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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飞:为工会主席帮农民工讨薪遭打而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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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9 00:0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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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会主席帮农民工讨薪遭打引起强烈关注》,一瞅见12月14日《工人日报》头版的新闻大标题,我立马就感到椎心之痛!
  
  位于西安市高陵县泾河产业园区的陕西省唐品房地产公司在今年7月前拖欠浙江建工集团西安分公司工程款3000多万元(含农民工工资260万元)。在农民工围堵其售楼部逼迫下,其先后支付工程款150万元。12月4日上午,浙建西安分公司60余名农民工又到唐品房地产公司售楼部讨薪,其工会主席蒋小阳跟随前往。5日凌晨2点多,蒋小阳离开售楼部去买夜宵时被十余名不明身份男子毒打,伤势十分严重……在前往讨薪的当天和夜间,浙建西安分公司三次遭到一伙不明身份人打砸。
  
  事件发生后,陕西省总工会、西安市总工会以及高陵县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到医院慰问蒋小阳并赠送慰问金;高陵县泾河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以及劳动、公安部门紧急介入,致使唐品房地产公司现场向浙建西安分公司103名农民工支付所拖欠的工资110万元。
  
  厘清了事件来龙去脉,不禁为之深感慨懑和慨懑悲哀。首先,我们要向工会主席蒋小阳高翘大拇指,敬颂一语:“好样的!职工的‘娘家人’就该是维权的主心骨和顶梁柱!”时值年终岁尾,农民工却拿不到血汗钱,凡是真心真意为职工着想的工会干部都会心急如焚。蒋小阳主席帮农民工讨薪遭打,让人心疼难过,但他履职了,值!职工没有白信他,没有白选他。然而当下面广量大的事实却是,农民工个体进行无奈地维权抗争,有的因为说理无门、正义得不到支持而走爬塔、跳楼、服毒、自焚等极端乃至不归之路,他们的“娘家人”却漠然置之,旁若无事,更有甚者竟然充当工贼,“为老板作伥”,替老板坑害职工做伪证。由此可见,像蒋小阳这样的工会主席还是稀缺和可贵的,可贵就可贵在他能与农民工患难与共,不离不弃,坚持“组织起来维权”的工会原则。可以想象和肯定,蒋小阳们是在各种“正常渠道”维权都无济于事、万般无奈之下,才跟采取集体围堵讨薪强硬措施的。
  
  其次,工会主席蒋小阳帮农民工讨薪遭打事件凸现相关部门失职渎职。可想而知,浙建西安分公司被拖欠数千万元巨额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他们不可能不去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和求助,况且此前发生过多次农民工集体围堵讨薪事件,显然是相关部门装聋做哑!如果他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规定,严格检查监督,拖欠的现象就不会发生。要追究责任,欠薪方难辞其咎,但更应该问责当是相关部门不作为。职工的“娘家人”被打伤住院了,遭到全国舆论谴责了,相关部门“慰问”来了,紧急介入了,形势所迫之下,欠薪方很快偿还了欠薪。试问这种“慰问”是不是有点假惺惺之嫌?若是平时多给农民工一些关心,哪会出现如此恶劣后果?相关部门平时要是经常“介入”,也就不用现在“紧急介入”了!
  
  再次,从报道中提供的数字分析,唐品房地产公司共拖欠浙建西安分公司工程款3000多万元(含农民工工资),此前付了150万元,事件发生后偿还农民工工资110万元。这就是说,现在唐品房地产公司还拖欠浙建西安分公司工程款2700多万元。且不知道这个巨额的欠款还要等到再闹出多大的事端才能了结?难道当地有关部门不该对“老赖”重拳出击?俗话说“当地无鬼不生灾”,人们有理由怀疑,这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滋生生出一种荒谬的“潜规则”,讨要工程款就该低声下气,拖欠工程款的反倒理直气壮。尤其搞笑吊诡的是,日前,南京市居然明文规定:“不得以讨薪为名逼讨工程款”(12月12日《新华日报》)。工程款本来就不应该拖欠,本来就应该信守合同如期付清,哪里还需要以什么“名”来逼讨?更何况,农民工的工资是工程款的一部分,许多建筑企业之所以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源就是因为工程款被拖欠。为什么一些地方会生出这么一个怪诞的“拖欠工程款有理”的悖论,而且能得到地方主政者默许和纵容,因为不少官方工程也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同病相怜,意在自护其短。前些年欠薪高峰期,国家建设部曾坦言,政府是拖欠的大户。我记忆犹新,2004年春节前夕央视《央视经济半小时》曾专题报道过引起全国轰动和愤慨的丑闻,呼和浩特市党政办公大楼使用了两年,竟然还拖欠工程款3000万元,致使100多家承包商、几百个包工头被拖累,上千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一些人没钱买车票回家,饥寒交迫沦落他乡,只能靠乞讨和捡破烂度生……
  
  所幸,这次60多名农民工是围堵房地产企业讨薪,倘若是官方工程的拖欠,面对官府衙门讨债,恐怕就麻烦了,很有可能都要被扣上冲击国家机关的罪名,或被视作恐怖行为,那工会主席蒋小阳就要被定为主谋和首恶,受到刑法严惩。前些时间,广州市公安局组织反恐演习,多次以“工人为了讨欠薪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假设对象。对此,该市人大代表、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小钢指出:反恐演习怎么总是假设“工人讨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安部门这么做不太好”(12月10日中新网)。为此,我想大声疾呼:拖欠工资、拖欠工程款,无论是企业工程还是政府工程,不管有多少客观原因,从本质上讲都是一种无信、缺德的丑行,决不能“拿着不是当理讲”,“老赖”就是老赖,必须认错和偿欠,而且要受到道德的谴责乃至法律的惩罚!否则,社会还有什么法制和正义可言呢?


[稿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石飞]
[编辑:黄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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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12-19 11:33:20 | 只看该作者

我希望我们所有的人都看一下最后一段话。

愤慨之后,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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