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53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李星文:日化产品“联涨”事件不能画上句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4-2 10:3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继康师傅宣布暂缓桶装面涨价后,跨国日化企业联合利华3月31日傍晚也发表声明称,“暂缓原定于4月1日执行的价格调整。”在声明中,联合利华表示,此决定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而做出的。

不管是方便面企业,还是日化品生产商,都宣称生产原料成本上升,涨价势在必行。所谓成本增加,普通消费者是难以看清的,企业也没有给出各环节上翔实而权威的数字,以此为理由全面提价是难以让人信服的。反倒是各大行业巨头之间互相串通、联手抬价的迹象很明显。以日化用品行业为例,宝洁、联合利华、立白、纳爱斯四巨头本是直接的竞争对手,而涨价和降价是企业核心的商业秘密,本该是天知地知我知你不知的。现在却是谁也无意守护这个秘密,涨价之前就遥相呼应,几乎是当众结成了涨价同盟,这就让公众心意难平。四巨头之间有没有暗中串通,我们不得而知,但它们几家的产品占了70%以上的市场份额,只要这四家涨价了,全行业的涨价就成定局。

当前,由全球货币流动性过剩以及国内农产品价格上涨推动的通胀压力巨大,有些企业虚张声势、趁机提价是背弃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而串通涨价则更为国家法律所不允许。《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反垄断法》也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发改委约谈相关企业十分及时,而且立竿见影:方便面企业和日化品生产商在约谈后迅速改弦更张、暂缓涨价。

面对“串通涨价”的质疑,联合利华公司称,“作为负责任的跨国公司,联合利华一贯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联合利华全球商业准则。公司本着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如果真的是成本上涨到不可承受的地步,日化企业完全可以自行、直接涨价,让市场来检验涨价是否合理,而不必早早就放出风来,等待同行回应。消费者并非不能接受某种商品的价格上涨,他们不能认同的只是携手抬价、牟取暴利。

面对声称要提价的商品,职能部门应该去审查其正当性,而消费者也要保持冷静的心态。任何商品都有自身的生产和供应链条,一年之中可能有淡季和旺季之分,但产量和销量总归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如果一听某种商品要涨价就心中发慌,大张旗鼓地入市抢购,一旦形成大规模的购买风潮,就会造成这一商品生产和供应告急。如果恐慌心态进一步加剧,就会导致产业链条暂时断裂。此时此刻,商品的价格上涨就会是既成事实。相反,如果始终保持消费理性,用得上就买,不值得就不买,那些单方面提价的商品,在消费者的平和心态和同行业的奋力竞争中自然不受欢迎,涨上去的价格终归还得调回来。

因为方便面和日化品是跟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必需品,如果任由企业联合涨价,将给全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带来很大的困扰。国家发改委干涉此番“联涨”事件深得民心,美中不足的是这件事似乎没有做完,留下一些语焉不详的地方。方便面和日化企业究竟有没有违反《价格法》和《反垄断法》,如果有的话就不能仅止于“暂缓涨价”,而应该有更明确的说法和更严厉的处罚,非如此不足以震慑某些行为不端的企业。如果经过调查,企业的生产成本的确高得难以承受,那么调价就是势在必然,这个“暂缓涨价”就只能是权宜之计,这同样应该明确告诉公众。

总之,方便面和日化产品的“欲涨而未涨”事件是一块试金石,如果这两件事处理得有理有据,那么其他产业的观望者也就知道何去何从了,那些意图搭车涨价的企业趁早不要再存侥幸之心,那些确实不堪成本重负的企业则可以心安理得地涨价,而不是在一种模糊的语境中盲目出击或被动等待。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星文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2#
 楼主| 发表于 2011-4-2 10:37:15 | 只看该作者

正好,日化产品据说在跃跃欲试地涨价了。

希望大家在这场涨价潮中真能返朴归真,我们找回那些茶油、皂角来用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 粤ICP备07511431  

GMT+8, 2024-11-16 12:16 , Processed in 0.146295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