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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认为含双酚A奶瓶会诱发性早熟,1日起禁止生产。国内商家表示,国内标准与欧盟不同,不会下架也不会接受退货。(3月1日《新京报》) 欧盟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其一,当地相关机构对有毒有害物质“零容忍”。在事关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检测上,欧盟总是最大限度地利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其结果就是,相比我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有着更严格的食品准入标准,维护了当地公众健康的同时,带给人们的感觉就是“除非发觉不了,一经发觉就‘眼睛不揉沙子’”。在这方面,我国明显落后。平时都在讲“与国际接轨”,其实安全监管最该与国际接轨。 其二,对待公众健康尤其是婴幼儿健康的保护极为重视。在未成年人的保护上,其立法成本和幅度远高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比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前几年屡次在出口儿童玩具上“受阻”,就源于出口国制定的标准过低。当然,还有一个理念也值得借鉴,那就是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非常及时。从被当地公众关注双酚A奶瓶到出台“禁令”,时间极为短暂,并没有像其他一些国家那样陷入长久的利益纷争。 我国当然并不是对婴幼儿的健康安全不重视,而是重视得不够。一方面体现在“法”和“制度”的滞后上,就双酚A奶瓶的规范而言,目前我国只有一份适用于所有PC瓶的现行国家标准——《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其中规定:一升蒸馏水中所含的酚须≤0.05mg。这样的标准显得过低。另一方面,更令人忧虑的是相关部门对“问题”反映上的滞后。这几年来每每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总给人以“被动挨打”的感觉: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之后,我们才知道检测“蛋白”,“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之后,有关方面才添加“检测三聚氰胺”标准…… 欧盟对双酚A奶瓶的“零容忍”给我们上了一课:在安全监管上,没有任何理由推诿,即使严格到苛刻的地步也不为过。 (广州日报毕晓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