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目的:
在工厂生产区域不得有虫害,本规范中泛指鼠、蚊、蝇、蟑螂等。
8.2 职责:
8.2.1 品质部规定虫害控制应该达到的目标;
8.2.2 行政部负责选择和监控虫害控制的公司;
8.2.3 行政部负责组织检查虫害控制效果;
8.3 操作过程
8.3.1 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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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部负责按照虫害控制计划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等的聚集和孳生。对已经发生的场所,应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和对产品的污染。
(2) 行政部负责提供指导和规范使用各类杀虫剂或其他药剂,使用前应做好对人身、产品、设备工具的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涉及的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3) 厂内一律不得饲养家禽、家畜防止污染产品。
8.3.1 行政部明确虫害控制应该达到的要求,为符合法规,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1) 国家爱卫会《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2) 国家防疫部门“四害”管理规定。
(3) 本公司虫害控制目标为重点部位无鼠、无虫,其他控制部位可按有关国家标准执行。
8.3.2 虫害控制公司的要求
(1) 行政部选择合格的虫害公司进行虫害控制,并保留虫害控制公司的资格证明。
(2) 必须与虫害控制公司签订书面的文件和收集相关书面的资料,文件和资料应该包括:
a)一份合同,合同包括服务内容、使用的材料、方法、注意事项、政府规定、化学品安全数据信息
b) 虫害控制计划,包括目标、布置图、杀虫材料和工具、减少、监控和消灭虫害的方法和设施
c) 杀虫药剂的保存和样本、使用记录(材料、目标虫害、剂量、特定区域、使用方法、浓度和用量、操作日期和时间、操作人员签名)
d) 如何检查、如何使用药剂和工具的指导书
e) 培训计划
f) 服务报告和建议
g) 保险证明和执照证明
8.3.3 老鼠控制计划的实施
(1) 放置在外部的诱饵工具,用于控制鼠害,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
(2) 公司内部的灭老鼠计划,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
(3) 建立《灭鼠图》。
(4) 有预防老鼠生长的措施。
8.3.4 灭蝇计划的实施要求灭蝇装置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8.3.5 关于杀虫容器和药剂的使用、保存和处理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
8.4 监控
8.4.1 每个月由虫害公司检查一次在工厂的老鼠监视装置和投药情况,并提供报告。
8.4.2 春天每周检查和清洁灭蝇装置一次,其他季节,每个月一次检查和清洁,每年更换一次。并记录《虫害控制情况记录表》。
8.5 纠正措施
8.5.1 一旦发现产品、产品接触面和包装材料,有虫害污染痕迹,应当作不合格品,重新评价和处理。
8.5.2 一旦发现可以滋生虫害的来源,比如老鼠洞、积水等,应马上进行修补。
8.6 记录。
8.6.1 虫害公司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6.2 《灭鼠图》
8.6.3 《捕鼠记录表》
8.6.4 《虫害控制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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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蟑螂特别多,真该大开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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