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保障性住房审核争议大潮里,34岁的李世雄因为他父亲的身份卷入漩涡。李世雄一家属于这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者之一,他的父亲是深圳市知名上市公司——— 天健集团的原工会主席。近日,随着奥一网的一则网帖暴露李的身份,“高管的儿子、富二代还申请保障房”的质疑涌向李世雄。不过,在李世雄看来“我爸确实有资产,但他的是他的,跟我没关系。”对此,网友市民的看法有支持有反对,巨大争议已然风起云涌。 ■ 典型案例 网帖:前高管之子通过终审 在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名单出炉后,奥一网上出现一则网帖,引发众多关注。一名叫“社会需要公平”的网友发帖说,编号为SL1080081000185的保障房申请者李××通过了终审,但李××一家现住房面积为150多平方米,还有不少于两套房子,家里有两辆轿车,他父亲是上市公司高管——— 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任工会主席,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 此外,网帖还披露,李××曾就职银行,2006-2007年炒股收入颇丰。“李××今天下午知道经济适用房申请终审通过后,曾向我朋友炫耀他的门路很多。” 在终审名单中,南都记者找到这位李××:李世雄,1977年生人,公示的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为31899.99元、“证券市值”11748.41元、“商业保险市值”5946.39元。没有房产、车辆,2008年收入12133元,2009年收入7529元。终审结论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 南都记者从上市公司天健集团一名内部人员处了解到,李世雄的父亲确实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出任过该集团的工会主席,后来因病调整为副主席,在2006年退休。“当工会主席主要在集团上市之前,有四五年时间,为集团党委委员,相当于副总级别。” 如此,通过保障房终审的李世雄似乎无可置疑要引起争议。 当事人:该申报的都报了 昨日下午6时左右,深圳市福田区市政公司大院,南都记者敲开李世雄的家门。这是一名身高165cm左右、理着平头的男子,对记者的到来微微一愣,但并没显示出太诧异。李世雄爽快承认,他的父亲曾任天健集团工会主席,“但我爸的资产和我没有关系。” 楼梯口上来一位熟人,李世雄礼貌地请南都记者进屋详聊。房子相当大,客房里摆着一些古典样式的家具。“房子是很大,但不是我的,都是我爸的。”说了两句,李世雄又把南都记者引到阳台上,他说“我妈听到不好。” 对于网帖投诉的指责,李世雄没有显示太意外,他说:“来调查根本没问题,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投诉说你有150平米的房子和两辆汽车。” “都是我爸爸的啊,车是一辆,就停在楼下,也是我爸的。”李世雄露出苦笑的神情,“我爸是有资产,但跟我没关系啊!”他说,自己一直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别人看到有房有车可能误会,其实真正属于他的资产就是电脑什么的,该申报的都申报了。 “有人认为你有当过高管的爸爸,自己生活应该不差。” “说实话,我和我爸关系不好。”李世雄表示,他很长时间没有工作了,就在淘宝上做点小买卖,根据通常情况来看,有他爸的背景,工作应该很好找,但“我爸也没有帮我(找)”。李叹息说,他以前换过很多工作,曾在银行当过临时工,没有底薪。 网帖上还指责李炒股赚了千万元。对此,李世雄坚决否认,他说自己从来不炒股,空闲时就去图书馆看书,就是老婆还炒一点股。那就是他家在终审公示信息上的证券市值。而对于其父亲资产过千万的说法,李世雄则没有明确否认。 ■ 相关规定 本人符合资格即可申请 “高管儿子”、“富二代”,两个标签足以让李世雄申请保障房引起重大争议。南都记者采访了一些市民,有人强烈反对,也有人认为应当理性看待,毕竟父母的资产不是儿子的。 “爸爸那么有钱,儿子还来申请保障房,羞不羞?”福田市民汪女士说,作为大公司的前高管,少说身家千万,为什么儿子那么穷,“再说,他家就一个儿子,等父母故去后,财产还不是留给自己儿子的?”持类似观点的市民不在少数。 不过,也有市民认为应当理性看待“富二代”申请保障房。市民龚先生指出,社会上对“富二代”有普遍敌对情绪,但父母的毕竟是父母的,不能等同于自己的;而从积极的意义来看,“富二代”不依赖父母,自力更生,也是值得鼓励的。 南都记者查询深圳此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成年子女可以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资产也是计算申请者本人以及共同申请者的。从法律政策上来看,无论李世雄的父母多么富有,只要李本人的资格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 ■ 五花八门 总资产上限32万 多人仅差数百元 市民质疑有人打擦边球,希望主管部门严查 这次保障房申请准入的一个关键条件为: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而在终审公示信息里,有一些通过者的公示总资产之和仅仅相差32万元几百元钱。 如编号为SL1080071000183,根据公示信息,申请者姚某今年63岁,与他60岁的老伴一同申请。这老两口“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为199020.98元,“2009年12月31日证券市值”为120385.58元,两下一加达319406.56元。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数字。有市民提出,如果再有个593.44元,该户申请者就达到总资产至少32万元,超出此次保障房的申请条件———32万元资产。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家人在公示的其他保险、房产、车辆等信息都为空白。同时,此次终审没有大宗家电等的财产信息。对于该户,此次终审结论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有市民感叹,五百多元钱成为符合与非符合的要害,“五百多元钱,加上一部手机价格就超标了。 同样,申请编号SL1100041000024 仅看申请者李某公示信息里的“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证券市值、商业保险市 值 ”,三 项 之 和 就 达 到315069.88元,相当接近32万元的标准。终审结论同样是,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住在罗湖区莲塘西岭下的兰某夫妇,均在一家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此次终审认定“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该户公示的三项资产之和也达到316990.52元。 对于此类过关者,有市民质疑,他们可能在打资产上限的“擦边球”,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严加审核相应家庭的财产状况。 南都记者 周昌和 编辑:刘琴琴 ——如此看来,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又“何适之有”?所谓的保障房那就是“保有钱人无障碍申请”得了,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