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机构曾指出伟立问题 “我们手上连合同都没有。”李学斌的家属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即便李学斌与伟立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但劳动合同却一直在工厂手上。 值得一提的是,第三方机构先前在调查伟立的用工状况时,就曾提出过员工未能持有劳动合同一事。但经过一年多后,这种情况还是未能得到改善。 总部设在美国的中国劳工观察组织去年8月发布的“关于伟立纺织有限公司的报告”指出,伟立存在“劳动合同并不是厂方和员工各持有一份,而是两份都由厂方代为保管;工人通常的工作时间为一天11个小时,一周为六天制,遇到旺季时工作时间会更加延长;工人的工资是按照计件和计时两种计算方式来发放的,但多数工人是计件工资;工厂会为员工提供住宿条件和伙食条件,但需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一定的费用,而且员工反映伙食质量有待提高;生产现场对员工安全保护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工人在生产过程当中存在一定的不安全因素”等问题。 对于第三方机构和员工内部反映的种种“违规”现象,耐克方面为何从未察觉?“耐克每次派过去的审核员,也多被工厂负责人安排去娱乐、旅游去了。”据曾经向记者报料的耐克代工厂前高管表示,耐克虽然定期会检查合同工厂的用工情况,但由于种种原因,审核员多被“蒙蔽”,他认为耐克在审核上存在“漏洞”。 【现场调查】 每月加班或达112小时 11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往伟立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一个距离孙中山的故乡翠亨村仅有半小时车程的17万人口的小乡镇。 现在是生产旺季,即便是周末,伟立的工人仍然在正常上班。在工厂门口,招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记者以应聘者身份向伟立人力资源部一位男士询问工作情况的过程中,突然,一位女士略显无奈地说:“还可以吧,就是要加班到11点。” “我们天天加班,周一到周五晚上从6:30加班到9:30左右,闲的时候9:30下班,忙的时候要到甚至两三点,周六只上白班,晚上不加班,周日有时候要加班。”伟立制帽一厂的两位年轻女工说,她们所在制帽厂是伟立公司最忙的厂,加班现象较为严重。按其说法,该厂每位员工一个月加班时间可能已达112个小时。 “国家规定每个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但耐克方面的规定是工人每个月加班在104小时以内的工厂都算过关。”曾在耐克代工厂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知情人士说。 记者以耐克合同工厂员工的身份向耐克华南区社会责任部门询问超时加班一事时,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一天工作在11个小时以内的都是符合规定的。”而在耐克先前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在2011年之前,根除耐克合同工厂过度加班的现象。”这也意味着,耐克已经注意到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 部分员工没缴社会保险 在缴纳社会保险上,流传着多个版本的说法。 “我到现在也没买社保啊,也没人来查或者强制要买。”制帽一厂一位在伟立工作一年左右的女员工坦言,公司会问要不要买保险,但是只要自己说不买就可以了,不需要签任何责任书。 “一般情况是工作前六个月不要求买社保,因为这段时间工作还不稳定,万一辞工了社保带不走就浪费了。而满六个月的就要求买社保。”伟立公司某厂一位副组长告诉记者,工作时间长也没买社保的情况也有少许存在,这是因为有的员工实在不想买。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不管自愿不购买保险还是公司不愿意为员工购买保险,伟立公司都有责任与义务强制要求员工购买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而耐克作为全球性企业,最近几年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也应该主动提高并检查合作伙伴伟立公司的员工福利情况。”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宗贵表示。 耐克社会责任部门表示:“从2008年开始,每家工厂都在逐步改善这种情况,逐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实习生瞿曙虹对本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