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阶级斗争”与民主 我也认同梁漱溟先生讲过的另一个观点(由于在“走遍中国”的过程中,引用部分可能因记忆而出错)。在没有阶级的社会里,各阶层都有机会向上一阶层提升自己,提升的办法就是要求自己(更加努力)而不是对社会不公进行抗争,所以中国人缺乏了以阶级为主体的“争权夺利”——争取一个阶级中所有人的正当权利,就是迈向民主的革命。
当向上的通路尚未被堵死,农民工们的愿望也许是当工人与店主,尽快脱离农民工行列,而不是集体同老板讨价还价;工人的愿望可能是找到更好的工种、多加班存更多钱,而不是借助工会争取更多待遇的提高;大学生们不会利用自己的知识去号召限制公务员们的特权,发挥青年知识分子的独特优势,他们只是默默加入考公务员的长长队列,幻想自己有一天也成了拥有特权的公务员;而几乎所有有点积蓄的中国父母们,都在考虑以送孩子出国的方式为后代们率先争取到“自由与民主”。
但是,如果一群人(例如“农民”“农民工”“城市贫民”等)发现自己永远无法同另一群人(例如五百家族或者“公务员”)竞争,他们迟早会起来闹事,争取公平、公正的“群体权利”——英国民主是这样到来的,法国革命是这样发生的,连美国人也是因为这种不公平而最终折腾出了世界上最不坏的制度。历史显示,个人自由、权利与民主,并不是靠孤立的个人能够争取来的,而是依靠集体的诉求、抗争与革命而来。
幸,抑或不幸?在中国,即便在最糟糕的年代(例如文革),也没有形成真正的阶级对立——“地、富、反、坏、右”绝无可能作为一个“阶级”来对抗执政当局,而在全国竖立了这样一个并不存在的莫须有的“阶级”,且以王洪文、陈永贵等人的事迹麻痹了他们所在的最大两个“阶级”(工农阶级)后,经济早就陷入崩溃的中国,始终没有出现对民主的要求,社会反而相对比较“稳定”。这几乎成为当今一些人美化那个时代的主要原因。
从这个角度看,当今中国社会的分化,阶层被凝固成“阶级”,看似社会在溃败,民族在堕落,其实却隐藏着巨大的危机与变革的可能。也许,当我们看到各地最有钱的人同最无奈的“屌丝”以及连“屌丝”都不如的“弱势群体”脸上都洋溢着微笑时,我们以为社会已经大同——普遍堕落与麻木,可稍微不小心的一点点火星,却又能点燃怒火。文革时,年轻人踢一个老太婆肯定也是不被允许的,但如果这老太婆曾经是地主婆,那就是值得鼓励的革命行为了;如今每天都有300个以上的中国人死于交通事故,我们对此漠不关心,但只要卷入的是开宝马的“权贵”,就很有可能引起燎原之火。
《人民日报》8月1日刊载专家文章称,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五类人可能被美国利用,干扰中国崛起。文章忽视了这五类人却可能真正代表了大多数中国人的利益:律师代表要求法治的人;有宗教信仰的中国人已经上亿;异见人士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至于中国的“网络意见领袖”,几乎都是顺应网络民意而成名,很少有能力引领网络意见的真正领袖,也就是说,他们后面是庞大的网民群体(不信,你去说两句违背网络民意的话,看看你能不能成为意见领袖?);更不用说“弱势群体”了,没有民主赋予的政治权利以及法治给予每个公民的保障,当今有哪一个中国人敢说自己是“强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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