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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正名的背后为平等权利实现所做的努力与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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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02:08: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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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市长倡议,对广州市内近710万外来务工人员,改称呼为新广州人,并希望广州市民对他们象对待街坊邻居一样看待,同时说他们是广州共同的主人;旁边的东莞市也在近日开市委全会,市委书记说,他一再说,称他们叫新东莞人,或新莞人,是一个有前瞻性的举措。(详见《南方都市报》2011年7月21日第10-11 版)

  这是一个改革中出现的“正名”行为,也是一个历史值得记取的日子。在两个城市近日召开的市委全会上,由主要领导人郑重其事的表明态度,重新认识与深刻反思那些来自农村,为许多企业创造财富从而最终贡献给城市进步的伟大农民,叫他们为“农民工”“城市二等公民”等称呼后的种种危害,提出他们是城市主人翁的新看法,新结论,是一个既有勇气,又颇为阳光的行动。它维护了宪法的尊严,还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公民权利平等,应该受人尊重,尊敬,尊爱的立法设计,真是一个值得赞扬的好事。表明我们相当一级的执政官员以及相关部门正在注意原来普遍称呼外来务工人员为“农民工”带来的很多社会危害,开始着手逐步解决这个伟大的改革年代,城市公民建设事业中因城乡流动产生的庞大社会问题。

  的确,一个简单的“农民工”称呼,后面给多少农民弟兄在走向城市,走向新生活的大道上带来了多少不情不愿?“农民工”本身就是文理不通的一个称呼,因为我们知道,不能把岗位工作的称谓与别的岗位称呼混为一谈,更不能两个岗位称呼并立,把一个行业中人的叫法放在别的岗位前面,作另外一个岗位称呼的前置定语。如果有人为了维护现状,非要说就这样可行,则我们把这个逻辑推展开来看,就可知这种思想的荒谬。例如,是不是一切从农村出来的人,因其现在的工作岗位的分别不同,我们可以称之为农民商人农民解放军农民运动员农民省长农民部长农民副总理甚至农民国家领导人?!!

  究竟实质,要把农村出来已在城市有工作的人,一律冠以农民工来加以区隔,并以此制造与城市市民不同的社会生态,让他们在许多方面陷入低现有城市人一等的窘境,这是改革开放年代不幸出现的不平等,不平权的社会性错误。它愈广泛的被人们使用,对社会对农村的持久伤害就愈大。我曾在今年初写就的一篇文章中,向苍天询问:我们中国现有的大大小小的执掌权力者,有权力决定媒体使用这个称谓的决定者,均可回头去审视自己的家族,扪心自问,哪家上溯五代不是来自农村,或农民出身??!假设85%以上的为政者都源系农村,你又为何那么执意地决绝地要以此来羞辱后代,制造不公,长期伤害农村来的孩子与我们公民的平等平权之心和作为人的自尊之心?(详见《农民工,你这岐视人的称呼!》一文,http://bbs.oeeee.com//articles/2011-2/23/7244643_1.html)

  我们建设中的和谐社会,为什么要在某些好事者的支持下,广泛持续用这个称呼来尖锐城市社会的族群对立?特别地用“农民工”这个帽子来加以区别这些农村娃娃,打工兄弟姐妹呢?把这个问题问广州,东莞两个城市,相信绝大多数市民并不同意这样称呼他们,也不同意在人们的言语中,因此来羞辱与他们生活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打工青年;我尚不知相关管理部门,和一些媒体长期这么称呼他们,长期据此对他们的子女在就业读书看病保险税收摊费等诸问题上采取与城市公民鲜明不同的做法汗不汗颜??何况城市中本来还有弱势群体与下岗待工家中无米下锅的社会救助人员。因此,欣闻广州,东莞两地的主要领导倡议对此改革,改掉那些歧视性称谓,认同他们为城市建设的新主人,是一个值得欢迎,但却有点迟来的正义。

