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02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从离婚现象谈婚姻爱情的平衡与道德   文 / 求败女侠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4-12 21:5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div>我们都知道,离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是闻者色变震天动地的一件事。然而现在离婚这个词已愈来愈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语言中,并愈来愈普遍地存在人们的生活中。
    虽然人们已经可以接受离婚,但对于离婚还没有树立起一种正确科学的观念,而多数中国人还是抱有“宁劝和不劝离”想法,对离婚持敌视反对态度,很多人看离过婚的人的眼光还是有异,看法也还是存有一些偏激。
    任何一种事物和现象,我们都应以一种科学辨证的发展观去看待。离婚也一样。离婚固然有一些是因为一方的道德品质败坏的原因,但有的却也不然,一般而言,离婚的话,夫妻双方都应负有一定的责任,而决不仅仅是一方的原因。大多数人的离婚往往都说因为性格不合相处不睦。这也许没错,但是不尽对,并没有说到要害处。其实在很多离婚现象的背后,却蕴含着人生的一些大智慧和大自然平衡的法则。
    决定一段婚姻幸福与否真正的奥妙在于婚姻与爱情的平衡,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那么婚姻之船或爱情之船就会摇晃不定,甚至打翻。
    那么这种平衡的奥秘体现在哪里呢?
    奥秘之一:年龄(外在条件)
    往往听女人骂男人负心薄幸,有钱就变坏,一旦飞黄腾达之后就抛弃发妻,完全将当年的恩情与同甘共苦之情忘得一干二净。这种现象的确普遍存在,骂这些人负心薄幸忘恩负义也没错,但深入分析起来,其负心薄幸忘恩负义却也有其一定的道理在。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对年龄相仿的夫妻,女的略大男一点,初结婚时和结婚十来年内,尚未觉得不和谐,可过了二三十年,那时候男的容颜一直如旧,而女的容颜一天比一天不堪,有时一些不知底细的客人们见了那妻子都把她当成了男人的妈,那男人自然受不了。后来自然离婚了。虽然离婚让那女人受不了,但是若不离婚那男人却也受不了也。只是人们大多只看到被弃女人的悲惨,却没看到被困在围墙里的男人的悲惨罢了。
    古代的陈世美因为抛弃发妻而遭世人唾骂,其实陈世美固有被谴责的一面,但也有被理解的一面。而现在社会离婚愈来愈容易,陈世美也就愈来愈多了。男人之所以大部分都是陈世美,说到底也是一种自然现象,有其一定的法则。世界万物只有平衡状态下才有安定幸福,不然不是狂风暴雨就是地震火灾。(而事实上离婚对那女子而言其实也并不一定是坏事,将一个看见自己就厌恶反感的男人硬拴在身边也是没意思的也,只是观念上没转过来罢了)。所以法律肯定了离婚合法,这也是一种尊重人性合乎自然的进步表现。有人或许会骂,你这是给男人负心薄幸找理由,让他们心安理得地出轨乱搞拈花惹草了?非也非也。首先,夫妻离婚跟婚外乱搞拈花惹草是两码事,婚外乱搞拈花惹草的人的道德自不必说了。