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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读者举报称,中国市场调查研究中心(简称中市调查)和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简称中经咨询)涉嫌冒用国家统计局的名义,给企业排名,发放牌匾证书,并收取数万元的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读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国家统计局曾发声明,在1999年就与上述两家单位脱离关系。而且,上述两家单位也并不像其所宣称的那样,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国家科委(现在的科技部)有备案。两个单位如今挂靠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城乡发展规划院,该院相关人士表示,将调查此事,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 ■业内揭秘 只要企业给钱就能评奖 张女士曾在中市调查和中经咨询工作过。据她介绍,这两个单位其实是一套人马,业务开展以中市调查为主,实行项目管理制。去年10月,她在该单位担当项目主管一职,手下有20多个业务员。 张女士说:“工作流程是业务员从网上找企业的地址和联系人,再将中心的一套资料给企业快递过去,资料包括一份由中市调查和中经咨询印制的材料简介、一份评选通知、一份收费协议书、一份申报表格和一份需要企业填写的销售数据表格。如果企业同意参评,就给我们提供企业数据和汇款,我们再给人家寄出相应的牌匾及证书,可以用在企业宣传里。” 张女士出示的收费协议书上显示,甲方为中经咨询,乙方为企业,甲方在市场调查和考证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推选乙方作为“中国××行业十大畅销品牌、十大著名品牌”暨“中国××行业10强企业、中国××行业50强企业”候选单位,在乙方符合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向社会发布,并由甲方颁发证书和奖牌。企业可自行选择参评项目,“一般来说十大著名品牌、十大畅销品牌是24800元,行业10强贵一些,36000元。如果都评,就是6万多。只要交钱,没有评不上的,一般一周内就能把牌匾和奖牌制作好。” “虽然是自愿参加,但在给企业的简介里面印有国家统计局批复成立的红头文件,所以企业感觉比较有权威性,反馈挺多的。”张女士说,在她工作的一年多里,最多一个月进账52万,最少的也有18万。中心还有另外一个项目组,开展同样业务。中心这边制作奖牌和证书的成本仅为170元。 今年11月15日,张女士发现,国家统计局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其早已在1999年就与这两个中心脱钩。她意识到,该机构有冒用国家部委名义行骗之嫌,遂与几名业务员一同辞职。 评选项目业务员自己编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几名曾在中市调查和中经咨询工作过的业务员,他们证实了张女士的说法。 张刚(化名)说,今年2月份,他看到中市调查在赶集网(微博)上招聘业务员,于是便前往应聘,并被录用。张刚说,自己平日的工作是上网找大中型企业的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按规定,每个业务员每天必须找21条信息。目前,像他一样的业务员,中心大概有100多个。业务员只负责找企业和发快递,真正联系企业商谈业务的事一般只有主管或主管助理这一级才能接触到。业务员的底薪并不高,主要靠提成。每个企业算一单,如果当月成单率在2万-3万之间,提成就有10%,越往上提成比例越高,最高可达到20%。张刚说,他最多拿过1万多元的月工资。 曾在该中心当过业务员的刘明(化名)出示了一份发给企业的评选通知。记者看到,通知最上部分印有两个中心的名称,下面标题为“关于评价2011年度‘中国××行业10强企业、领军企业’暨‘中国十大著名品牌、中国十大畅销品牌’的通知”,并加盖了两个中心的公章。刘明说:“评选项目是业务员根据企业经营的内容临时编的,比如你是做面包的,就写上评选‘2011年度烘焙食品行业10强企业’;你是做酒店的,就写上‘2011年度连锁酒店10强企业’,什么名目都有。” ■核实调查 宣称收款后3天内发证 11月21日上午,记者以某企业负责人的身份向中市调查咨询“中国除尘器生产10强企业”评选的相关事宜,一名自称是中心办公室主任助理姓贺的女子接待了记者。 “我中心是1992年由国家统计局批复成立的,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国家科委备案的专业性科研事业单位。”贺某称,行业排名和企业评选是后期国家统计局交付的任务,只有其中心才有资格进行评选。 当问及主管单位是否已经变更时,贺某不知该如何回答,一会儿说中心由两个部门共同管理,一会儿又说中心的上级单位是社科院当代城乡发展规划院,规划院也由统计局管辖。随后,记者又多次询问荣誉证书是否为国家统计局下发和认可,贺某说:“我们中心是有批文的,可以跟您保证评选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您只需要填写好两张申请表,协议书由企业法人签字盖章,准备好协议第三条上写有的相关资料,并将这些一并传真或寄送过来,3到5个工作日后就能拿到评选结果。”贺某称,评选需要通过专家组三次审核,一看申请表,二看企业的相关证件、近年的发展、客户服务等方面成绩,三看企业的整体规模,“想尽快办理就得尽快把材料寄过来,尽快地把你公司好的荣誉证书传过来,有利于专家对公司的评定。”贺某还说,评选将由两个中心、国家统计局、行业内专家、发改委、国家直属部门共同组成的专家组完成。中心收到汇款底联以后,会立刻将证书和奖牌样式交给宣传部制作,然后就用快递寄出,“一般在收到款项后的2到3天内,证书和奖牌就能下来”。她告诉记者,评选结果有效期3年。证书和奖牌均可用于各大媒体的宣传,同时对企业已上市的行业排名、商标保护和企业招投标都很有作用。 尚未评比就拍板说能成 “专家评选得有辛苦费,然后是奖状和奖牌的制作费,最重要的是后期的媒体宣传费。”贺某说,媒体宣传的有效期同为3年,这笔花费大部分将用于中心官网及5家媒体的“新闻式公告传播”。 