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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视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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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10:1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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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出台一年多,尽管引起的问题不少,需要完善之地方也实在太多,但既然是法律就只得『依法办事』,别无选择。我等作为企业管理层,并不担心『炒人』要补偿,怕的是经济补偿或成为『博炒』的诱因,特别是工龄长,甚至长达10年的员工,此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基于现实;员工曾经为企业付出,合理的补偿是可以接受的,至于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的计算方式,假设一位雇用了1000人的雇主只要按一下计算机,今天晚上肯定睡不著,不『走佬』才怪,这是近半年珠三角大量企业倒闭或转移,金融海啸以外的最大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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