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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海啸,劳动合同法不可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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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1:4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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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带来的用工成本增加,是对以往不合理、不公正的用工成本的纠错。从历史上看,金融危机恰恰是推动劳工权益保障的契机。

    30年来,劳动合同法可能是利益相关方博弈最为激烈的一部法律。其制定,贯穿着公开立法,伴随着国人前所未见的立法游说。按说,正式施行后,该法理应得到起码的尊重。

然而,暂缓甚至废除劳动合同法的呼声一直未曾停歇。

    正在进行的“两会”上,劳动合同法再度成为焦点议题。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劳动合同法不会因危机而修改,危机和劳动合同法没有关系。”当天,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也公开表示,“在企业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更要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

    这种“护法”精神是值得肯定的。如我们所知,中国所面临的这场金融危机来源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国外因素,是受到美国次贷风波的影响;国内因素,是由于中国经济本身存在结构性生产过剩。确实,危机与劳动合同法没有关系,至少没有直接关系。

    应当承认,劳动合同法也确实导致了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但同时也要看到,这种因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而带来的用工成本增加,只是对以往不合理、不公正的用工成本的纠错。换言之,在过去的几年中,一些企业之所以能够维持正常运转,乃是建立在对其员工的不正当盘剥上。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实则已陷入了内在的危机。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恰恰能够鼓励那些对于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一以贯之的企业。中国正在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红利”时代即将结束,一味依赖低廉劳动力来推动经济发展的旧有模式已日益走到尽头。中国的经济发展必须转向在依法治理之下,在保障劳方合法权益之下,实现良性发展。

    于中国的现实而言,最应降低的企业成本,实则是行政管理成本,以及隐藏在这一成本背后的腐败成本。近日,全国工商联一份名为《我国房价为何居高不下》的政协大会发言,引用了对9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的一组调查数据——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所占比例为49.42%。如此畸高的政府“成本”并非房地产业所独有。面对日益见涨的“交际成本”,企业家为何不敢指称这才是加重企业负担的根源?事实上,经全国人大开展的劳动合同法专项执法检查得出的结论表明,该法的实施对企业成本的影响仅为2%左右。

    从另一方面来说,企业要走出危机,最终还得靠人。从历史上看,金融危机恰恰是推动劳工权益保障的契机。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之所以能走出大萧条,与危机时期先后通过了《全国工业复兴法》和《社会保障法》不无关系。劳工有加入工会的自由、劳工有组织与资方谈判的权利等劳工保障措施,在经济危机之下蓬勃发展起来。劳工地位的抬升,缓和了美国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经济的恢复。从中国的劳资关系来看,劳动者权益还远未回到合理的高度。

    因此,海啸面前,劳动合同法有更多的理由得到更好执行,而绝不是在执法上大打折扣。 (作者王琳,海南大学法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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