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企业税负繁重已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政府财政收入却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万亿元,增长率达24.8%。在这种情形下,政府完全可以也有必要加大对于企业的减税力度,藉此提高企业保障劳动者工资收入的能力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在5%以内。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很快,而职工工资水平总体上增长缓慢,导致多数劳动者难以更为充分地分享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与此同时,整体物价水平呈现较快上涨态势,工资增长速度明显难以跟上物价的脚步。在这种情形下,提出“十二五”期间令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首先需要看到的是,国家机关职工工资有不断增长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于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与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所以实现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应该不会存在太大问题。因此,要保障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需要攻坚的恐怕还是民营企业。
要提高广大民营企业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除了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之外,还需政府加大扶持建立工会组织的力度。由于劳动者相比资方处于弱势地位,单个劳动者往往很难依靠自身力量和资方“讨价还价”,因此唯有劳动者联合起来集体议价,“同进同出”,才能对资方形成足够的压力,从而使劳动者更好地争取到包括工资在内的各项合法权益。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工会组织还需改变资方主导的局面,如此才能不受掣肘,真正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另外,考虑到民营企业的现状,还需要政府进一步实行减税让利,藉此提高企业保障劳动者工资的能力。近些年来,由于生产与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等原因,许多企业利润增长乏力,部分企业甚至陷入生存困境,而其中,企业税负繁重已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政府财政收入却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万亿元,增长率达24.8%。在这种情形下,政府完全可以也有必要加大对于企业的减税力度,这不仅是改善企业生存发展环境,也是保障职工工资、改善民生之举。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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