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环境environment fficeffice" /> 组织(3.16) 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注:从这一意义上,外部存在从组织(3.16)内延伸到全球系统。 3.6 环境因素environmental aspect 一个组织(3.16) 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3.5) 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3.7)的环境因素。 3.7 环境影响environmental 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3.16) 的环境因素(3.6)给环境(3.5) 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3.8 环境管理体系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EMS) 组织(3.16) 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3.11),并管理其环境因素(3.6)。 注1:管理体系是用来建立方针和目标,并进而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的集合。 注2: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3.19)、过程和资源。 3.9 环境目标environmental objective 组织(3.16) 依据其环境方针(3.11)规定的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目的。 3.10 环境绩效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组织(3.16) 对其环境因素(3.6) 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注:在环境管理体系条件下,可对照组织(3.16)的环境方针(3.11)、环境目标(3.9) 、环境指标(3.12) 及其他环境表现要求对结果进行测量。 3.11 环境方针environmental 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就组织(3.16)的环境绩效(3.10) 所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注:环境方针为采取措施,以及建立环境目标(3.9) 和环境指标(3.12)提供了一个框架。 3.12 环境指标environmental target 由环境目标(3.9)产生,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须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绩效要求,它们可适用于整个组织(3.16) 或其局部。 3.13 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 关注组织(3.16)的环境绩效(3.10) 或受其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4 内部审核internal audit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3.16) 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在许多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小型组织,独立性可通过与所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来体现。 3.15 不符合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 [GB/T 19000-2000,3.6.2] 注:此术语在GB/T 19000-2000中为“不合格(不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