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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这样做出来的工资比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高,员工不会有意见吗?
或许我那里搞错了。
一个工人月记件工资2000月,上班21天+4天周末(20小时)+平加每天3小时,共251,则每小时7.97
深圳按1320计算,每小时7.59,小于7.97。
判定选用7.97
工人工资=7.97*(21*8+21*3*1.5+4*5*2)=7.97*(168+94.5+40)=7.97*302.5=2,410.92
飞鱼你清楚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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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不全是,如果企业的工资水平高,而且老板愿意分享劳动成果的话,如拿出30%的营业额出来分红,那会提高工人的积极性并且更容易管理工人。
30%的营业额拿出来分红,肯定没有任何老板同意的。
但如果是拿出利润的30%作为股权激励,倒是一些企业已实行了。
虽然我有点不喜欢计件啦,但我建议你这么做:
所有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工资都按1.0计算,当累计一个月后,工资假设是3000元,
那么这就是他的计时工资,再除以总工时,如200小时,时薪=15,再按1.5,2.0计算工资。
那么计件工资会比原来的3000多,但避免了每天统计和工人作假的可能。
当然,审核的时候,我是看不出那里地方有错。我看这种计法还是得让其他人给给意见。
假定真正的计件工资是3000元,此方法虽然可以避免工人作假,但是,企业主会同意此种方法么?
我说的是真正支付,如果算出的工资仅作验厂则又另当别论。
1,以不安排加班作为惩罚,容易造成生产交期的延误,PMC计算产能时因为员工数量的不确定性,无法确保产品交欺有。这样很容易造成生产部门和行政部门的予盾。不客气的讲,我不赞成这种做法。
2,大家提出字眼修改,可以考虑。例如安排。我是支持企业需要可以安排加班的,当然,员工有权不加班但也应通知企业(车间或 班组),是所谓不加班通知。
3,扣除奖金,是我一直支持的方法。但有些细节需要注意,比如这奖金的名目,这里又涉及到劳动合同细节的问题。没有金勤奖,如果企来是计时的,其他奖金也可以根据工作表现扣除的,要看劳动合同和奖惩制的规定。
那这样不就是飞鱼所说的,你现在的2410比工人实际的收入2000更高?
是的,但记件的要求也是需要晚上计1.5的,周末2.0的。
2000只是1倍的计件。
如此算法可以将计件的工资转成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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