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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像这种休息,都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的,你们公司太好了,什么都不用提供,全凭工人自己说。医学证明,比如真因什么原因要长时间休息这种情况,医生是不会随便开证明。当然你有证据证明他说的是假的,那么存在欺骗公司,可以相应处罚,看你们自己工厂内部的处罚是如何规定;另他无法提供证明需要休息,公司可要求他回来上班,如果他接到通知仍不来上班,按旷工处理,严重时,可解除劳动合同。
不管如何处理,本人认为都不能以员工口说为凭,一定要见相关有效证明,当然如果员工连证明都搞假的,只要工厂能证明他的是假的,依然可以进行相关的处罚。
以前根据《职工奖罚条例》可以使用开除、除名,但现在根据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516号令,条例已经废止。《条例》的废止使这些规定完全丧失了法律依据,企业对员工最大的处罚权就是解除其劳动合同。所以不能开除了,像这种员工,工厂可以直接跟他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处理员工关系的确是我们从事HR工作的一大难题,值得探讨.
[quote user="lanmi"]工厂的人事行政虽然未直接生产产品,可是做好了,对法律法规研究透了,不但可以为员工谋福利,也为工厂节省N多的成本,一举两得。这就是为什么近几年来,工厂的人力资源如此吃香。[/quote]
这可是一门不小的学问,光资质就有N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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