而我这里指的是离婚而重找一份爱情一份幸福建立新的家庭的情况,对于这些男人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他们负心薄幸,对那些人谴责一下也无妨,但我们也不必定要求天下男人都做圣人,那是不可能的。我的本意反而是想让这种婚姻悲剧少演,让女人尽量免于这种被弃的灾难。因为这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一个问题,你逃避也逃避不了。除非你运气特好,遇到一个特别讲道德有责任心的男人,但现在的情势似乎不容乐观。而我告诉你们这个道理后,也可以给你们一个提醒一个参考,让你们在择偶时慎重一些,以免将来悲剧的发生。
    不妨试想一下,夫妻若结婚时都是二十来岁,可是二十年后三十年后,丈夫还生龙活虎,女人则垂垂老矣,男人的经济基础已立,正当壮年,风头正盛之时,妻子却花衰叶败,黯然无光,如果安分的或没有机会的丈夫,对家的感情不过日渐淡薄,不安分的或有机会的丈夫,则就开始云游四方。
    为什么女大男小男女大小相仿的婚姻容易出轨破裂,道理就在这里。上帝在这一方面真是不公平,女人总比男人容易衰老,两人同是二十岁三十岁时,还看不出什么,一旦进入四十,苗头就开始不对,再进入五十,那就悬殊天壤(而女人再加上生育、生活条件差、心态差等因素就更容易衰老)。一个男人,十年八年不见面,再见时仍是那个模样,四十岁不比三十岁更老,五十岁看起来和四十岁差不多。而女人就危险重重,二十岁或三十岁时,固娇艳如花,可是到四十五十岁,除非天生****或十分注重保养修饰,否则其模样真将不堪入目。因为男人耐老,坚韧如木,凋零起来不太明显;而女人如花,盛开时美不可言,凋零起来却快得很。
    柏杨说,一个女人如果承认自己是一种容易衰老的动物,至少比男人容易衰老,那对她是幸福的。当丈夫二十岁,妻子二十岁,固是一对万人称羡的璧人,然而三十年后,丈夫五十岁,尚可冒充小伙子,妻子五十岁,已鸡皮鹤发,再不能陪丈夫跳舞游泳矣。女大男小固是一种病态婚姻,即令男女二人年龄相同,或男稍大几岁,其前途也充满了暗礁。
    所以年龄是择偶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谈婚论嫁时讲究年龄是一种人生智慧的表现。
    有专家做过研究,认为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最好是女方年龄是男方年龄的一半加七。当然没这么死板,上下相差几岁也无妨。按这样算,男女搭配最好的年龄是男30左右,女22左右;男40左右,女27左右;男50左右,女33左右。所以在这里给那些喜欢找同龄人结婚的女人一个警省,懂得一些大自然的奥妙和平衡法则,将有助于你获得幸福的人生。当然这个奥妙还有很多,年龄只是外在条件的一部分,还有其他一些外在条件,比如双方事业性质、收入情况甚至家势、地位等等,有些当然不是幸福婚姻的必要条件,但如果能适当考虑一下,也未尝对婚姻不无裨益。
    
    奥妙之二:学识。
    夫妻平衡除了外在的平衡外,还需要内在的平衡,即学识思想,气质情趣,内在修为,人生境界等等,如果夫妻俩内在相距太大,没有任何共同语言,无法沟通,那么两个人在一起,必然没有幸福可言。以前的旧婚姻制度多半是这样,白丁配鸿儒注定是一场悲剧性的婚姻。像鲁迅与原配朱安就是一个典型。
    而事实上现在的家庭也有很多存在这样的情况。一般来说,结婚后,男人随着经验阅历的增多,社会关系的拓展,事业越做越大,学问也越来越大,而女人却一心扑在家庭和孩子上,往往忽略了自身的修养与内涵的提高,甚至忽略了自己的外在,于是不但在外在与丈夫差距越来越大,内在的差距也越来越大。试想,这样的妻子做丈夫的又怎么带得出门,怎么产生愉悦之感呢?
