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62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五一”也应该是农民工的“五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4-30 10:1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五一”将至,上街碰到在城里打工的表弟,问他“五一”放假回家么?他答道:咱是农民工,别说休假,连休息都不敢!

时下,常有媒体呼吁保障农民工的权利。然而其中的休息权,好像是农民工自愿放弃的,怪不得别人。表弟的说法是:一来,为了多挣点钱,农民工不愿休;二来,农民工大多没有加班费,而且不少农民工干活是计件拿钱,多休一天就少拿一天工钱,他们也不敢休。

诚然,近年来农民工问题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各地政府也切实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但毋庸讳言,农民工进城仍面临许多障碍,权益受到侵害。目前还有不少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被无端延长,工资被拖欠甚至克扣,工作环境恶劣,安全没有保障,饮食起居等生活条件简陋的现象普遍,要保障其他权益,比如“五一”“十一”放假就更难了。

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和企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农民工理应享受劳动者的一切权利!这些话都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应该扎实而具体地予以落实。眼下最需要落实的,是各级政府执法部门,严肃认真地加强对于聘用农民工的企事业单位的依法管理,采取实际措施,切实加强监督,坚决落实国家保障农民工权利的各项法规政策。

譬如,在“五一”这一类节日到来时,保障所有的行业和企业,除特殊岗位外都放假;如确需加班的,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发足加班工资。包括平时的节假日,都应得到落实。须知:依法休假是劳动者的权利,任何组织都不能剥夺,任何个人都不应把“五一”这类本应属于全体劳动者的节假日从农民工身上夺走!

 

2010年04月30日 09:37新华每日电讯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2#
发表于 2010-4-30 11:04:09 | 只看该作者
五一节是国际劳动节,当然包括咱农民工一族甚至是在农田里耕作的农民兄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 粤ICP备07511431  

GMT+8, 2024-7-4 05:43 , Processed in 0.153959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