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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深圳保障房,何谓“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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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7 09:12: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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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有关深圳保障性住房终审名单的争议还在持续升温。前日终审公示补充了此前删掉的财产和收入信息。

目前,更多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公示信息上的种种矛盾,如低收入家庭养豪车,一申请家庭竟拥有四辆车,在复审中部分零资产家庭到终审时一夜致富等怪现象。

在终审公示表格里,编号为“SL6040111000329”的,申请人王某夫妇在深圳市新视线印务有限公司工作。该户家庭2008年收入为15866元,2009年收入为17384元,平均下来在这两年中,这家人月入一千多。但令人吃惊的是,该申请家庭拥有BU IC K汽车一辆,注册车价28.8万,购买时间2002412日。

同样,编号SL6040091000312的申请家庭拥有两部注册价格10万以上的车。根据公示信息,这家人2008年收入为16243元,2009年收入为22235元。此次终审给这户家庭给出的结论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

在复审合格名单中,曾出现了37户家庭总资产为的申请者。在终审结果中,南都记者发现,他们大部分通过了终审。而奇怪的是,其中不少人在终审里迅速脱贫致富,摆脱了零资产

编号为SL2010071000064的申请家庭,公示2008年、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为零,家庭总资产是70元。在目前终审公示中,南都记者发现,该户家庭财产有了变化,在“200912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一项达到14102.4元,相比复审公示时候的70块总资产,有了两百多倍的飞跃。

同样,潘某,住在深圳市罗湖区莲塘村7巷,在复审公示中,总资产为零,此次公示存款也达到两千多元。还有一名姓邱的申请人,复审公示的2008年、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均为零,这三个最后通过了终审,总资产一项则增长到一千多块。

据南都记者了解,这是主管部门根据终审调查评估,对相应申请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更正完善。不过,这显示了一个问题,既然这些零资产者”“致富了,那就说明原先申报的零资产情况不实,属于虚假申报。

对此,昨日,有市民质疑,这些虚假申报者为什么还出现在终审名单里,难道不该受到处罚么?

——去年桃源村小区三期经济适用房“奔驰”、“宝马”等豪车扎堆风波未了,如今的申请者家财万贯又接踵而至,不禁让观众叹为观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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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09:18:31 | 只看该作者

在深圳保障性住房审核争议大潮里,34岁的李世雄因为他父亲的身份卷入漩涡。李世雄一家属于这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者之一,他的父亲是深圳市知名上市公司——— 天健集团的原工会主席。近日,随着奥一网的一则网帖暴露李的身份,高管的儿子、富二代还申请保障房的质疑涌向李世雄。不过,在李世雄看来我爸确实有资产,但他的是他的,跟我没关系。对此,网友市民的看法有支持有反对,巨大争议已然风起云涌。

典型案例

网帖:前高管之子通过终审

在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名单出炉后,奥一网上出现一则网帖,引发众多关注。一名叫社会需要公平的网友发帖说,编号为SL1080081000185的保障房申请者李××通过了终审,但李××一家现住房面积为150多平方米,还有不少于两套房子,家里有两辆轿车,他父亲是上市公司高管——— 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任工会主席,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

此外,网帖还披露,李××曾就职银行,2006-2007年炒股收入颇丰。××今天下午知道经济适用房申请终审通过后,曾向我朋友炫耀他的门路很多。

在终审名单中,南都记者找到这位李××:李世雄,1977年生人,公示的20091231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31899.99元、证券市值”11748.41元、商业保险市值”5946.39元。没有房产、车辆,2008年收入12133元,2009年收入7529元。终审结论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

南都记者从上市公司天健集团一名内部人员处了解到,李世雄的父亲确实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出任过该集团的工会主席,后来因病调整为副主席,在2006年退休。当工会主席主要在集团上市之前,有四五年时间,为集团党委委员,相当于副总级别。

如此,通过保障房终审的李世雄似乎无可置疑要引起争议。

当事人:该申报的都报了

昨日下午6时左右,深圳市福田区市政公司大院,南都记者敲开李世雄的家门。这是一名身高165cm左右、理着平头的男子,对记者的到来微微一愣,但并没显示出太诧异。李世雄爽快承认,他的父亲曾任天健集团工会主席,但我爸的资产和我没有关系。

楼梯口上来一位熟人,李世雄礼貌地请南都记者进屋详聊。房子相当大,客房里摆着一些古典样式的家具。房子是很大,但不是我的,都是我爸的。说了两句,李世雄又把南都记者引到阳台上,他说我妈听到不好。

对于网帖投诉的指责,李世雄没有显示太意外,他说:来调查根本没问题,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投诉说你有150平米的房子和两辆汽车。

都是我爸爸的啊,车是一辆,就停在楼下,也是我爸的。李世雄露出苦笑的神情,我爸是有资产,但跟我没关系啊!他说,自己一直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别人看到有房有车可能误会,其实真正属于他的资产就是电脑什么的,该申报的都申报了。