其所指的媒体大部分为网站,大到中央时政类、门户类,小到区域类、行业类,整整印了两页纸,公司可在其中任意挑选5家,“我们事先都是跟这些媒体联系好的。”花费在6.8万到9.8万不等,但并未明确具体的宣传方法。 在电话中,记者曾要求必须拿到10强,否则就不参加评选。贺某将记者介绍给中市调查外联部的刘主任。刘主任再度向记者确认,自己是统计局的下属单位,此项评选非常谨慎权威,“首先我们调取统计局的宏观数据,然后由中市调查全方位市场调研,你单位是入选单位,把报表和附属材料寄过来,三方会审再复审,最终才能确定是10强还是50强。”记者则再次强调评不上10强就算了,刘主任说:“那我给你拍个板,把材料寄过来,我确定一下数据,再跟评审委对接一下,应该没太大问题。”随后,刘主任称,查看一下企业的相关数据并确认,获选一事十拿九稳。 参选企业起疑心要起诉 张女士说,她为中市调查工作期间,经手的企业达上百家,并出示了近百个企业为参评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根据这些资料,记者拨打了其中一些企业的电话。 江苏省江都市某工具有限公司于今年8月底参加了中市调查“中国扳手生产10强企业”评选。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姜先生回忆,公司是在收到中市调查的相关文件并电话咨询后确认参选的。“公司先是看到文件感觉很权威,后来对方口头介绍也是国家统计局的下属单位,评选结果含金量很高,但是要求先付款确认参选。”姜先生介绍,上报材料并向对方汇款36000元后不到两个星期,公司便收到了写有“中国扳手生产10强企业”并有两个中心盖章的牌匾,“评选的过程非常快”。 深圳某塑胶工业公司杜女士则说,当时中市调查承诺企业交的钱,会用于在官网和媒体的宣传,“但目前除了有个牌匾,其他都没有兑现。公司已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中市调查,要求把款项退回。” 也有企业在参评前对其资质产生质疑。今年9月,浙江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参评了中市调查“中国冷柜生产10强企业”和“中国十大畅销品牌”,涉及款项6万多。联系人黄先生称,当时协议已经签好,材料也递交了,“对方自称是统计局下属单位,但是上网查找后发现1999年统计局已经跟它脱离关系了。”随后,黄先生向中市调查质疑其资质,但是对方解释很久,黄先生依旧认为很模糊。“协议也是漏洞百出,根本没有写明双方出现违约会如何处理,不能令人信服。”评选结果出来后,对方几乎每天打电话向他催款,“公司还跟对方讲过价,其中36000元的一项评选最后降到18000元,这也太容易了!”黄先生说,种种迹象都让公司对中市调查产生怀疑,最后该公司并没有付款。 辩称受委托却未见证据 上周,记者来到中市调查和中经咨询位于海淀区世纪城金源时代商务中心的办公地点。该机构位于商务中心一栋写字楼的2层,两间百十平米的办公区被隔成若干工作区,七八十人在其中忙碌。 中市调查负责人沈海源称,两个中心主要经营的业务是建立数据库和出台行业报告,然后出售,有时也会受一些调查公司委托进行企业的市场调查。 沈海源说,中心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搞研究的。记者向其出示了印有统计局批复文件的宣传资料、带有中心公章的评选通知和协议书。沈海源承认,宣传资料是他们印的,但已经陈旧,遂拿出一份自称是最新的资料,增添了“1999年已与国家统计局脱离关系”。 沈海源表示,张女士并非中心的工作人员,属于一家合作公司的员工,后又表示冒用乃是张女士的个人行为,“发现这种情况后,我们已在网站上发出声明,解除她的一切职务,交由外联部刘主任负责。”当时,刘主任也在现场。 当记者质疑,既然是个人行为,为何协议书所留账号是该中心的开户名,且声明中称张女士14日就已离职,但为何在21日,刘主任被记者暗访时,仍在进行排名时,两人无言以对。 对于协议书,沈海源先是表示不知情,后又表示知情,称“现在收费搞排名的有很多,调查公司也要生存,这些费用是媒体宣传费”等等。“我们搞这些是受调查公司委托,因为很多企业不相信公司,却很相信研究机构,所以用我们的账号,等钱到之后我们都会全部打到委托公司的账户上。”但他以管理人员下班为由,未出示双方的往来账目。 ■各方回应 国家统计局 早与两家单位脱离关系 21日,国家统计局法规部门一名工作人员称,此前曾经接到过许多企业关于中市调查和中经咨询的举报电话,“我们已经跟他们脱离关系了。统计局不可能为任何类似机构提供数据。” 前天,国家统计局新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统计局已在1999年与两个中心脱离关系,并在2006年和2009年两次发出声明,严禁其盗用国家统计局名义。该负责人称,得知目前两个中心网站仍在主要位置登载早已废止的1992年的国家统计局批复文件,涉嫌有意欺骗公众,统计局已告知该单位,将网站上的相关内容撤下,如果再发现此类行为,将会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记者再次登录两个中心的官网时发现,原来挂出的统计局文件已经被全部撤下。 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城乡发展规划院 虽挂靠但并无业务往来 中市调查自称,与国家统计局脱钩后,其主管单位变更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城乡发展规划院,目前是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国家科委备案的专业性科研事业单位。 资料显示,当代城乡发展规划院是经中国社会科学院批准,并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从事国内外城乡发展研究、规划和咨询服务的法人科研机构。 近日,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严格来说,规划院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当代城乡发展规划院与两个中心的确存在挂靠关系。2008年,沈海源拿着国家统计局1992年批复其成立的红头文件和两本研究报告主动找上门,希望挂靠。出于对批复文件和研究报告的信任,双方签订了挂靠协议,但在业务上没有任何往来,不知道对方究竟是做什么的。“去年,沈海源送来两本研究报告,说是近来的研究成果,仅此而已。基本上都没怎么见过面。