  大家知道,今年广州曾发生冲突性的6.11事件,原因也与本土和外来人员的社会磨擦有关;广州市政府迅速处理了这起事件,并惩处相关违法人员及问责有关人员,说明他们维稳的政治素质合格。现在广州市长东莞书记专就两市的社会建设发表讲话,说明了我们在未来改革中改革的勇气必须具备,必不可少,敢于当断那些已经明显不合情理法理的事物!同时,各级下属是否能够以改革的心态对此加以认识,调整我们的思想偏差与工作方法非常重要,是有没有执行力,真正致力于解决广州人新莞人平等权利系列保障的,持续长期改革的思想前提。从中国的复杂生态与改革攻尖的艰难可知,要解决农民工入城到与城市市民的完全平等,后面深刻的社会问题要得到根本缓解与解决,还需要我们从改革开放的格局来重新认识原有的制度障碍,调整工作方法,推进社会实践,才是我们认真以对,具体着手解决这个问题的应有态度。

  象广州深圳这样的南方特大城市,外地来工作十年以上的人数以千万计。如在深圳常住的人口统计口径已达到1300余万人。除去常住户口的约300万人外,其余都是我们来自农村或他省的劳动力,是他们在与资本资源结合,创造社会与经济财富。可以毫无疑问地说,30年来,正是他们,也只有他们,组成了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各级税收的主要来源,他们是国家经济建设和国力增长的第一功臣。假如他们全体不干,深圳没有城市经济可言,珠江三角洲也没有持续繁荣,不仅如此,就是广东,中国,甚至全世界的经济都会摇摆,都不是现在的状态。在他们逐年创造的经济财富中,由城市管理部门在区域财政支出安排中通过国民财富的二次,三次分配等形式,主动地向他们返回一块;在养老,医疗保险,儿女上学,住房补贴等方面给他们适当补贴;在城市居住户口上给他们一个合理的有顺序的发放,让居者有其屋,平等享有安居房这个权利等等,本来就是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合法合心之事。夸张地想想,过去阶级斗争年代我们称他们为阶级兄弟,工农是一家。毛泽东听到农村缺医少药会发脾气,仿佛伤了他的亲人一般,会大发感言: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所以毛在的时代,你可能不敢那么公然地歧视农民,羞辱他们的子孙为“农民工”;现在法治年代我们叫他们为公民,都在宪法的阳光下一起生活,理论上完全具有完整的人权,你城市人具有的各种福利,他在城市居住,就应该理所当然地享有城市的各项权利,这才叫平权的实现。何况他们还持续地用最好的体力智力,组成各个城市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政府的工作部门为他们做些服务,那是完全应该的份内之事。但许多具体管理部门不这样看,说这些工作这样难,那样困,千难万难;农民工挤进城,把市民生活搞乱了;给他们上户口让他们在读书上免交择校费没有先例,不可想象;让他们等同市民是痴人说梦等等,反映了他们工作不力或抵触情绪后面深刻的思想偏执。问题的危害还在于,这不是一个地区的状态,全国各地城市都有,只不过矛盾轻重绥急不同而已。

  我们知道,罗马不可能一天建成。新广州人,新莞人也不可能一年就完全等同原有市民,但万丈高楼平地起,总要有人来做未做过之事,总要有人来探索改革与维新之路。我们应该为广州,东莞两市在改革的洪流中改革农民工称谓的作法叫好,更应该为下来两个城市的推进公民建设的措施予以支持,尊重他们改革旧制度的首创性,尊重他们为平等权利实现所做的努力与尝试。

  历史就是这样,要有人果敢,在争议中破坏旧的,不好的,没有生命力的事物;创造,探索,更加符合人性,平等权利的新事物!

  广州,东莞如此做了,深圳还等什么?你那啥都想“敢为人先”的劲头,在这点上有何作为能让你继续发出那曾经耀眼的光芒?同样,京津沪,一切劳动力密集的城市,你们是不是也应该在这方面也有所作为?

  或者还是一切唯上,各有理由推诿,老神在在,有所不为呢?……。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 作者:深圳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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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02:11:0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宁愿相信,这社会是在进步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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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09:58:24 | 只看该作者

农民工确实是一个带有歧义的称呼,也只有在这神奇的国度,才会有神奇的制度将人硬分成三六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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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7 08:37:15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xiaohu在2011-07-26 09:58:24的发言:

农民工确实是一个带有歧义的称呼,也只有在这神奇的国度,才会有神奇的制度将人硬分成三六九等。

是的。

一些官方表面的宣传也不能改变这种根本。

不过,话说过来,官方也能认为这是一个歧视称呼,毕竟是一种进步。

只是这个国家的这种制度实在是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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