    有人到很多人家里住上一段时间,进行调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他发现很多家庭都缺乏语言沟通,一家人只是一起吃饭睡觉,夫妻俩除了谈一点关于孩子家里的事外,几乎没其他话说。吃完饭后都是各顾各的,一个看报纸,一个看电视,孩子在房间打电脑,家庭气氛冷冷淡淡十分压抑,令人觉不出其乐融融的温馨家庭的感觉。他还发现,很多家庭中,丈夫往往经常不在家,或每天都到很晚才回家。这些丈夫中固然有一些是因为事业太忙,但其中有不少是有些问题的,而做妻子的竟也不闻不问,习以为常。
    幸福的家庭离不开共同语言,离不开情感的交流与沟通。所以在结婚后,女人若想不被冷落,不被抛弃,除了照顾好这个家外,还得在自身下一番功夫,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不断地与丈夫沟通交流,使自己与丈夫永远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反之亦然,丈夫如果不思进取,那对妻子的吸引力也会越来越少。
    只有夫妻两人的内在外在都趋于和谐时,才能永远保持平衡的状态,而平衡的状态也就是最稳定的婚姻爱情状态。
    从人性角度出发,婚姻中是不能缺少爱情的(这里指亲情式的爱情),不然婚姻也就如同一座空壳,味同嚼蜡。
    而爱情是建立在精神契合上的两心相悦,不但外表要相悦,内在也要相悦,这就要求夫妻双方在内外都能达到一种平衡状态。如果不能平衡,问题定紧跟而来。
而对待不能平衡,人们的态度又迥然不同,从不同的态度与做法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个人的道德高低与思想觉悟高低。我反倒觉得结束与一个“无法平衡”的人的关系,结束这段无幸福可言的婚姻,再像模像样地找一个能够与自己“平衡”的人结婚重建一个幸福的家庭的人,远比那些不离婚将就着“不平衡”的婚姻却在外面找情人包二奶的人要有道德有情义的多(那些在外风花雪月拈花惹草的人就更不用说了),他们反倒是对爱情对婚姻对生活比较认真的人,所以不玩玩,不将就。
    周国平谈到自己三次婚姻时这样说:“如果不是因为我对爱情对婚姻认真的话,我完全不必离三次婚再结三次婚,可以像其他很多男人一样,不离婚在外面搞搞玩玩好了,那样又轻松又快活。”是啊,离婚对于现在人尤其是男人来说要承担很大责任,牺牲很大代价的。一个肯为追求爱情追求幸福付出代价的人往往是生活态度比较认真的人,这样的人往往也是有人格有品行的人。周弃子先生就说:“一个人对婚姻不满意,打架吵架,闹得天翻地覆,离之弃之,闹得身败名裂,这种人具有极端性格,可为国而死,可寄妻托子。如果一个人对婚姻不满意,竟把太太弄得团团转,威吓以镇之,巧言以骗之,耍花招以欺之,而自己在外边大搞特搞,到发表言论之时,却又道貌岸然,成了正人君子,这些人性格上专干对自己有利的事,喜妥协而惧艰难,当汉奸的,当叛徒的,皆是这一类人。”这个论调乍听起来吓人一跳,然仔细一想,再和现实对照一下,的确是很有些道理。我还要加上一点,不但当汉奸,当叛徒的皆是这一类人,大多“贪官、坏官、恶官、奸官”都是这一类人。
    一般而言,判断一个离婚的人的道德与否,可从以他的经济实力对对方的物质付出多少而定,那个强势的一方(一般是男人),对弱势的一方(原来的妻子)是应做出适当的物质补偿的(法律正给予了这种补偿,离婚后夫妻财产各分一半,但真正能执行多少就未可知了),让对方物质生活得好一些,如果这些都做好了的话,我认为离婚是无损于这个人的形象与道德的,因为感情是无法勉强的,既然给不了你感情,就给你些物质做补偿吧。放手对彼此都是种解脱,离婚也未尝不是一种现代化的“有情有义”。而那些不离婚却偷偷在外找女人,又对老婆十分苛刻吝啬的人,表面看似很道德(没有抛弃她呀),实则是自私自利,无情无义之辈。既对妻子很残忍(不但不给她幸福,而且剥夺她寻找幸福的权利,又让她连物质上的补偿都没有),又对情人很残忍(骗了对方的真情却又给不了对方婚姻,真是折磨人来着!更有的把对方用来发泄自己的****,填补点缀自己的生活,而不为对方的未来负责,玩厌了便甩了,甚至玩一个甩一个,真正是禽兽不如),他们打的可真是如意算盘!而现在很多男人都有这种如意算盘,可惜世人还以为他们多道德多高尚呢。
