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據春城晚報2月8日報道,近日昆明的一些網站和QQ群內出現一些特殊的公告,動員網友給流浪乞討者發紅包,多少不限,量力而行;倡議者網友“仇迷”堅持認為:“不在乎錢多少,關鍵我們想證明昆明春城不但有明媚的陽光,還有春意融融的愛心……” 網友們自發來到街頭給流浪乞討者發紅包,給久旱的昆明帶來一場愛心雨的洗禮。虎年將至,當大多數市民沉浸在團圓的喜悅中時,城市的角落裏卻蜷縮著這樣一群人,他們可能破帽遮顏,可能蓬頭垢面,甚至可能衣不遮體,饑寒交迫,縱使千般無力和無助,也會招來社會輿論的質疑和誤解,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城市中如何定位,他們沒有普通市民享有的各種權利和保障服務,也無力為城市履行義務,他們就是流浪甚至乞討的“拾荒者”。 昆明網友“分紅”的做法對於流浪乞討者真是雪中送炭。可能幾塊錢對於普通市民來說就是少抽一包煙、少喝一瓶酒的舉手之勞,可對於他們卻是確確實實“溫飽”錢;更重要的是讓他們在節前感受到了城市的陽光、生活的希望,讓他們倍增社會歸宿感。媒體上有很多乞討致富的傳聞,比如在杭州和青島,有些乞討人員甚至依此為職業買了汽車和洋房,因此許多人對流浪乞討者產生了偏見和誤解,甚至產生了憎惡和恐懼;這其中有著訛傳訛的偏激,看看流浪者接過紅包心中的興奮和眼角的辛酸,你就會明白他們真的是渴求著幫助。 城市流浪人員的生存狀況直接關係到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建設績效,安置他們不僅是出於道德觀念上的同情和憐憫,更是法治社會和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現在政府部門正在積極發展城市和農村的低保和勞保事業,而流浪者卻成了保障制度在城鄉結合地帶的“夾心層”,甚至是被“弱勢群體”忽視的弱勢群體,他們沒有明確社會地位和身份,而且又多是身殘體弱、老幼婦孺;長期以來一直被列為城市形象的污點,也是一個地區收入差距和社會保障水準最形象的“代言”。“分紅”愛心活動雖然會帶動更多人去關心流浪者,但這並不能根本改變他們的流浪境地。“一米陽光”能給的只是短暫的溫存,給不了他們歸宿和城市榮辱感。 將流浪者安置、給與就業和救濟,建立專門的流浪者管理中心,籌備愛心捐款基金,才是真正的城市溫暖;而政府施政力度傾斜是解決城市流浪者安置問題的根本動力,相關政策法規的出臺才是根本保障。給流浪者一個歸宿?這無疑給出了一份考驗城市管理者智慧的答卷。 (童克敏 原標題:流浪者不該成為“被遺忘的角落”) Feb 9 2010 15:29 noel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