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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防暴,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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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4-30 08:57: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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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广西合浦、雷州一小,一幕幕校园凶杀案接二连三地发生,灭绝人性的血腥与恐怖不时在吞噬着校园的童真与宁静......所以,我认为校园防暴也已是刻不容缓了——

1. 增加校中小学校安保人员数量,强化校园安保人员素质训练,提高其应急反应能力;

2. 为学校配置完善的监控录像、对讲/广播系统、防暴/警用器械等硬件设施;

3. 至少每学年组织老师、学生、家长进行集中培训,采用案例教学,提高群防群治联动意识;

4. 国家法制不容苟且——例如,让福建南平的凶犯还有权上诉辩护,就等于告诉世人他杀人有理!

如下图:北京三中教室,两位老师与民警一起演示用警用钢叉对付闯进学校袭击学生的歹徒。4月29日,北京西城区为全区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以及校外机构配备了近200个警用钢叉,警用钢叉将交给学校门卫,成为学校防范犯罪侵害的新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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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0-5-4 08:32:36 | 只看该作者

5月3日,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周永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

——如果中央领导的讲话不成为空话,我的上述意见也能够被采纳,我们的校园才能恢复平静,孩子们的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3#
发表于 2010-5-4 09:24:34 | 只看该作者

第四条是法律公正的问题,是万万不能采纳的。

4#
 楼主| 发表于 2010-5-4 13:25:53 | 只看该作者
捍卫神圣校园,广州利剑行动——越秀警方昨天介绍,已专门部署属下各派出所在特警与部分学校共建平安校园的基础上,提高学校上、放学期间的见警率,要求做到“每校一警车”,即保证每间学校周边必有一部以上的警车巡逻。此外,持续打击涉校犯罪,加大建设校园警务室力度。据悉,便衣警察也将加大打击校园周边“街头烂仔”力度。

荔湾警方也部署由派出所包点巡控,推行在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学校传达室增设巡警报到休息点,使学校经常有巡警出入,避免社会无业青年对学生的滋扰,也对其他隐患起到震慑作用。

5#
 楼主| 发表于 2010-5-4 13:44:35 | 只看该作者

5月3日中午12时许,在北京宣武区菜园街建功北里小区附近,一名男子疑因来京见女网友遭拒后劫持一名5岁女童被特警当场击毙。

“好枪,打得真准!”在场的孙女士说,当时枪声一响,现场骤然一静。看到劫持者面部鲜血飞溅、一头栽倒后,大家这才长舒了一口气,现场顿时响起欢呼声。“我们都拼命给狙击手鼓掌,表示感谢。”

现场一名民警回头竖起大拇指,向屋顶的狙击手表示赞许。面对着楼下如潮的掌声,狙击手从楼顶站了起来,向大家敬了一个礼。

——对付这些竟敢拿小孩开刀的孽种,根本就不需要跟他讲法律,也用不着去作精神病鉴定,更不应该为其辩护、让其上诉,一枪干掉,比什么都好!

——这就是支持一楼意见之第四点“国家法制不容苟且”!

6#
发表于 2010-5-4 13:48:32 | 只看该作者

刚刚看到这条新闻。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分析,狙击手很年轻,不过当众击毙劫持者后,应该做下心理辅导才是。

荣誉的背后,要注意调整心态。

7#
发表于 2010-5-4 15:56:47 | 只看该作者
網上看到一則順口溜,很傳神也最能說明事實,現在幼兒園門口有這般告示"冤有頭,債有主,前面右轉市政府"!
8#
发表于 2010-5-5 13:24:08 | 只看该作者
无用的人只能欺负小孩子
9#
 楼主| 发表于 2010-5-5 15:00:11 | 只看该作者

龙岗坪地坪西昨天又曝一起性侵女童大案——深圳龙岗坪地坪西一诊所的六旬清洁工人涉嫌猥亵多名女幼童,日前被龙岗方抓获。截至昨晚,龙岗警方已经确认有九名女童受害,年龄均在6至8岁之间,有女童表示受猥亵时间长达一年,其中两人处女膜破裂,四人系附近小学的一年级学生,五人还在上幼儿园。

记者问及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专向女童下手?他回答:“她们小,方便。”

——你说,这还有必要给罪犯再去作精神病鉴定然后又是辩护又是上诉一路瞎折腾吗?

10#
发表于 2010-5-5 15:04:07 | 只看该作者
[em138],林子大了,这样的鸟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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