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11月29日,《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称条例)获得通过,条例规定广东省禁止企业对员工罚款。不少企业开始疑惑:“是否以后员工上班迟到被扣钱,企业就是违规了呢?”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条例,企业虽然不可以再对员工罚款,但仍然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扣减员工工资。目前广东省和各市工资支付条例,均支持企业合法扣减工人工资。而深圳的立法则规定,企业对员工拥有经济处罚权。 误解:迟到早退不能扣钱 纠正:依法扣工资可免责 “广东劳动保障条例规定企业不得对员工罚款,那我想上班就上,不想上就不上,太爽了,看公司还敢扣我钱不!”广东某环保企业工人小黄看到条例出台的新闻后,十分激动。 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李先生则认为:“企业不扣迟到早退费用,有些人每天十一点才上班,下午四点下班。如果不能扣钱了,全勤的工人跟‘吊儿郎当’的工人如何区别?” 不过小黄的激动只持续了一会儿,在网上搜索了条例全文后,小黄发现“公司还是可以扣减工人工资的”。 “‘企业不得对员工实施罚款’其实是断章取义,劳动保障条例后面还有一句话,‘企业可以扣减工人工资’。”有劳动保障领域律师告诉记者。 记者查阅条例发现,引起社会热议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51条规定的完整说法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条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罚款及其他任意扣减工资行为。”广东省人社厅如此解读第51条规定:该条例着力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等权益,举措方便劳动者更快、更好地维权。而在任意扣减之外,企业如果依据法律、法规扣减劳动者工资,可以免除责任。 疑问:哪些情况可以扣工资 尴尬:法规模糊企业空间大 至于哪些法律、法规规定了企业可以扣减员工工资?羊城晚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企业可以扣减工人工资,不过规定十分模糊,这造成了企业拥有经济处罚空间十分大。 该条例第15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员工如果因为上班迟到、旷工、触犯公司内部章程等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直接经济损失的,老板还是可以扣工人工资。 而珠三角部分城市也立法规定,企业对员工有经济处罚权。《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09年7月30日修订发布并施行)第34条明确表示,企业可对员工进行“违纪经济处罚”。 深圳的用人单位可因以下三个原因,扣减员工工资: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二、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三、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深圳的工资支付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扣减费用后,员工工资余额不得低于深圳的最低工资。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广东不少地方的劳动仲裁和法院,均支持符合法定程序制订的罚款制度。只要经济处罚不显失公平,则认可该制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不过在学界,对于企业是否拥有对职工的经济处罚权,一直还在争论中。据了解,我国法律体系出现企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最直接的法律渊源是1982年实施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该条例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取而代之的是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和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再没有提及企业对员工经济处罚的问题。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经济处罚失去了法律依据。 羊城晚报记者 杨辉 通讯员 粤仁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