    所以婚姻的问题不能用道德一言概之,婚姻更关键的是幸福的问题。幸福是人类终极关怀的问题。世上一切的东西当以人类幸福为前提。如果这个社会的一切制度都能让人们倍感幸福,那么这个社会必然是成功的。就像民主、自由、人权等等为什么代表进步?就是因为这些东西能给人类带来幸福。
    当婚姻都讲一种“泛道德”时,那人类就要去集体自杀了。从人性角度讲,婚姻应该是要讲幸福的。当然不是说完全否定道德。而是说这个道德与传统那个泛道德伪道德有所出入也。现代化的道德应该是尊重人性、尊重爱情又不失道义的一种道德。
    比如说,你离了婚之后重找一个是不逾大德的,因为你已经是自由身,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如果不离婚就去追求爱情或找到了又不离婚却是不怎么道德的(这里又根据情况可分成轻重不同的不道德程度),因为你不尊重爱情,也不尊重婚姻。
    这里又不得不讲一下西方人的道德观。他们的道德观才是现代化道德观的体现。
    西方人当婚姻失去平衡没有幸福可言时会友好地分手,让彼此都重新去寻找新的幸福。这其实是很人性化的观念,也是一种仁慈。中国人往往骂他们离婚率高是不讲道德不重视感情的群体,其实大错特错了。
    从性质上讲,西方人才是真正的懂感情,尊重感情,更看重感情。他们结婚之后也会珍惜的,但如果没有爱了的时候,他们不愿彼此将就,或在外面寻求慰藉(当然道德败坏之士也有),而是重找一个,如果找到了,却必定会娶这个女人,而不像中国男人以离婚为幌子到处招摇撞骗然后又以家庭的责任与道德将些人甩了。
    他们对待感情的模式是,爱了就结婚,如果不爱了那就离婚吧,而不赞同脚踏两只船。这也就是他们尊重爱情的表现,认为爱一个人应该给她(他)婚姻,而如果不爱了,那么婚姻的存在也是没意义了。
    我欣赏这样的做法,这样的人生态度,这样的道德观,而厌恶中国人的这种“虚伪的道德”。中国人永远只会学人家皮毛的东西,而学不到里面精髓的部分。所以西方文化在中国显得有些“四不像”。
    常听人说中国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了,言下颇有叹惜之意,其实我觉得这并非就是一件坏事,反而说明中国人已开始走向进步,尊重人性,尊重感情,不再摆出过去那副包裹着残酷性质的伪道德面孔。而事实上,中国人的离婚率远较西欧国家低,我认为以中国人这样差的国民气质,离婚率要远远高过西欧国家才是正常的。所以目前来说,中国人的观念还是没有到位。
    当夫妻两个人已失去平衡无法协调,婚姻不再是幸福的港湾,反而是桎梏两个人的枷锁,与其让两个人一起下地狱,陪着做一世的牺牲,莫如友好地分手,既然咱彼此看不顺眼,两人在一起很难受,那就离婚吧,不过我比你强势,钱比你多,我给你钱房子补偿你,你去找你的幸福,我去找我的幸福。不过在离婚之前,我不会去招惹别人,不会同时脚踏两条船,做出不尊重他人,不尊重爱情与婚姻的行为。当中国人都有这样的观念时,才是真正走向现代化了。而几千年扭曲变态的中国传统思想,使国民的劣根性很多,大多数中国人都不懂爱情,不知尊重,不讲诚信,既贪婪又自私既懦弱又伪善,一方面想维持道德的面孔,有个黄脸婆在后面持家,一方面又想把美色尽收怀里,在外面谈情说爱,****快活,让自己个人获得最大的快乐与享受,而从不考虑家里那个黄脸婆的感受和外面那些女人的感受,既给不了妻子幸福又无法给情人幸福。最终受益的只是他自己。对于这些男人,我要大声地说:“我鄙视你们!”
</div>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2#
 楼主| 发表于 2009-4-12 22:00:22 | 只看该作者
一个肯为追求爱情追求幸福付出代价的人往往是生活态度比较认真的人,这样的人往往也是有人格有品行的人.

欣赏这句话,从红袖转来,与大家分享。
3#
发表于 2010-3-26 22:33:05 | 只看该作者

顶了,希望需要的人能看一下,很有道理的文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 粤ICP备07511431  

GMT+8, 2024-11-23 21:44 , Processed in 0.168581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