有人认为你有当过高管的爸爸,自己生活应该不差。

说实话,我和我爸关系不好。李世雄表示,他很长时间没有工作了,就在淘宝上做点小买卖,根据通常情况来看,有他爸的背景,工作应该很好找,但我爸也没有帮我()”。李叹息说,他以前换过很多工作,曾在银行当过临时工,没有底薪。

网帖上还指责李炒股赚了千万元。对此,李世雄坚决否认,他说自己从来不炒股,空闲时就去图书馆看书,就是老婆还炒一点股。那就是他家在终审公示信息上的证券市值。而对于其父亲资产过千万的说法,李世雄则没有明确否认。

相关规定

本人符合资格即可申请

高管儿子富二代,两个标签足以让李世雄申请保障房引起重大争议。南都记者采访了一些市民,有人强烈反对,也有人认为应当理性看待,毕竟父母的资产不是儿子的。

爸爸那么有钱,儿子还来申请保障房,羞不羞?福田市民汪女士说,作为大公司的前高管,少说身家千万,为什么儿子那么穷,再说,他家就一个儿子,等父母故去后,财产还不是留给自己儿子的?持类似观点的市民不在少数。

不过,也有市民认为应当理性看待富二代申请保障房。市民龚先生指出,社会上对富二代有普遍敌对情绪,但父母的毕竟是父母的,不能等同于自己的;而从积极的意义来看,富二代不依赖父母,自力更生,也是值得鼓励的。

南都记者查询深圳此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成年子女可以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资产也是计算申请者本人以及共同申请者的。从法律政策上来看,无论李世雄的父母多么富有,只要李本人的资格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

五花八门

总资产上限32 多人仅差数百元

市民质疑有人打擦边球,希望主管部门严查

这次保障房申请准入的一个关键条件为:申请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而在终审公示信息里,有一些通过者的公示总资产之和仅仅相差32万元几百元钱。

如编号为SL1080071000183,根据公示信息,申请者姚某今年63岁,与他60岁的老伴一同申请。这老两口“200912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199020.98元,“20091231日证券市值120385.58元,两下一加达319406.56元。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数字。有市民提出,如果再有个593.44元,该户申请者就达到总资产至少32万元,超出此次保障房的申请条件———32万元资产。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家人在公示的其他保险、房产、车辆等信息都为空白。同时,此次终审没有大宗家电等的财产信息。对于该户,此次终审结论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有市民感叹,五百多元钱成为符合与非符合的要害,五百多元钱,加上一部手机价格就超标了。

同样,申请编号SL1100041000024

仅看申请者李某公示信息里的“200912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证券市值、商业保险市 ,三 315069.88元,相当接近32万元的标准。终审结论同样是,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住在罗湖区莲塘西岭下的兰某夫妇,均在一家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此次终审认定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该户公示的三项资产之和也达到316990.52元。

对于此类过关者,有市民质疑,他们可能在打资产上限的擦边球,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严加审核相应家庭的财产状况。

南都记者 周昌和 编辑:刘琴琴

——如此看来,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又“何适之有”?所谓的保障房那就是“保有钱人无障碍申请”得了,哈哈。

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0 10:35:32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又见深圳一房地产律师的感慨——

“......而政府为什么看不到房地产市场中的恶意炒作行为和房地产市场的危险呢?我国现在有几个城市的房价比已经超过了国际的警戒线。我个人并不寄望玩经济适用性住房和合作建房,一个普通百姓能得到其中一项政策的可能性,相当于买福利彩票中五百万。”

——我也认为,政府部门既然玩出了经适房、保障房,就必须玩得正经一点,公开、公平、公正地玩,让个别玩猫腻的主儿曝光于天下!

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0 10:59:28 | 只看该作者

据市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在终审的过程中,发现了20名保障房申请者已有房产或者自有用地。目前,已取消这些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并将在核实的基础上进入处罚程序。对于虚假申报者,不仅驳回其保障房申请,3年内不准其再申请保障房,而且要作为典型案例公示出来。

晶报讯(记者 温婷)保障房终审过程中20名申请者被查出已有房产或者自有用地,已被取消申请资格,并可能受到处罚!昨日,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就市民、媒体针对保障房终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说明,并表示在网友市民与媒体的共同努力下,该局已发现一批隐瞒资产的申请者,并已启动调查处罚程序。

20101231日保障房终审名单公示以来,关于公示时间、豪宅申请者老总申请者以及有房申请者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其间不断有市民向晶报等媒体报料,提供虚假申请者的线索,晶报也对部分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追踪报道。

昨日,市住建局房改处、法规处,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媒体针对保障房终审反映的主要问题一一作出说明,并表示将以非常开放、虚心的态度接受媒体的监督,对媒体反映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纠正;对媒体提供的申请者虚假申报的线索,该局将配合有关部门逐条查实,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据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在终审的过程中,发现了20名保障房申请者已有房产或者自有用地。目前,已取消这些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并将在核实的基础上进入处罚程序。对于虚假申报者,不仅驳回其保障房申请,3年内不准其再申请保障房,而且要作为典型案例公示出来。

该局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将对此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的相关经验。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代表全程参与,使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接受社会舆论的阳光监督。

——五花八门玩猫腻者,必将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众矢之的!

