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613|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经济赔偿的法律规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0-8 17:4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div class="para">今天的老客户问关于经济赔偿的法律规定,脑子一下没有转过来。</div><div class="para">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div><div class="para"></div><div class="para">留作备忘。</div>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2#
发表于 2013-10-12 16:17: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一下,快工作了,要保护自己权益。
3#
发表于 2014-1-4 15:44:42 | 只看该作者
<p>以前做行政时,欺负员工不懂法,做老板的“帮凶”了!</p>[em139]
4#
发表于 2014-1-4 16:36:37 | 只看该作者
做员工的就要打压你这种老板的“帮凶”,老板又不会说你的好![em140]
5#
发表于 2014-8-31 22:53:07 | 只看该作者
需要注意的是扣除后不得低最低工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 粤ICP备07511431  

GMT+8, 2024-11-23 07:02 , Processed in 0.15316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