由公司组织检查小组,检查前进行策划并下发通知,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后下发通报。项目部根据需要可以开展不定期检查及季节性检查。
6.2项目部每月进行2-3次定期质量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小组,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检查后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记录。
6.3项目经理每天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6.4 项目质检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适时巡查,及时纠偏,确保过程能力,并形成检查记录。
6.5班组之间在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开展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相关手续,确保工序质量。
6.6项目部定期检查时,对工程实物质量、工程资料、管理资料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视主题确定检查内容。
6.7项目部日常检查时,主要对工程实物质量、施工组织、工艺流程、工序质量等进行检查。
6.8 项目部组织的各类检查以实测为主,目测为辅,并检查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6.10班组之间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为全数实测。
6.11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性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检查组(人)开具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受检人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检查人进行验证。
6.12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时,检查组(人)有权开具停工整改单,并视情况严重程度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13 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检查时,检查组(人)有权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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