规划院里也没人在其中担当职位。” 他表示,已就此事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采取相应措施,不排除与其解除挂靠关系。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无登记备案不算事业单位 11月25日,记者又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属的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咨询中心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两个中心在管理局既没有登记,也没有备案,不属于国家事业单位。 国家科委已于1998年改名为国家科技部。科技部新闻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现在的科技部已没有给机构备案的职能,因此根本没有备案这一说法,“现在只有一些科技部下属的机构。既然它挂靠在其他单位,那就和我们没有关系。” 国家工商总局 企业利用排名做广告违规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企业以盈利为目的,从事行业排名工作是不允许的。行业协会也许可以从事此类工作,但由于此类研究机构并不隶属工商部门的管理范围,因此无法界定其是否存在扰乱市场秩序、违反正当竞争的嫌疑。 另外,工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和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而企业参与行业的排名排序,属于企业个人行为,不属于经营行为,也就不在监管的范围之内,“但是企业若以排名排序的字眼做广告宣传也是违规的。” “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条规定这种行业排名行为是否违法,在监管上也很困难。”相关负责人称,中央一直在对此类行为进行调研,但具体规范和规定还有待出台。 中国信息协会市场研究业分会 收钱搞评比不具公平性 25日上午,经民政部批准的中国信息协会市场研究业分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改革开放这么多年,各行各业都曾有过各种评比排名,但只要是以单一独立的评估机构、以收钱营利为目的搞的此类活动,都不具备客观公正的条件,都缺乏公平性,“此类事件对国家形象、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都有直接的破坏力,它影响的是国家、社会、行业的公共信誉。” 该负责人称,协会还对中市调查这一名称的合法性存在质疑,“中字开头的机构,让人感觉似乎很权威,这个名头是否可以随便使用、这个机构的名称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是否该取缔、类似机构加盖的公章有何效力等都应当有人监管。” 学者及专业人士 几天就出评选结果不靠谱 中国传媒大学调查统计研究所所长柯惠新表示,正规的市场调查,光调查一个行业就投入巨大,“没有数月是完不成的,更不用说几天。且行业越细化越难做。”中市调查涉及行业达上百,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资金投入要达数亿。” 零点咨询集团总裁袁岳(微博)认为,行业内做排名并不是新鲜事,但绝不能收钱,且该有数据或实例做支撑,向社会公布,“应当保持数据上的严谨、立场上的中立、利益上的无关。” ■政策链接 ◎1998年,《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整顿营销信息发布秩序坚决制止乱排序、乱评比行为的通知》提到,对非法进行排序评比活动,擅自向社会发布统计调查结果,进行广告宣传,甚至进行欺诈活动的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要按照《统计法》、《广告法》、《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查处。对于冒用国家机关的名义进行认证、发布或超越经营范围进行市场调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依法惩处。 ◎《国务院纠风办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政府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各类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有专家指出,按通知规定,全国牙防组和牙防基金会为企业“认证”收取赞助费、商务部开展“中国畅销名酒”评选等事件都有行政违规之嫌。 ◎今年9月份,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就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答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问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内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主办单位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 京华时报 本报记者 聂宽冕 实习记者 刘晓旭 张秀国 [upload=jpg]forum/2011-11/1322451111402174.jpg[/upload] [upload=jpg]forum/2011-11/1322451155703968.jpg[/upload] [upload=jpg]forum/2011-11/1322451174240587.jpg[/upload] 发给企业的评选通知。本报记者 朱嘉磊/摄 发给企业的证书。 本报记者 朱嘉磊/摄 发给企业的牌匾。 本报记者 朱嘉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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