5#
发表于 2011-1-10 11:35:46 | 只看该作者

深圳本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哎,现在也腐败到如此了。

6#
发表于 2011-1-10 11:36:57 | 只看该作者

我看还是权力寻租造成的恶果。

7#
发表于 2011-1-10 15:37:08 | 只看该作者
可参考香港的廉租房制度,在过程中也一定要公开透明,不能存在暗箱操作。
8#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5:48:01 | 只看该作者

南都记者周昌和 实习生游高华 申请保障性住房弄虚作假终有处罚。昨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发2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如无异议,这20户申请者将面临五千元罚款,并在今后三年内不能申请住房保障。据了解,这20户涉嫌弄虚作假者主要是涉嫌隐瞒房产和宅基地,他们可在三日内书面陈述意见。

只有8张罚单被领走

在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审查工作中,社会各界对处罚弄虚作假者的呼声一直很强。市住建局昨日介绍,该局已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将终审不合格名单中涉嫌隐瞒拥有商品房、拥有私房宅基地等违法情形的20名申请人作为拟处罚对象。

从昨日早上开始,实际负责终审工作的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开始挨个电话通知这20名申请者。据了解,截至昨天傍晚,已有8人领取了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其余12人没有到该中心来领,不过主管机构也已全部电话通知领取。据介绍,这20户涉嫌弄虚作假者均是涉嫌隐瞒房产和宅基地。

不服处罚可提出申诉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昨日,深圳市住建局拟驳回上述20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并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同时自驳回申请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这些人的住房保障申请。这20户涉嫌弄虚作假申请者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具有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对告知内容无异议,该局将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这20位申请人对预告知书内容有申辩的权利。对该告知书有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申辩:一、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陈述意见;二、可适用听证程序,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听证。

难题   处罚谁来执行?

处罚做出之后,如何执行却是一个难题。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昨日表达了类似担忧。他指出,三年之内不得再申请容易做到,但处罚5000元,在生效后不知道该怎么执行。“法院执行难目前都是问题,何况政府部门?”

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介绍说,查处弄虚作假最难在有效证据难寻,目前这20户是经过国土部门证实存在房产或宅基地,仍有一些人不理解,不服气。据了解,昨日下午就发生一名相关人员在现场闹的情况。

——这好歹也算给了公众一个交待。希望管理当局以后能杜绝暗箱操作,申请人自觉遵守对号入座。

9#
发表于 2011-1-14 17:20:02 | 只看该作者

思念毛主席···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1:17:46 | 只看该作者

福建上杭经适房申请者87%为公职人员引关注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继去年12月陕西山阳县被爆经适房申请者九成是公职人员后,今年113日,福建省上杭县的经适房申请名单引发网民强烈关注,因为其申购者中87%为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上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相关人员回应称,公示名单都是经过初步核实且符合条件的,公示出来就是为了公平公正地接受百姓监督。

被网民围观的这份上杭县申购经济适用房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发布在上杭县委、县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公示时间为20101225日至1231日。

根据200912月公布的《上杭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申请经适房家庭人均收入应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上杭县政府印发的《利民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售()工作实施方案》显示,申请经适房家庭人均收入须低于8477元。从名单公示的家庭收入申报数据看,绝大多数申请者符合上述规定,但有两名申请者超标。令网民意外的是,符合此次申购经适房资格的家庭共有1568户,其中来自县委办、财政局、国土局、法院等党政机关的接近600户,来自各中小学校的超过800户。如此高比例的公职人员引起网民的围观和热议。怎么除了公务员就是事业编制?

更让网友诧异的是这些申请者的收入。以1号申请者黄忠海为例,其工作单位是县委办公室,核定家庭人口为3人,申报家庭收入14704元。而515号申请者阙彩权,其工作单位是通贤乡政府,核定家庭成员为1人,申报的家庭收入为6500元,按月计算,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600/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有网友评论说,感慨啊!一个月500余元工资的乡政府干部,生活在涨时代,各位相信他的自报吗?有网友问:这是经适房还是干部的福利房?

针对这些质疑,上杭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示的名单都是经过初步核实符合条件的人。公示出来就是为了公平公正地接受百姓监督,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购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京华时报)

——怎么好处都是你们的,压根就没俺这平民百姓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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