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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型式检验控制 [打印本页]

作者: zilong    时间: 2009-4-29 17:43
标题: 5型式检验控制

1 目的 fficeffice" />

  确保对认证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水平进行型式检验。

2 范围

  适用于醇酸清漆及色漆。

3 职责

3.1.质检科负责型式检验的控制。

3.2生产技术科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配方及工艺进行控制。

3.3供销科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关键原料来源进行控制。

4 程序

4.1在下列情况下,对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水平进行型式检验:

ffice:smarttags" />4.1.1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4.1.2产品在异地生产时;

4.1.3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料有较大改变时;

4.1.4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4.1.5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2当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由检验科联系授权检测单位进行型式检验。

4.3正常批量生产时,生产技术科确保配方、生产工艺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一致,如变更,按〈产品变更控制程序〉执行,并重新进行型式检验。

4.4正常批量生产时,供销科确保关键原料来源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一致,如变更,按〈产品变更控制程序〉执行,并重新进行型式检验。

4.5质检科保存型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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