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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上市的连锁火锅餐饮公司小肥羊近日发布公告称,商务部已批准美国百胜餐饮集团收购小肥羊的计划。事情发展得这么快,有点出乎意料——— 比如市场曾预计三年前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的一幕可能重现,但市场关注度却不够高,仿佛既不兴奋,也没有什么特别不满的地方。而上一次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时,关于在跨国交易行为中如何保护民族品牌曾经引起巨大的争议。 在列举了改革开放以来,诸如扬子冰箱被西门子收掉,乐百氏被达能收掉,大宝被强生缓慢关掉等跨国公司收购案之后,渲染对民族品牌必须要有民族感情还是有很大感染力的。这种情感诉求虽然不会是商务部判断是否垄断的法律基础,但民意汹汹希望以反垄断法限制民族品牌被跨国企业收购,想一点不受到干扰也不可能。但这次就不同了,在百胜和小肥羊长达半年的交易和审批过程中,几乎无人提到三年前的反对理由。是人们珍惜民族品牌的感情淡化了?还是市场对品牌收购战的关注变冷静了? 尽管对比三年前的那一场饮料业收购,这一轮的收购金额小不少(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标的金额为179.2亿港,而此次百胜收购小肥羊交易全部完成后的标的金额大约为44亿港),但这却是中国餐饮市场份额第一的百胜餐饮集团收购市场份额第二的小肥羊。假如百胜的这次收购发生在三年前,商务部会不会以反垄断法的第27条判定收购涉及垄断而无效?没有人知道。我们同样可以猜想假如可口可乐若是此刻收购汇源果汁,商务部也有可能根据市场的变化给予放行。 这样假设性的回顾并不是不严肃的,更不是反垄断法及其执行可以不严肃,而是说一部恰当的法律应该是有包容性和前瞻性的。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市场的变化,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常常会在法律条文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发生变化,审批的结果也可能因此变化。 这次在百胜收购小肥羊的过程之中,审批该交易是否涉嫌垄断时,三年前舆论之中容易出彩的民族品牌民族感情的话语,那种中国驰名商标只能是中国人做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概念,虽然不可能烟消云散,但恐怕难以影响此时商务部的法律性审批,更无法成为社会分析此收购是否垄断的判别标准。 就餐饮业来说,中国自古号称美食之国。整个产业也是庞大的,连续20多年保持两位数以上的高成长,到2010年产值已经超过2万亿元。在这个快速成长期,我们常常觉得中国的餐饮业是庞大的,但就每个餐饮公司来说却是渺小的。人们常常想学习肯德基和麦当劳的模式,企图做出大而强的中国饭馆,主要的学习模式就是连锁经营,主要的成功标志就是将饭馆做上市。在此目的的召唤之下,关于民族品牌归属的感情淡化了,投资是理性了;但进入资本市场的意识过于强烈,是否就理性呢? 其实中国的餐饮文化很复杂,大都具有极其强烈的个性,有些美食的取材和口味属地性质十分顽固,要想这些特殊的美食和肯德基、麦当劳一样成为食品工业品,难度可想而知。餐饮公司能够通过商业模式的变革,通过资本市场做成世界五百强固然可喜,但顽强地成为一个小县城里口耳相传的美食,应该更符合中国的美食习惯,也更值得追求。 从小肥羊的经营来看,它无疑是学习西方连锁经营和通过资本市场发展最为成功的中国餐饮企业之一,但百胜的收购不是要继续保留一个上市的小肥羊,而是把它私有化。对比于此,中国那些上市欲望极强的餐饮公司是否应该思考一下,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是资本运作的上市,还是坚持做真正的美食?尤其是那些发票都管理不好的餐饮企业更需要认真对待这个问题。 (作者系独立财经观察人士)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陈宁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