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现象的背后,一定具有共同的利益驱动机制。污染企业,用低廉的环境成本换取企业利润,一个地方污染了可以搬去下一个地方,当地环境最后如何,和企业无关。地方领导,业绩考核更多地还是偏向经济指标,考核好了就提拔,提拔后也就离开了当地,当地环境的长远问题,也和领导无关。
很明显,在这样两种利益驱动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完全被撇到了一边,对经济指标的重视自然远高于对环境的重视。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领导各有所得,而环境污染的恶果,只有当地老百姓无声地承担。
我们都知道,有些环境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有些环境污染是不可逆的,绿水青山本应是无价之宝。可在现实中,环境成本却一再被忽视。仅仅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感、仅仅强调官员使命感,无法解决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问题。
企业污染得利,领导提拔晋升,百姓承担恶果这样的怪事,只要深层机制不改,就会一直持续下去。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起来,真正从动力机制上入手解决环境污染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提高环境资源的使用成本,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惩罚力度,加大对环境指标的考核,使其成为官员政绩的重要体现,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