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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ongyuan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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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主管被下屬报复致死 社保局认定非工伤

[复制链接]
11#
发表于 2009-9-23 09:04:57 | 只看该作者
[em155]楼上的回答确实很强悍,但值得思索!
12#
发表于 2009-9-23 10:17:5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fact91在2009-09-22 16:18:17的发言:

在任何理法的立場都不能認定工傷 ,且被人打死更不能算是工傷項目

周大律師不懂法律 ,誤了別人

打人屬於刑事案件 ,取得賠償屬於民事案件

死者家屬不該找工廠索賠 ,而是該直接控告被告殺人罪並訴請經濟賠償

也就是這筆賠償應該由殺人犯來支出 ,賠償死亡家屬的損失 ,甚至可申請扣押財產並凍結其銀行帳戶

待法院判決後 ,強制來執行取得賠償金

當然死亡在工廠 ,工廠難免有管理失職的責任 ,但這些責任並不違法 ,只能索取到些許慰問金

這些是道義責任的補償 ,給或不給完全不違法 ,

所以死者家屬不該一直向工廠要 ,而該轉向被告索賠才是

如果這個案例是被判工傷成立那世界就沒有天理了

你試想 ,你開了家工廠 ,你底下的員工殺死了你另一個員工

結果是你要賠工傷 ,你說有沒有天理

我非常认同,崇拜一下!

13#
发表于 2009-9-23 15:43:11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boyi在2009-09-23 09:04:57的发言:
[em155]楼上的回答确实很强悍,但值得思索!

總算開竅了~~加油

14#
发表于 2009-9-23 15:43:58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品质保证在2009-09-23 10:17:56的发言:

我非常认同,崇拜一下!

不要崇拜....只是說出看法罷了......

15#
发表于 2009-9-26 19:00:57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tina在2009-09-25 08:26:10的发言:

看了这样的评论,只想说,全国的律师应该全部让你来给他们培训才对!特别是十佳律师.

有不同意见可以据理力争啊。

你这句显得太过苍白,而且有成见之嫌,不是好的辩手所为。

16#
发表于 2009-9-27 00:24:35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tina在2009-09-25 08:26:10的发言:

看了这样的评论,只想说,全国的律师应该全部让你来给他们培训才对!特别是十佳律师.

看样子好象挺懂法的,那也来向大家普普法吧。不然这样的说话让人觉得来者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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