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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ICTI 审核休息时段之间最多连续工作时间的粗浅解析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11-17 16:43
标题: 关于ICTI 审核休息时段之间最多连续工作时间的粗浅解析
<p>关于最多连续工作多少小时必须进行休息及休息要多少时间的问题,大家在CSR审核过程中,应该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明白了具体的要求。</p><p>但在实际咨询工作中,有一些客户会询问其中国法律出处,在网络中也有一些讨论,但都没有明确的说法。</p><p>我检阅了一些资料,作一下粗浅的说明。</p><p>1,休息时段之间最多连续工作6小时。</p><p>&nbsp;&nbsp;&nbsp;&nbsp; 此要求在ICTI地区指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标准中没有明确要求。</p><p>&nbsp;检索了一些法律法规,包括行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均没找到明确的规定。</p><p>但台湾的劳工基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劳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劳工连续工作4小时,至少应有30分钟休息。</p><p>所以,此规定我暂时认为是ICTI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中国大陆暂无明确的法律支持。</p><p>2,用餐和小休时间:<span style="font-size:10pt;font-family:宋体;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font-kerning:1.0pt;mso-ansi-language:en-us;mso-fareast-language:zh-cn;mso-bidi-language:ar-sa">每一班次(<span lang="EN-US">8</span>小时或以上),应安排一段时间给员工就餐。每次用餐时间不少于<span lang="EN-US">30</span>分钟。</span></p><p>&nbsp;&nbsp;&nbsp;&nbsp; 此要求在ICTI标准中有明确规定。</p><p>&nbsp;&nbsp;&nbsp; 用餐时间至少半小时大家都没有任何疑问。</p><p>疑问在于小休时间的规定。在一次ICTI陪审中,STR的一审核员说,此小休时间并非一定要半小时,10分钟也可。但另一家客户是BV审核,10分钟的休息却开了一个不符项。看来,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求,审核员也有各自不同的理解。</p><p>我检索了一下法律法规,也没有找到明确的规定。所以建议客户企业,这个小休时间,还是规定半小时吧,当然可以不打卡,书面规定并张贴并可以。</p><p>对于此要求,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行政法室、劳动部政策法规司、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编箸(当时的劳动部副部长张左已任三位主审之一),于1994年7月出版的《&l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gt;释义》一书中,对《劳动法》第三条的释义指出:“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对第三十八条的释义指出:“……我国现行休息时间的种类和内容如下:一、 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一个工作日内的休息时间是指职工在每日的工作岗位上生产或工作的过程中的工间休息和用膳时间,又称间歇时间。工间休息时间和用膳时间因工作岗位和性质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休息1至2小时,最少不能少于半小时。间歇时间一般于工作4小时后开始,不算作工作时间。有的岗位由于生产不能间断,不能实行固定的间歇时间,应使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有用膳时间。有些单位实行工间操制度,即在上午和下午各4小时的工作时间中间,规定20分钟的休息时间,一般在工作两小时后开始,这种工间操时间与间歇时间不同,计入工作时间。 ……” <br /></p><p>所以,此规定我暂时也认为是ICTI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中国大陆暂无明确的法律支持。但是小休时间到底是多少,ICTI和法律均无明确规定。企业为了应对CSR审核 ,安全起见,还是规定半小时为宜。</p><p>以下是关于以上问题的ICTI的审核报告,供大家参考。</p><p>&nbsp;</p>[upload=png]forum/2011-11/1321519266295171.png[/upload]<br />[upload=png]forum/2011-11/1321519379173398.png[/upload]<br />[upload=png]forum/2011-11/1321519399364570.png[/upload]<br />
作者: 南征北战    时间: 2011-11-17 17:18
<p>支持一下,网上确实有一些询问,但都没有如此深入的探讨。</p>
作者: zeng_yuan    时间: 2011-11-17 17:34
<p>吃饭最少30分钟吧</p>
作者: 郑晓川    时间: 2011-11-18 09:50
<p>学习了,支持!</p>
作者: isofu    时间: 2011-11-18 09:59
支持一下王老师,这个问题以前找了好久都没找到答案。
作者: 若我安可    时间: 2011-11-18 16:07
支持王老师的精彩专业贴!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11-22 11:34
<p>我找了很久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确实没有找到。</p><p>因为ICTI的很多规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p>
作者: linhougui    时间: 2011-11-28 14:11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xiaowang</i>在2011-11-22 11:34:47的发言:</b><br /><p>我找了很久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确实没有找到。</p><p>因为ICTI的很多规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p></div><p>对!我就是很不同意有些工厂和有些顾问在叫嚣:COC和ICTI就是外国买家压榨中国工厂的工具! </p><p>其实,很多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都是中国法律有规定的,只是大家没去执行而已。如果说外国买家有“阴谋”存在的话,也是我们有些工厂确实没有认真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p><p>当然,有些审核员以此作为谋财的工具,我们没话可说。是吧,王老师。</p>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1-11-28 14:21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linhougui</i>在2011-11-28 14:11:08的发言:</b><br /><p>对!我就是很不同意有些工厂和有些顾问在叫嚣:COC和ICTI就是外国买家压榨中国工厂的工具! </p><p>其实,很多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都是中国法律有规定的,只是大家没去执行而已。如果说外国买家有“阴谋”存在的话,也是我们有些工厂确实没有认真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p><p>当然,有些审核员以此作为谋财的工具,我们没话可说。是吧,王老师。</p></div><p>呵呵,是的,ICTI绝大多数条款都有其法律依据。 </p><p>这一条虽然我没有找到,但我认为很合理,也是中国法律的缺陷。想想中国那么多人对中国法律的研究还不如一个行业协会,真是幽默。 </p><p>至于谋财的审核员,我们建议工厂做好了,他们也就无语了。 </p><p>拼命找问题的审核员我也见过,呵呵,有时也懒得理他们。</p>
作者: 重楼    时间: 2011-11-29 19:47
其实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的说
作者: 谭顺元    时间: 2011-11-29 21:24
<p><font color="#0909f7">用餐、小休不少于30分钟,是通行惯例。</font></p>
作者: 蓝梦儿    时间: 2011-11-29 21:28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谭顺元</i>在2011-11-29 21:24:52的发言:</b><br /><p><font color="#0909f7">用餐、小休不少于30分钟,是通行惯例。</font></p></div><p>公司是一小时,觉得不够用。</p>
作者: 郑晓川    时间: 2011-11-30 11:4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蓝梦儿</i>在2011-11-29 21:28:06的发言:</b><br /><p>公司是一小时,觉得不够用。</p></div><p>你说的意思可能和楼主所说的意思不是一回事。</p>
作者: xiaowang    时间: 2013-1-16 01:59
<p>这个问题,今天要再讲解一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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