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687|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手工电弧焊安全作业要求:防触电防火防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8-13 10:4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社会责任专业人士,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8月11日上午,莲塘鹏莲花园外墙装修工程中,一李姓川籍男触电身亡,现场留下他的安全帽。南都记者 王子荣 摄

南都讯 记者丰雷 昨日上午9时许,罗湖区莲塘鹏兴花园5期1栋“穿衣戴帽”工程工地上,一名男工为电焊机接线时疑遭电击倒地,深圳人民医院120救护车到场,急救人员确认男工身亡。离奇的是,工头却派人用轿车将死亡男工送到医院“抢救”,并谎称“受伤工人救活了,没大事”。

据该工地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人介绍,事发当时两名工人爬上脚手架,另一名姓李的工人在一楼操作电焊机,“砰”的一声响,其突然倒地,大伙围上去看时,其已嘴角流血一动不动,赶忙拨打120,深圳市人民医院派救护车到场,医护人员诊察确认李先生死亡后坐上救护车离去。

据市人民医院介绍,死者原本留在现场等待警方调查,但奇怪的是,死者又被人用轿车送到医院,医护人员再次诊察并确认李先生已经死亡,尸体被移送太平间。

鹏兴花园5期管理处主任助理蔡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小区“穿衣戴帽”工程7月中旬开工,由莲塘街道办组织施工,已承包给江西中恒建筑公司,现场包工为黄先生,但事发后,黄先生并未露面,管理处致电黄先生时被告知“触电工人被送往医院,已经抢救过来了,没大事”。

南都记者到场时,死者已不在现场,工头黄先生也称“已把工人送到医院抢救,救活了,没大事,已经出院了”。

罗湖警方称,事发后,已经接到工人李先生触电死亡警情,按程序,在法医到场勘查前,任何人不得转移死者尸体,但不知何因,死者被工地派人又送到医院了。目前,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显然是电焊机漏电而作业者未佩戴绝缘防护用品导致触电身亡。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2#
 楼主| 发表于 2010-8-13 10:59:18 | 只看该作者

一.手工电焊作业防触电安全要求:

1.穿戴绝缘鞋、手套、工作服、面罩、头盔等劳动防护用品;

2.电焊机外壳应可靠接保护导体;

3.电焊机应经端子排接线,接线正确,避免产生有害环流;

4.电焊机一、二次电源线均应采用铜心橡皮电缆,一次线长度不宜超过2-3m;

5.电焊机一、二次线圈绝缘电阻合格;

6.移动电焊机前必须切断电源。

二.手工电焊作业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1.离焊接作业点5m以内及下方不得有易燃物品,10m以内不得有乙炔发生器或氧气瓶等;

2.不得在储存汽油、煤油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进行焊接作业;

3.焊接管子时,管子两端应当打开,并不得有易燃物品;

4.不得带压焊接压力容器;

5.焊接盛过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前,应先打开盖反复清洗容器内残留危险物质;

6.在锅炉内、管道内、井下、地坑内焊接前,应先清除其内残留的危险物质。

3#
发表于 2010-8-13 19:20:33 | 只看该作者

很多长期从事工程的人员,倚着有"经验",经常直接两根电线插到插座内,经常工作时没有灭火器在工作区域内以防止火灾.

都是"经验"惹的祸!

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6 10:27:34 | 只看该作者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企业社会责任论坛 ( 粤ICP备07511431  

GMT+8, 2024-11-23 13:44 , Processed in 0.154338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